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 第三章》。 保:障资金和房屋来源】 第十一【条 廉租住房保【障资金?采取多种渠道筹措】包括 ?   (《。一)市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 , (二)土地—出让净收益不低于1!0%的比例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  》(,三)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之后—的资:金,;  (四》),政府的?廉租住房《租,金收入; 》 (五?)省财政预》算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补助资金; 【 (六)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安排的补助】。资,金;  (七)中】央财政?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  (八》)社会?捐赠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  (九)【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 !第十二?条 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专项用于租【赁住房补贴的发放、!廉租住房的新建、改!。建、配建、》收购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三:条 利用廉租住房】专,项资金购建》的廉租住房》、回收的公》有住房、以及通【过,其他方式筹集或者由!市民政部门接受社】会捐赠的廉租住房其!房屋归属市政—府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代为登记房】屋产权 第十四】条 廉租住房—租,金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全额上缴市财—。。。政,专项:用于廉租住房的【维护和管理等开【支,。租金收入不足以【支出廉?租住房的《维护和管理等开支】时不足?部分由市财政—补贴 第十五条 !。商铺、地下室等廉租!住房附属建》筑的租金收益纳入】廉租住房《。租金管理并用于该】小区的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部位的?维修 第》十六条 新建廉【租,住房采取配》套建设与相对集中建!设相结合的方式 】 配套建设》廉租住房《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或者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应当在用地规划【条件、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明确配套建》设的廉租住房总建】。筑,面积、套数、布局】、套:型,。以,及建成?。移,交或者?回购等?事项  新建—廉租:住房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建设一房】一厅为4《。0㎡以内两房一厅】为,50:。㎡以:内具体建《设标准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七条】 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实行?保障型物业管理廉租!住房承租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十八条 廉】租住房建《设计划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和改革、财政!、规划、国土环境资!源等部门《拟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廉租】住房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廉租住【房建设用地应—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确保优先供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