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设施管理
第三!十四条 《用热分户计量装置或!者入户端口以外的】供热:经营设施《的维修、养护、【更新责任
— 由供热企业!承担用户自有供热】设施的养护、维修、!更新责任由》用户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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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供热企业应】当对其负责》管理的供热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其?在使用期内安全稳】定运行
【第三:十六条 供热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对!高温高压等重要供热!设,。施应当按照规—。定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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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供《热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并实施《供热系统能耗统【计、监测和》考核评价制》度
供】。热企业?应当加强《供热:设施节能减排管理】实施系?统节:能改造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逐步《。建设供热计量温控】一体化远程智—能,调控:技,术,平台:实现热源《、热网、换热—站、用户能》耗在:线监测和自动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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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应当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或者供热企业!查明有关地下供【热管线的情况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或《。者供热企业应—当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 建设工程施【工可能危害》供热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应当与供热企!业协商制定》安,全保护施工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后方可施!工在:施工中造成供热设】施损坏的应当—立,即通知供热企业修】复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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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供热!企业应当制定—供热事故抢险抢【修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 供热企《业发现?供热事故或者接【到供热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抢险】抢修并同时报告【供,热主管部《门对:影响抢修的其—。他设施供热企业应当!采取合理的应急处】置,和必要?的现场防护措施并】及时通知有》关单:位供热企业可以先行!组织施工有关—部门应当允许施工】企业:事,后补办占道、—道,路开挖等审批—手续
用!户自有供热设施发】。。生泄漏等紧急情况给!其他:用,。户正常供热造成影】响供热企业需要入户!抢修作业的》相关:用户:、,物,业服务?企业等?应当予以配》合
第四【十条 因工程建设确!需,改建、迁移、拆除】供热: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与供热企业协商】确定改?建,。、迁移、拆》。除方案后方可—。。实施:
第四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危害供热设】施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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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破坏:或者擅?自改装?、拆除?。供热管网、标志【、井盖、阀》门和仪表等》供热设施;
】 (二)—破坏或者擅自安装】、,拆卸、改《装,、干扰用热》计,量设:施;
》 , , (三)《利用供热管道或【者支:架悬挂物《体,。;
? (四)在规!定的供热设施安全】间距:范围内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敷设管线!或,者种植?深根植物;》
(五)!在规定的供》热设施安全》间距范?围内爆?破、挖坑、》。掘土:。或者:打桩;
!(六)在规定的【供热设施安全—间距范围内堆放【垃圾、?杂物、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排放污水【、腐蚀性液体—或者气?体;
》 , (七)其他危】害,供热设施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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