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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七条(规划和【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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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发展改革、规—划国土资源》。等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编制市林《业发展规划市林业】发展规划应当明确本!市林业发《展方向、目标、规划!。控制原则、》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布局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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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区、县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市林业发展规划】结合本区、县—实际编制区》、,县林业发《展计划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区、县?林业发展计划应【当确定本辖区林【业发展目标明确功能!分区以及《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控等林业基础—设施的设置》要求确定分期建设】。计,划和分类管理措【施,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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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公益!林控制线)
! 市和区》、县规划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林业【主管:部门根据市林业 !发展规划划定公【益林控制《线
公】益林控制线不—得任意调《。整,因规划和《建,设确:需调:整的应当征》求市林?。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 调—整公益林《控制线不得减少【公益林用地总量因】调整公益林控制线减!少公益林用地的【应当落实新的公益林!规划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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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公益林!规划控制)
! 沿海防》。护,。林、水源涵养林【、护路林《、护岸林、污染【隔离:林等公益林的规【划控制范围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在公益林规划控制!范围内禁《止新建除林》地管理和《养,护设施、救》护站以及其》。他应急避难设施以外!的永久?。性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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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公益《林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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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公!路,用,地范围内的防护林由!。。铁路:、公路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建设;海塘! 、?河道等用《地范围内的防护【林由水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建设;其【他公益林由市或【者区、县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建设《
》 公益林建【设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公益《林建设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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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林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划设?计 ?、施工?、监理的技术标准】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第!十一条?(商品林建设)【
—商品林建设应—。当符合区域产—业发展规划以及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技术标准
! , 市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发展改革、财政!等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相应政策—措施建?立经济林生产保险财!政补贴制度》。。引导经?济林建设向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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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县、乡镇林】业工作站(署)应当!加强经济林新优品】种,筛选、推广应用和】。栽培技术培训等【技,术指导?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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