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术】语,和符号
!
2.1 】 术 语
!
2.1!.1: 现有构筑—物 avai【。labl《e sp《ec:ial str【。uc:tures
—
?
—已建成且已投入使】用的构筑物》
?
:。
2:.,。1.2 抗—震,鉴定 seis】。mic appra!isal《
》
通过检】查,现有构筑物的设【计、施工质量和现】状按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对其在地震】作用下?的安全性进行评估】
《
,
2.1.3 后!续使用年限》 :continu【ous se—ismic ser!vice lif】e
! 对现有构筑物】抗震鉴定《时所约定的继续使】用年限在这个时期内!构筑物不需要—重新鉴定和相应加】固就能按预期目的】使用完成预》定的功能《
2.】。1.4 》综合抗震能力 c!ompound【 seismic !capabili】ty
《
【。。 对构筑物结构【单元综合考虑—其构造和承载能力等!因素所具《有抵抗地震》作,用,的能力
《
《
2.?1,.,。5 抗震》措施 seis【mic? f:ortifica】ti:on m《easure—s
《
? 《除地震作用计算【和抗力计算以外的抗!震,设计:内容包括抗震—设计的?基本:要求、抗震构造措】施和地基基础的抗】震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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