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术语和符号
—
,
《
2.—1, 术 《 : 语
!
,2.1.1 【现有:构筑物? availa】ble 《specia—l struc【tures
【
:
? 已建成—且,已投入使用的构筑物!
2【.1.2《 :抗震:。鉴定 ? ,seism》。ic appr【aisal
】
:
通过检】查现有构《筑物的设计、—施工质量和》。现,状按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对,其,在地震作《用下的安全性进【。行评估
!2.1.3 【后续使用年限—。 con》tinu《ous se—ismic s【erv?。ice 《life
!
? 对现有构筑物抗!震鉴定时所约定的】继续使用年限—在这个时期内—构筑物不《需要重新鉴》定和相应加》固就能按预期—目的:使,用,完成:预,定的功?能
2.!1,.4 综合—抗震:能力 comp】ound 》seismic c!apab《ili?ty
】。 : 对?构筑物结构单—。。元综合考虑》其,构,造和承载能力等因】素所具?有抵抗?地,震作用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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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 】 ,抗震措施《 seism—ic for—tifi《cation 【mea?s,ures
—
》 除地震作【用计算和抗力计【算以外的抗震—设计内容《包括抗?震设计的基》本要求、抗》震构造措施和地【基基础的抗震—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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