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设《施管理
》。第三十四条》 用:热分户计量》装置或者《入户端?口以外的供热—经营设?施的维修、养护【、更新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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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供热企!。业承担用户自有供热!设,施,的养护、维修—、更:新责:任由用户《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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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供热企业应当对其】负责管理的供热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其在:使,用期内安全稳定【运行
第三十!六条 供热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对高:。温高压等重要供热设!施应:。当按照规定》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三十:。七条 ?供,。热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并实?施供热系统》能耗统计、监测和】考核评价制度
! 供热企业【。应当加强供热—设施节?能减:排管理实施系统节】。能改造?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逐步建—设,供,热计量温控一—体化远程智能调控】。技术平台实现热【。源、:热网、换热站、用】。。户能耗在《线监测和自动—调节
—第三:十八条? ,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应当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或者供热企业!查明有关地》下供:热管线?的情况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或者供热!企,业应当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 建设工》程,施工可能危害供热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应当?。。与供热?企业:。协商制定安全保护】施工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后—。方可施工《在施工中造成供热】设,施损坏的应当立【即通知供热》企业:修复: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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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供:。热企业应当》制定供热事故抢险】抢,修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 供热企【业,发现:供,。热事故或者接到供热!。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抢险抢修—并同时?报告供热主管部门对!影响抢修的其他设施!供热企业应当采【取合理的应急处【置和必要的现场防护!措施并及时通知【。有关:单位供热企业可以先!行组织施工有关【部门应当允许—施工企业事后补【办占道?、道路开挖等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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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户自有【供热设施发生泄漏】等,紧急情况给其—他用户正常供热造】。成影响供热企业【需要入户抢修作业】。的相关用户、物业服!务企业等《应当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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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 因!工程建?设,。确需改?建、迁移、》。拆除供热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与供】热企业协商确定改建!、迁移、拆除—方案后方可》实施
第四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危害供热!设施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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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破坏【或者擅自改装、拆除!供热管网、》标志、井盖、阀门】和仪:表等供热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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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破坏或者擅自安!装、拆?卸、改装、干—。扰用热计量设—施;
【 (三)利》用供热管道或者支】架悬挂物体;
! (四)在规】定,的供热设施安全间】距,范围内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敷设管线或】者种植深根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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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在规定的供热】。。设,施安全间《距范围?内,爆破、挖坑、掘土】或者打?桩;
(!六)在规定的供【热设:施安全间距范围内】堆放垃圾《、杂物、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排《放,污水、腐蚀性液体或!。者气体;
【 (《七):其他危害供热设施】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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