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 : 为加强—对森林?的管理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适用》范围)
】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森!林、林木、林地的建!设、保护《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
《 第三条(管理部】门)
》 上海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森—林、:林木、林地》的建设、保护及监】督管:。理工作
— 区、县人!民政府管理》。林业:的部门(《以下称区、》县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森林、林》木、林地的建设、保!护及监?督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市林业主—。管部门的指导
】 市、】区县、乡镇林业【工,作站(署)协助市和!区、:县林业主管部—门做好森林、林木、!林地的建设》、保:护及相?关管理工《作,
— 本市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规定
?
《。
第四条(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
? 本市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市和区、县财政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纳入财—政,。转,移支付的《范围:
》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办法由市发展改】革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财政、林业—、农业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
? 第五条(经费【保障:)
》 :市和区?、,县财政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公益林建设和!养护、?林业保险、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控等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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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科》学研究)
【 本市鼓励林】业科学研究保护【植物多样《性选育和引进适应本!市自然条件的林木】。。推广林业《先进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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