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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拆迁!人应当依法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
》 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应当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拆迁住!宅用:房被拆迁人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的拆迁人应当】给予被拆迁人按被拆!迁房:屋评估价格5—%予以奖励延—期搬迁的不予—奖,励,;
《 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本办法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
—。本办法所称》承,租,人,。。是指与被拆迁人【具有:合法:。租赁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 本办法所称房屋!拆迁实施单》位是指依法》取得城市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房屋拆?迁中介机《构;
本办法!所称房?屋拆迁实施工作【人员是指经依法【培训、考核》合格的自然人
第!四条 株洲市房产】管理局是本市城市】房屋拆迁《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市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市辖》县,(,市)房产管理局【负责:。其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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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领导市发改委【、规划、国土—资源、建设、公【安、城?管、财政、工—商,、物:价、:税务、?教育、卫生、自【来水、电业、—。。燃气等有关部门(】。单位)和街道办【事,处、居(《村)民委员会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按照各自职能履【行职责互相配合做】好城市房屋拆迁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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