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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四章 申请与】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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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住房保障资格审【。核工作实行市、区】、社区居委会或市、!行政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的工作机制单位、】社区居委《会具体负责》保障性住房资—格的前期《审核工作负责政策】咨询:、初审、入户—。调查、审核》评,议及:公示工?作具体审核程序如下!
(一)【申请家庭向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领取三亚!市,租赁廉租《住房申请审》批表进?行填写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报名申请时—间的上?。一年度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收入证明可以—是以下材《料之一 》(1)经单》位盖章确认的单【位职工?年收入证《明(包括工资、奖金!、各类?补贴、加班费和【其它收入)》; (《2):领取养老金、失业保!险金的相关》证件或者证》明; (3)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就业状—。况收入?证,明; (4—)民:。政部门出具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明或者!救助:证明; (5)其!它符合要求的—收入证?。明材料 》2.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户籍簿以及】婚姻状况《。、婚育状况》证明;? , 3.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居委!。会,出具的居住状况【证明; 4—。.家庭成员现有住】房的权属证书或者其!它证明材料;—。 5.《属孤:老、孤?病、孤残、伤残军人!、军烈?属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依法】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二)初级审核材【料齐全?的由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对申请】家庭的收入、资【产、人口和住—房情况进行初—审初:审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审核材】料申请家庭将填写】好的申请《表格及材料装档后送!。到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单位或社《区居委会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及:时审查?。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或补《全的全部内》容 2.入户调】查单位或社区居委】会与其他相》关部门组成》调查小组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家庭的住房面积】家庭居住人口、家】庭资产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并《。填写调?查表入户调查小组】不得:少,于2人 》3.组织评议单位】或社区居委会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资产情况】进行评议并填写【申请家庭评议情况】记录表 4—。.公示单《位,或社区居《委,会在正式受理申【请家庭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入户调查和!组,织评议工作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位或!社区居委会应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及》工作单位《对,申请家庭《的人口?、住房、收入、资产!等情况进行公示【期限为?10日 》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单位或社区居委会!签署初审《意见将?申请家庭的》书面申请材》料上报行《政主管单位或区【管委会?资格审?核小组? 经公示》提出:异议:的单位或社区—居委会应进行—复查并对不符—合条件的家庭书面】告知:原因;经《复查符合《条件:的按前?款规定办《理 ?(,三)各行政主管单位!或区管委会资格审核!小组复审 行政】主管单位或》区管委?会资格?审,核小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复审并协《调相关?部门:联合审批《各负其责 复【审,无异议由行政主管单!。位,或区管委会资格审】核小组对申请家庭】的资格进行认定【并签:署意见、盖章后上】。报,市住:房保障资格》审核办公室》。。 复?审有异议的由—行政主管《单位或区管委会资格!审核小组同有关单】位在10日内进行复!查并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书面?。。告,知原因;符合条件】的按前款《规定办理 (四)!市,住房保障资格审核办!公室审核《 , 市住房保》障资:。格,审,。核办:公室根据初》审上报?。的材料再次组—织相关部门审核【。并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打分将审【核结果及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通》过报纸或网站进行公!示(:期限15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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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对于已通》过审核的《申请人?由,。市住房?。保障资?格审核办公》室负责按申请人【的分数?高低进行轮》候租:房分配的方式采取】抽签或公开》摇号方式《抽签或摇号时—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组织?。、确定选房顺—序公证、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并《出,具公证?证明结?果通过报纸》等相关媒体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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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条— ,在轮:候期间申《请家庭的《基本情况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当及时告知市住!房保障?资格审核办公—室市住房保障—资格审核办公室核实!后,应根据申请人基【本情:况变化的事》实相应进行变更【登记或?者取消其轮候租【房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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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二条 【已准予实物配租的家!庭应当由《申请人与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签订为期1!年的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应当《明确下?列内容 (一)房!。屋,的位:置、面积、物业服】务、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 (二)《租金标准《及其: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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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房屋【用途和使用要求;】
(四—)租赁期限及房屋维!修责任; (【五)停止实物—配租:的情:形;: (六《)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 获得?实,物配:租的:家庭自收《到,实物:配租的通知之日起3!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与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的视为!弃权已居住公有住】房的应当在办理入住!手续后一个月内腾】退原有?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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