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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工—程造价咨询
【第二十一《条 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的!企业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和执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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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应当按?照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和造价依—据,等出:具,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并对《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出具的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应》当加盖有企业名称、!资质:等,级及证书编号的执】业印章并由执行【咨询业务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加盖执业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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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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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
】 ? (:二)超?越资质等级范围承】接业务;《
—。。(三)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或》者两个?以上投标人对—同一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四】)转包承接》。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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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以给予回扣、!低于成?本,收费等方式承—接,业务;
【 (六)》高估冒算、低估【少算工程造》价;
(!七)串通虚报工程】。造价:;
(八!。)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的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 (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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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出《租、:出借、转让资—格证书;
【 (二)以个人!名义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 (三)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 (四)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执业;
【 , : (五)《高估冒算、低估【少算工?程造价?;
(六!。)签署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的: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
: : (七)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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