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五章 《监督管理 》 第二?十三条 《廉租:住房的物业管理【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依照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实施:管理   廉租住】房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由承租人!负责承?租人腾?退房屋时在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房【屋维:修养护费、装修费】不予补偿 》第,。二十四条 》廉租住?房原则上只作为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提供住房实物配租!   产权归—属,于市政府的廉—租住房经《市政府同意后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分:别用于?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提供】住房:实物配租调》剂后的房屋》产权归属《不,变 第二十》五条 在承租期内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保证—配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承租人投资的以【外由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承租人使!用不当的和易耗品】除外)   (一】。),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对【承租房屋《进行维修(大、【。中修)前需》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应按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要?求积极协助》配合如需暂》时,迁,离的承?租人:自行过渡;》   ?(二)承《租,人向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或:。口头维修请》求后: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及时勘察对确需修缮!的应提供维修服【务,对承租?人的装修装饰部【分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  (三)》。承租人应《正常、合理使用【承租房屋及内—部设施不得改—变、破?坏,、损坏?房屋结构、装修和】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管线线路因承租】人使用不当》造成承租房屋及【其内部设施损坏【承租人应负》责及时修复或赔【。偿;   (四)】承租房屋原》则上:不允:许二次?装修如承租人确【因需:要进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并,。签订装修管理合同】后方可施工在租赁】期满:或因承租《人责任导致合同【。。终,止时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任何:一项;   1.】。房屋的装修归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所有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不作补偿;—   2.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 否则 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向承租!人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  (五)因—。房屋或设施维修需要!承租人的协助承【。租人应当无条件【配合如造成承—租人承租的房屋【及,装修:受到损害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尽量恢复《原状;   (六)!严禁在房《屋,内,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 第二!十六条 承》租人有责任看护【承租房屋在发生第】三方损坏房屋时【承租人有义务立即制!止并及时向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七条】 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低收入家庭应当在租!赁期满1个月前按年!度,向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如实申报家【。庭,。收入、人《口,及,住房变动情况   !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定期会—同申请人《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等相关】部门对通过获得【廉租住房资格审核】家庭的人口、收入】、住房等变》动状况进行复核根】据,复,核结果对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资格、方式、额度!等进行及时调整【并书面告《。知当事人;不—定期对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进行随—机抽查?经抽查?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取消—廉租住房《保障 第》二十八?条 在承租》人家庭人口减少后】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将》其,调整到?户型面积更小的廉】租住房?内租用 第二十】九,条,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共住的配—偶、:父母、子女符合【。廉租住房承租—条件的可以续租【廉,租住房?;如不符《合条件或者已没【有配偶和共住父【母、子?女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收【回,出租房屋《 第?三,十条 ?租赁期?间承租人因正—常生:活需要产生的煤气费!、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环境卫生【费、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等由承【租人承担 》 第三十一条 【承租人在使用—房,屋和附属设施时【应充分注意安全承】租人因未尽注意义】务造成?承租人、住房保障】部门或第三人—的财产、《人身损害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 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收回其—承租的廉租住房造】成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   (!一)未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住房状况》或者伪造有关—证件:。、证明的; — , (二?)年度审核时承租】人家庭?。成员人均《收入连续《3年(含)以上超】出本市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低收入标》准,的;   (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户籍全!部,。。迁出市区或者已【购置:住房的?;  ? (四)无正当【理由拖欠租金、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等!。连续6个月以—上或房屋连》。续闲置6个月以上的!;   《(五)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转供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 (六)未经—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改变原约》。定的房屋用》途、设施《和设备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和擅自装】修,并对:房屋造成损》害要求改正》而拒不改正》的;   (七【)故:意损害承租房屋【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接板、!阳台、雨棚、通道】、屋面及管道进行违!章凿、拆、搭、【占等行为的; 【。  (八) 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九)不服《从住宅小区的—统一管理《及拒不?接受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管理或?经劝:告不改正《的;:   (十)违【反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它行为  【 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做出取!。消保障资格的决定后!应当在5日内书面通!知,当事人说明理由享】受实物配租的—。家庭应当将承—租的廉租住》。房在规定的期限【内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腾退廉租住房前原】。承,租人应结《清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电视电—。话费:。、燃气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