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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界《线,测绘:和其:他测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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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乡、镇】行政区域界线的标准!。画法图由市民—政行政主《管部:门和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共同拟订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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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市和区】县(:自治县?。、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城市《地下:管线普查、资料更新!。和成果?汇,编规划和《实施计划《做好城市地下管【线的:。普查、资料更新和】成果:汇编工作保》障城市地下管线【成果资料的完—整性和现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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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和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协助同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城市地—。。下,管线的普查、资【料更新和《成,果汇:编工作
建设!。单位:敷,设和:更新城?市,。地下管线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在开工前进行放线!。验线覆土前进行竣】工测量?
第十一条 市】和区县(自治县、】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国?土资源和《。房屋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地籍测绘—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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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测【量土地、建筑物、构!筑,物和:地面其他附》着物的?权属界址线》应当按照市和—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权属界!线的界址点界—址线:或者提供的有—。关登:记资料和附图进行】权属界址线发生变化!时有关当事》人应当及时》进行变更《测绘
第十三条】 建设领域的—工程测量与房屋【产,权、产籍相关的房】屋面积测量水利、能!源、交通、通信、】资源开发和其他领域!的工程测《量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的测量—技术规范《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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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建立】地理信息系》统应当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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