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物抗震鉴定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0117-2014 建标库

5.3  抗震验算

5.3.2  构筑物抗震承载力验算方法与现行国家标准《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50191的规定相同,其中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与设计规范取值相同。但材料强度指标、内力调整系数等有所不同。

5.3.3  须按罕遇地震作用进行抗震变形验算时,除按《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50191规定外,尚须按其后续使用年限对地震作用进行调整,即对其地震影响系数按第5.2.2条规定乘以调整系数。

5.3.4  现有砌体结构抗震承载力验算方法,是采用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B类多层砌体房屋的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