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纤工厂验收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956-2013 建标库

7  系统调试

7.1  设备与管道系统

7.1.1  设备与管道系统的调试工作应在联动试车前完成,应包括下列主要工作内容:

    1  设备内件检查或清理、填充物装填等内部处理工作;

    2  容器类设备的清洗、标定、人孔或检查孔的封闭等;

    3  转动设备的润滑油脂、冷却液、密封液置换或添加,以及系统循环等;

    4  设备位号标注、管线名称及流向标注;

    5  管道系统的清洗、脱脂、吹扫、气密试验等;

    6  设备滑动端障碍物清除、弹簧支吊架定位块拆除及安装载荷核对等;

    7  安装阶段因条件不具备而未进行的设备与管道系统耐压试验等工作。

7.1.2  操作人员进行设备的内件安装及检查确认、填充物装填、标定、人孔封闭等工作前,应熟悉相关技术文件和操作注意事项,或通知制造商技术人员现场指导配合,工作完成后应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7.1.3  设备及管道系统的清洗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按设计文件的要求和批准的清洗方案进行清洗,清洗后的废液处理及排放应符合环保要求;

    2  清洗用水的水质及温度、清洗液的浓度及化学特性,应满足设备及管道系统材质的要求;

    3  经过清洗的设备及管道系统暂不投入使用时,应及时吹干,并应采取防锈、封闭等防止再次污染的措施。

7.1.4  管道系统的吹扫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按设计文件的规定和批准的吹扫方案执行;

    2  应按先主管线、后支管线的顺序依次进行吹扫,对支线管道应采用轮流间歇的方法进行吹扫;

    3  吹扫前应安装盲板,将无关系统、设备及仪表等与吹扫系统隔离;采用法兰连接的孔板、流量计、测温测压元件、控制阀等,应拆除或采用假件代替;焊接阀门应采取流经旁路、卸掉阀芯或保持全开状态等防护措施;

    4  吹扫后的管线应按吹扫方案的规定及时完成复位,并应做好记录签字;

    5  管线吹扫应结合大型压缩机的试车一并进行,可利用大型贮气罐作为吹扫气源;

    6  应结合工厂或项目的实际情况,在安装时提前预留管线吹扫的进气和排污位置,不便或不具备条件吹扫的部分管线,可在后续的系统循环过滤中清除其杂质。

7.1.5  设备与管道系统的气密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按设计文件的规定和批准的气密试验方案执行;

    2  气密试验采用的气体应保持清洁,不得对设备及管道造成污染;

    3  气密试验临时安装的管道、阀门等应满足气密试验压力要求;

    4  当设备与管道系统一并进行气密试验时,试验压力应以设备的试验压力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