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物抗震鉴定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0117-2014 建标库

10  容器和塔型设备基础结构

10.1  一般规定

10.1.1  本章适用于下列A类、B类容器和塔型设备基础结构的抗震鉴定:

    1  钢制卧式容器和卧式冷换类设备的基础结构。

    2  常压立式钢制圆筒形储罐基础结构。

    3  钢架支承的钢制球形储罐基础结构。

    4  一般塔型设备的钢筋混凝土和钢基础结构,以及地面以上总高度不小于10m的立式容器基础结构。

10.1.2  各类设备基础结构的抗震设防分类,均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建(构)筑物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453的规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