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建设?、设计、施工、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等企业和从》业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
(二】)就有关问》题询问签署》文件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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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要求:改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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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使用国《。有资金?的建设?工程应当依法接受】审计监督和财—。。政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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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对》建设工程《项目估算、概算、】预算、结算》等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纠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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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依?法记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基本情—况、违?法处理结果等纳入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系,统供公众查》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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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建》设工程造《价行:业,协会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实【行自律管理规范管理!会员执业行为调解建!设工程造价》纠纷
—第二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设计、】施工、?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等,企,业和:从业人?员违:反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举报《。;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平】台依法受理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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