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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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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 (一)—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等真实情况》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责令限期交回!住,房;不能交回—的责:令其按照《市场价格补缴—差价款; 5年内】。不能再申《。请经济适用住—房 : (二?。)违反本规定上市交!易责令其按照市场价!格补缴差价款—并不:。。予批准其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 (:三)将未取得完全产!权的经济适》用,。住房用于生产经营】。性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责令其?按照市场价》格补缴差《。价,款或由政府收—。购 对具有前【款所:列行为的购买—人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还可请!其所在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不定期会同【申请人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等相?关部门?对通过购得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核家庭的人口【、,收入、住《房等变?动状况进行随机抽】查,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存在】以下:情形应当由》政,府收购 1.购】房人出租、出借、转!让、赠与、分割、合!并或:改变使用《性质并拒《不改正; 2.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 3.!购,房人死亡且无人【继承:居住权(或虽有合】法继承人但均明【确表示不愿继承);! , 4.设定》抵押权的《经济适?用住房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未《受清偿需《处分经济适》。用,住房的; 》 ,5.购房人自愿【退出经济适用住房】
第二十【八条 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其他行政机!关和有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有—关单位中《由行政机《。关任命?的工作人《员在管理过程中【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依法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向未取得购!买资格的居民出【售经济适用住房; ! (:二,)索取?和收受?他人财物; 【(三)未按规定程】序和条?件进行购房》资,格审查; (四】。)违法向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收费; 【(五:。),。弄虚作假协助—当事人隐瞒真实情】况或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 (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并造成严《重后果
【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轮候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第三【十条 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群众组织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请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属于企业单【位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通知工商部门将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名单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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