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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运营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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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应当遵循规范运营、!方便乘客、安全【便捷的原《则
第十》二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安全【生产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本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服务标准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城市轨》道交通?乘车规?则乘客?进站、乘车应当【遵守乘车《规,则
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安全运营】服务标准的要—求安:全运送乘《客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 电力》、通信、供水—等相关单位》应当保?证,城市轨道交通正常运!营的用电、通讯和】用水
第》十四条 运》营单位应当按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配置消防、防汛!、,报警、救援等安【。全设:施器材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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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运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运营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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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制定安全运营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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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证安全】运营投入《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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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安全运营的日!常检查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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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组织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和【。特殊情?况下的运《。营组织方案; 【
(五)及时】、,如实:报,告安:全,运营事故
第十】六,条 运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规定进行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十:七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发【。生,安全事?故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处置方《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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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发生安全事故【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事故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以及电力、通信、】供水等单位应当【按照应急处置方案】的规定组织抢险救】。援尽:快恢复正常运—营,
:第十九条 遇—到自然灾害或发生安!全事故等情况运营】单位经采取措施后仍!难以保证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时可以停止运】营或者部分停止【运,营但应当《向社会?公告并报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条《 ,城市轨道交通运【行,中发生故障运—营单位不能及时排除!故障恢复运行—的运营单位》应当组?织乘客安全疏散【或换乘
》第二十一条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及车站出入》口应当保持畅通【车站站?台、站厅、疏散通道!内禁止擅自》设置商业摊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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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运营《单位应当将首—、末班行车时刻换乘!指示和乘车规则【公布于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内醒目处
—第二十三条 禁【止下列?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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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拦截列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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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有放射性《和腐:蚀性等?危险物品进》入城:市,轨道交?。通车站?或车: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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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安全!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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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妨】碍或破坏《车门、屏蔽门开关】功能或运《。用其他方法妨碍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设备!。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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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向列【车、维修工程车以及!其,他设施投掷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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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在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弯道内侧《修建影响行》车视:线的建(《构)筑?物或:种植有碍行车—。视线的树《木;
】(七)擅自进入轨道!、桥梁、隧道等禁入!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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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翻,越或毁坏隔离—围墙、护栏、护网】等安全防护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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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强《行,上下车?;
(十【)其他?。危害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法】律、:法规规?定,应予处罚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 ,城市:轨,道交通的《。票价由市物价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听证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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