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五章 测绘】成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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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测绘成》果是指通过测绘活】动,取得的以下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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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地测量、地下管【线及:其他测绘《的数据和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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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航空?。摄,影与卫星遥》感测绘?的底片、磁》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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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类介】质的地图(包括地】形,图,。。、普通地《图、地籍图和其他专!题地图); —
(《四)与测《绘成果有关的地理数!据
第二十五【。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完成的测绘成果测】绘项:目,。出资人?或者承?担国家投资》的,测绘项目的单位在项!目完成之日起三个月!内按下列规定—向市或区县(自治】县、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汇交测绘成果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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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人民政府】。。投资完成的基础【测绘项目向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汇交测绘成果副!本;:
(二】)利用?其他资?。金,完成的基础测绘项】目,向区:县,(,。自治县、《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汇—交测绘成果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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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属】。于非基?。础测绘项目的应当向!项,目所:。在地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汇交测》绘成果?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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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自》治县、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每年向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汇交测绘成果—目录
负责接!收测绘成果》副本和目录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每年编—制测绘成果》目录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六条! 测:。绘成果的保管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测绘成果的完整和!安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和提供】测,绘,成果向用户提供测绘!成果:时应当?登记并跟踪管理 】
测绘》成果属于国家—秘密的适用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需对外提《供,保密:。测,绘成果的应当经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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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基】础测绘?成果:和国家投资完成【的其他测绘成果用于!国家机关《。决策和社会公—益性事业的应当无偿!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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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款规—定之外的依》法实行有偿使用制度!但是: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军队因防灾、—减灾、国防建—设等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无?偿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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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提供测绘成】果的具体《收费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二十》八条 ?测绘: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测绘成《果质量?保证体?系对其完成的测绘成!果质量负责》
市和区【县(自治县、—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测?绘成果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编制、印刷、【出版:、展示、登载地图的!管理保证地图—质量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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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出版、】印刷地图应遵—守,国家关于地》图编制、出》版、印刷、保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编!制出版或者展示【未出版的地图编【制单位或者出版单位!。应先将样图》送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在电视、!。报刊等媒体上使用】的时:事宣传地图》的审:查实行即送即审【。的简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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