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工程:造价:控制
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按照建》。设程序实行》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以投资?估算控?制设计概《算,。以设计概算控制施工!图预算以施工图【预算控制工程—结算
》
《 第:十四条 使用—国有资金的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后建设、设计单位】不得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
【 工程建《。设中确需调》整,的应当在调整前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
【第十五条《 承包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发包方提交【已完成工程》量报告?
《 发包《方,。收到工程量》报告后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核对并确认逾期未!核对并确《认的承包方》申报的工程》量视为被认》可
发包!方与:承,包,方没有?约定:工程量核对》确认办法的按—。照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等执》行
《
第十六】条 :。发包:方与承包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定】期或:者按照工程进—度分段进行工程【款结算和支付
【。
: ?发包方支付工程款】时应当将相应的建筑!。务工人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转入承?包,方在银行开立—的,专户承包方》应当:及时支付建筑—。务工人员《工资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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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条 因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等需【要调整合同价款【的发包方与承—包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调整;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等调整—
— 第十《八条 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应当按照工期定【额和工程实际合【理确定不得无—故压缩工期确需【压缩工期的发—包方应当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和质?量安全论证;—因压缩工期》增加的技术措施【等,相关费用计入工【程造价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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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工程完工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竣工结算
】 (一)承包】方应当客观、真实】。地,编制竣工结算文【。件,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提交】竣工结?算文件?。;
《 ?(二)发包方—应当对?。竣,工结算?文件进行审核并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向承】包方提出审核意见】逾期未答复的按【合同约定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
》 (三)承包方!对发包方提出—的竣工结算》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向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或者行业协会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发包》方、:承包方对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期限没有约!定的认定为》二十八?日,
【 第二十条 竣【工结算文《。件经发包方与—承包方签字确认生】效由发包方在十【日内送?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 发包》方应:当按照竣工》结算文件《及时支?付竣工?结算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