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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燃气轮机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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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1 燃!气轮机发《电机组本体》(含罩壳)的消防应!视,为设备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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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2 ?燃气轮机发电机组】包,括燃:气轮机?本体、负《荷齿轮?箱,(如有?)、就地控制间(如!有)和?燃气轮机本体的燃】料,气模块应设置—灭火系统灭火系【。统宜采用全》淹没气体灭火系统】并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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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3 当燃气轮!机整体采用全—淹没气体灭火—系统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1 应在喷放灭火!剂前:使燃气轮机停机并关!闭箱体门、》孔,。口及自动停止—通风机;
!。 , 2 应有保持!气体浓度的》足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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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4 燃气】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的灭火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随主机设备》成套供货其火灾报】警控制器《。可布置在就地控制】间或:控制柜(如》有)中并应将火灾报!警信:号及灭?火系统的联动信【号上传至电厂—集中报警《控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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