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纤工厂验收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956-2013 建标库

8.2  联动试车内容和要求

8.2.1  联动试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批准的试车方案和操作规程实施;

    2  不受工艺条件影响的仪表、保护性联锁、报警系统均应参与联动试车,并应逐步投用自动控制系统;

    3  各岗位试车人员应按要求上岗,相关专业人员应共同参与,并应服从统一指挥;

    4  联动试车前应划定试运行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5  应按试车方案的规定做好联动运行记录,并应签字确认。

8.2.2  联动试车应达到下列效果:

    1  整个试车系统应实现首尾衔接、稳定操作,控制系统工作应正常,各项指标应接近或达到规定的指标值,应稳定连续运行达到规定时间;

    2  验证试车范围内的设备性能应达到相关要求;

    3  试车人员应掌握试车系统的开车、停车、事故处理和工艺条件调整操作技能;

    4  应消除联动试车中发现的缺陷,试车系统应达到投料试车条件。

8.2.3  联动试车方案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试车目的;

    2  组织和指挥;

    3  应具备的条件;

    4  试车工艺程序、进度表;

    5  主要工艺参数、分析指标、联锁值、报警值;

    6  开车、停车及正常操作要点,事故的处理措施;

    7  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环境保护等技术措施;

    8  试车物料平衡与物料质量要求;

    9  试车保运体系。

8.2.4  联动试车应主要包括下列系统的试运行:

    1  生产装置各系统的模拟试运行;

    2  各辅助生产装置系统的试运行;

    3  各公用工程系统的试运行;

    4  “三废”处理装置的试运行;

    5  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系统的检测试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