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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运营!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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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应当】遵循规范运营—、方便乘客、安全】。便捷的原则
【第十二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安全生?产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本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服务标准—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城?市轨道交通乘车规则!乘客进站《、乘车应当遵守乘】车规则 》。
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安全运营服务】。标准的要求安全【运送乘?客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 电力、通》信、供水等相—关单位应当保—证城:。市轨道交通正常【运营的用电、通讯和!用,水
第十四条 】运营单位应当按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配置消防、防】汛、报?警,、救援?等安全设施器材和设!备
第十五条 运!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运营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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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制定安全—运营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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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证安全运营投入【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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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安,全运营的日常检查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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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组】织,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和特》殊,情,。况下的?运营组织方》案,;
(五【)及时、《如实报告安全—运营: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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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运【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规定进行》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十七?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发生安全事故】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处置《。方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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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发生安全》事故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事故: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以及电【力、通信、》供水等单《位应当?按,照应急?处置:方案的规《定组织抢险救援尽】快恢:复正:。。常运营
》第十九?条 遇到《自然:灾害或发生》安,。全事故等情况运营单!位经:。采取措?施后仍难以》保证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时可以!。停止运营或者部分停!止运:。营,但应当向社会公告】并报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条 城》市轨道交通运—行中发?生故障运《营单位不能及—时排除故障恢—复运行的运营单位应!当组织?乘客:安全:疏散或换乘》
第?二十一条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及车站】出入口应当保持畅】通车站站台、站厅、!疏散通道内》禁,止擅自设置商—业摊点
第二【十二条 运》营单位应当》。将首、末班行车【时刻换乘《指示和乘《车,规则公布《于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内醒:目处
第二—十三条 禁止下列】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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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拦截列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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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有,放射:性,和腐:蚀性等危险》。物品:。进入城?市轨道交通车站或车!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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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安全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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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妨【碍或破坏车门、屏蔽!门,开关功?能,或,运用其他方法妨碍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设备!。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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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向列车、【维修工程车以—及其他设施投掷【物品;
!(六)在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弯道内侧修建影】响行车?视线:的建(构)筑物【或,种植有碍行车视线的!树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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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擅】自进:入轨道?。、桥梁、《隧道等禁入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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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翻越或】毁坏隔离围墙、护栏!、护网等安全防【护,设施;
!(九:),强行:。上下车; 》
(十)其他危!害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法律、法规—规定应予处罚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 城市轨道交通的】票价由市物价—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听证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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