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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保障资金和房】屋来源
第】十一:条 廉?租住房保《障资金采取多种【渠道筹措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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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 》 (二)土地—出让净收《。益不低?。于10%《。的比例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 (三)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之后的资金【; (四)政【府的廉?租住房租《金收入; (【五)省财政预算【。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补,助资金; (【六)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安排的补】助资金; (七】。。)中央?财政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 】。 (:。八)社会捐赠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 (九【)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
第十—二条 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专项—用,于租赁住房》补贴的发《放、廉租住房—的新建、改建、【配建、?收购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三,条 利用廉租—住房专项资》金购建的《。廉租住房、回收【的,公有住房、以—及通过其他方式筹】集或:者,由市民政部门接【受社会捐赠的廉租住!房其房屋《归,属市政府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代为【。登记房屋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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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廉租】住房租金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全》额上:缴市财政专项用于廉!租住房的维》护和管理等》开支:租金收?入不足以支出廉租住!房的:维护:和管理等开》。支时不足部分由【市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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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商铺、地下室等廉】租住房?附,属建筑?的租金收益纳—入廉租住房租金管理!并用于该小区—的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部《位的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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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新建】廉租住房采取—配套建设与相对【集中建设相》结合的方式 【配套:建设:廉租住?房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或者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应当【在用地规划》条,件、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明确【配套建设的廉租住】。房,总建:筑面积、套数、布】局、套型以及建成】移交或?者回购等《事项 新建—。廉租住房《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建设一—房一:厅,。为40㎡《以内两房一厅—为,50㎡以内具体【建设标准《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七条 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实行保?障型物业管理—廉租住房承租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十:八条 廉租住房建】设计:划,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和改革、【财政、?规划、国土》环境:资源等部门拟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廉租住房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廉租住【房建设?用地应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确保】优先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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