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 消》防给水、《固定灭火设施—及火灾自动报警 】
《8.:0,.1: 消防给水系统【必须:与联合循环电—厂的设计《同时:进行消防用水—应与全?厂用水统一规划水源!应有可靠的保—证,
【 8.0.2【。 联合循《。环机组容量为1【00MW级》及以下的电厂—。消防给水可采—用与生活用水或生产!用水合并的给—水系:统;联合《循环机?组容量为100M】W,级以上的电厂—消防给水应采用独立!的消防给水系统【。并,严禁与其他用水系统!相连
】
, 8.《0.3 独立的消防!给水系?统宜为?稳高压给水系统 】
》
8《。.0.4 消—防,给水系统的设计【压力应保证在主厂】房,内最不?利点处消防用水总】量达:到最大时水枪的【充实:水柱不应小》于1:。3m
! :1, 在计算《水压时应《采用喷嘴口径—19mm的水枪和直!径65mm、长度】。25m的有》衬里消防水带每支】水枪:的计算?流量不应小于—5L/s
】 : ?2,。 消火栓给》水管道设计流—速不宜大于2—.5m?/s
》
8.0!。.5 ?。联合循环《电厂:同一时间的火灾次数!为一次厂《区内消防给》。水水量应按》发生火灾时一—次,最大灭火用水量计算!建筑物?一次灭火用水量应】为室外和《室内:消防用水量》之和
》
8.0!.6 厂区》内应设置消火栓【灭火系统消火栓【灭火系统可与自动喷!。水、水?。喷雾灭火《系统合并设置但【应在报警《阀前分?开设置
】
8.—0.7 《 厂区内《消防给?水的设计除本章已有!规定者?外其他有关要求【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 】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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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8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的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 和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219》 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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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9 灭火器的配!置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的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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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10 除燃气轮【发电机组外联合循】环电厂的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固定灭火】系统的设置应—对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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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0.11 消防】车,的配置可按现—行国家标准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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