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规定】法律责任《的按照其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未规《定法律责任的—依,照本:条例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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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供—热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安装供】热系统调控装置、】用,热计量装置和室内温!。度,调控装置的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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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供《热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建设单—位,未组织供热工程【竣工:验收的?由供热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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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擅自施工危—害供热设《施安全的由供—热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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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改建、迁移、拆!除供热?设施的由供》热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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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供热经!营许可证从事—供热经营活动—的由供热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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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供热!企业不按照供热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供热经营—活动的由供热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三,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供热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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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供热企业【。延迟供热《、,提前:结束供热《或者拒绝用户—直接交纳热费—的由供热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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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供:热企业?对具备分户用热计】量条件的用》户不按照用热量收】费的由供热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吊销供热经营许可!证
】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供热企业擅自中断或!者停止供热》、停业的由》供热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供热【经营许可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用户有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行为的由—供热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用户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用—户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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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危害!供热设施安全的由供!热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单位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供热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或者擅自变更供热】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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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未》按照:规定的权限、程序】。和条件审《批,供热经营许可;
! (三)对】不符合条件的供【热工程项目》出具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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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给未【。。取得供热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办理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五)未按照—规定履行供》热,。服务质量监督管理】职责;
— (六)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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