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 【 燃气轮《机消防
》
7.0.—1 燃气轮机【。发电机组本体(含罩!壳)的消防应视为】设备消防
】
,
7.0—.2 燃》气轮机?发电机组包》括,燃气轮机本体、【。负荷齿?轮箱:(如有?)、就地控制间【(如有)和燃气轮】机本:体的燃?料气模块应设置灭】火系统灭火》系统宜采《用全:淹没气体灭》火,。。系统并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
, 7.0》.,3 当燃》气轮机整体》采用全淹没》气体灭火系》统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 《 1 ? 应在喷《放灭火剂前使燃气轮!机停:机并关闭《。箱体门、孔》口及自动停止通风机!;
】 ,2 : 应有保持气体【浓,度的足够时》间
【 7?.0.4 燃【气,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的—。灭火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随》主机设备《成套:供货其火灾报—警控制器可布置【在,就地控?制间或控制柜(如】有)中并应将火灾】报警信号《。及,灭火系统的联动信】号上传至电》厂集中报警控制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