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物抗震鉴定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0117-2014 建标库

10.4  球形储罐基础结构

(Ⅰ)抗震措施鉴定

10.4.1  现有球罐基础抗震鉴定时,应依据抗震设防烈度和本标准第4章的有关要求,重点检查下列部位和内容:

    1  场地稳定性和地基基础现状。

    2  实际的混凝土强度等级。

    3  8度、9度时,应检查基础的配筋情况。

10.4.2  6度时,球罐基础可不进行抗震承载力验算,但应满足相应的抗震措施要求。

10.4.3  球罐支柱的基础环梁主筋直径不宜小于12mm;箍筋直径不宜小于8mm,间距不宜大于200mm;底板钢筋直径不宜小于10mm,间距不宜大于200mm。

10.4.4  基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18。

10.4.5  地脚螺栓材质宜为Q235B或Q3458级钢。

10.4.6  球罐支柱的地脚螺栓的类型和构造,应符合表10.4.6-1和表10.4.6-2的要求。

表10.4.6-1  地脚螺栓的类型和埋深

    注:1d为地脚螺栓直径(mm),Lm为地脚螺栓最小埋置深度(mm),AL为地脚螺栓截面面积(mm2),Az为螺栓爪枝总截面面积(mm2),δ1为锚板厚度(mm),δ2为肋板厚度(mm),C为锚板边长(mm),h为肋板高度(mm)。

        2  地脚螺栓的最小埋置深度,直钩螺栓不宜小于30d;爪式螺栓不宜小于18d;加劲锚板式螺栓,当d≤32mm时不宜小于18d,当d>32mm时不宜小于23d。地脚螺栓的露头、螺纹长度应根据设备的要求确定。

        3  表中所列地脚螺栓材质为Q235钢。当材质为Q345钢时,最小埋置深度应增加5d。

表10.4.6-2锚板及加劲肋尺寸(mm)

(Ⅱ)抗震承载力验算

10.4.7  球罐结构的基本自振周期,可按现行国家标准《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50191的有关规定计算。

10.4.8  7度、9度时,球罐基础结构构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50191的抗震分析方法和本标准第5章的规定进行抗震承载力验算。

10.4.9  球罐结构的阻尼比,可采用0.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