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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拆迁管理 【 第五条 需要【拆迁的单位必须向】房,屋所在地的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申请【。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应当向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   (四)拆迁申!请书、拆《迁计划及拆迁方案】;, ,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   市《、县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其提交【的资料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 前:款第(一)项属非】国有投?。资建:设项目?的,。其建设项目批准文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  前款第》。(四)项所》提供的资料应当载明!。拟拆迁范围的—房屋基本情况、拆迁!方式和期《限,、拆:迁实施?步骤:各项补偿、补—助费用预算安置房源!、拆:。迁,实施单位及工作人】员名单、房屋拆除方!案(:。含安全?防护和环保措—。施)等事项》 第六条》 办理?拆迁许可证时拆迁】人须:按规定将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入—拆迁专?用存款帐《。户,专款用于《拆迁:补偿、安置不得挪】作他用?并接受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 第七条】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拆迁【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作出不予》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决?。定,并且:书面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   !本市城市房屋拆【迁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或居民户数在】120户以上的【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告知被拆迁人—享有听证的》权利应?拆迁当事人》的申请在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前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召开听《证会听取拆迁当事】。人的意见听证意【见作为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参考:依据 第八条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实施单】位、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第九条 拆迁人应当!在拆迁现场》公示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政策、拆迁补偿】补助标准、产权【调换房源、拆迁实施!单位和评估单位【名称及工作人员【。名单等?事项并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拆迁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拆迁期限】内拆:迁人不得擅》自,。改变:尚未:搬迁的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的】。。供水、供电等基本生!活条件 第—十条 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载!明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 【  :拆迁人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拆迁范围;确【需变更的《应当重新《办理:房屋拆迁许》可及有关手续 【   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延期申请;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延期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第十一条! 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一)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新建【、扩建、《改建:(含装?饰、装修); 】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房屋抵押;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就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并在拆迁范围】内予以公告;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擅自进行上—述活动的《其责任由其自—行承担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拆迁人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必须经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延长暂停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 第十二条 —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具有?拆迁资质的》单,。位实施?拆迁  》 拆迁人自行拆【迁的其工作》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 拆迁人委托—拆迁的拆《迁人应当《。。自拆迁委托》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将拆—迁委托合同报—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拆【。迁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应当委!。托具有?拆迁:资质:的拆迁实施单位【拆迁拆迁实施—不能:采取大包干形式拆】迁服务费《不能:在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中列支拆迁服【务费收取标准由【市物价局核》定由拆迁人支—付  《 ,被委托的拆迁—实施单位《不,得转让拆迁》。业务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第十三条 !城市房?屋拆迁单位实—行拆迁资格》证制:度接受拆迁委托的】拆迁实施单位必须是!。取得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并根》据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拆迁业务】 , ,第十四条 城市房屋!拆迁实行拆迁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从事城市房屋拆】迁实施工作的人员】应,当通过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培?。。训考核取得市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件后方可从—。事房屋拆迁实施【工作从事城市房【屋拆迁实施的—单位其持证上岗工】作人员不《。得少于8人 【第十五条 城—市房:屋拆迁除拆》迁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都:应当进行评估由【。取得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价格评【估资质机《构进行拆迁房—屋,估价时点以》房屋拆迁《许可证颁发的日期】为准 ?   ?对,申请从事城市房屋拆!。迁评估业务的机构】市,、,县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该机构的》资质:。等,级、从业经历、协调!能力:、评估技术水—。平、社会信》。誉等结?合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需要予以备】案,登记 《  未经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不得接—受城市房《屋拆迁评《估业务?的委托不《。得,出具拆迁评估—报告或价格》咨询报告等》 第十六条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 ,第十七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裁决】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拆迁人依》照本办法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货币补偿金额已】提存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第十八》条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作出!裁决的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 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依法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十九:。条 拆迁中涉—及军事设施、教堂、!寺庙:、文物古《。迹房屋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 !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进行转让应》当,经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原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有关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受让!人,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书面通知】被拆迁?人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予以公告 【 ,第二十一条》。。 被拆迁《房屋:的,拆除工作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承【。。担,承担房?屋拆除施工的建【筑企业?负,。责人对房屋》拆除施?工安全负责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应各司》。。其,职加强对房》屋拆除?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 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除完毕》后,15日内到》房产:。、国土资源部门【办理被拆除房—。屋及土地的权属注】。销手续?未注:销的不得进行新的】房屋产权《。登记与土《地使:用权登记 第【二十三条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搬迁时须保持】原房屋?的完:整不得损坏房—屋各种设施违—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搬!迁,时公安、教育、邮】政,、电信、工》商、税务、广电、水!电气等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为,。其,办理户口迁移—、子女转托转学、电!话及有?线电视迁移停止供水!供电和供气》工商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变更、注】销登记?。或歇:。业手续?   城市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工作;》应,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请求派—人,参加:见证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拆迁文书送达【工作  》 被:拆迁:人依条例、办—。法和本办法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在重《新购置房地产时【凭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湖】南省实施契税暂行】。条例办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号)对《购,房成:交价: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   被拆!迁人:依条例、办法和【本,办法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凭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依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号)免征个!人所得税 第【二十五条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拆迁《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拆—。迁档:案资料的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