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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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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建,筑节:能管理降低建筑能】耗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节能!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的,建筑节能是指在【民用建?筑的建设、改造、使!用过程中以》及,在工业?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的—施工过程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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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建【管办)负《责本市建筑节能的】具,体管理?工作:并依:照,本条例的授》权实施行政》处罚
— 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依【。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和区、县发展—改革、机关事—务管理、规划、【财,政、:统计、质量技监、】房屋管理、商务、】旅游:、教:育、卫生《。等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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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建筑节】能工作的《领导积极《。培育建?筑节能?服务市场健全建筑节!能服务体系》推动建筑《节能技术的开发应】用促进?建筑节能国》际交流与《合作做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建筑节能示范工】作,并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建,筑节能?知识的宣《传教育
】 本市?。将建筑节能》工作:列,入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各区、】县人民政府的节能】。考核评?价内容对建》筑,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建筑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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