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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章 —一般规?定 : ?第,六,。条 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市?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结《合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组织编制本市建【筑,节,能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第七条 编制城】市,详细规划应》当按照民用建筑节】。能,的要求结合周边【建筑的特点确—定建筑的布局、【形状和朝向 —。     市和区】、县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民用《建筑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时应当!就设计方《案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征求同?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予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民用建筑投资】项,目需:要审批、核》准的市和区、县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审查:建筑节能《专项内容;建筑【节能专?项内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予审查通《过 第《八,条 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市气【。候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按?照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在建筑围护结】构、建筑用能—系统、?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等》领域组织制定优【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地方《建筑节能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   对《尚未制定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施工《。能耗管理等领—域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制定地方建筑节!能标:准, 第九条 建设项!目的建设、设计、】审查:、施工、检测、监】理等单位应当执行国!。家和地方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    ! 地:方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优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应当执行地方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 第十条— 本市鼓励发展【用于:建筑:节,能的:新型建?设工程材《料鼓励推广》施工:节能的新技》术、新?工艺    【 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节能建设工程!材料:纳入本市建设工程】。材,料的推广、限制、】。。。禁止使用目录进【行,管理 ?     》本市建设工》程应:当,优先选用列入推广使!用目录的节能—建设工程材料 】    本市—建设工程不得采【。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高能耗建设工【程材料 》第十一条 本市鼓】励开展?太阳能、地热—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研究、示范和推广!     新【建有热水系》统,设计:要,求的公共建筑或者】六层以下住宅—建设:单,位应当统《一,设计并安装符合相关!标准的太阳能热水】系统鼓励七层以上住!。宅设计?并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 !    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建设《单位应?当结合实《际情况统《一设计并安》装与建?筑能耗水《平相适应的》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 第十二—条 新建以及实【施节能改造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竣工【验收后一《年内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建筑能《效测评机构进行能效!测评并根据》能效测评结》果在建筑的》明显位置张贴能效测!评标识?     —发,生下:列,情形的前款规—定的建筑所有权人】应当重新进》行建筑能效测评并张!贴能:。效测评标识 【   (一) 建】筑围护?结构:实施改造的;—    (二【) 建筑主要用能设!备更新置换》。的;: :  : (三?) 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有效期届满的  !   鼓励》其他建筑进行建筑能!效测评并张贴能效测!评标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