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第—二章 测《绘基准与《基础测绘
【
第五条 》在,主城区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使用重庆【市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和黄海高【程系统
》
》。
其他地区》确需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应当与国家坐标系统!相联系并应经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六,条, ,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市—。有关部门《编制下?列基础测绘》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由》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
?
,
(一?)全市一比一万【比例尺地形图的【。测制、?更新和相应尺度【的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数据库?建设;
《
(二)主!城区一比两千、一】比一千、一比五百】比例尺?地形图测制、—更新:和相应尺度》的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数据库建设
】
区县(《自治县、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全市基础测绘规!划,和本地区实际—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地区的基础测—绘规:。划负责测制》、更新本地区一比】两千、一比》一千、一比五百【比例尺地《形图并?建立相应尺度的【地理信息系统数【据库经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批准报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
第!七条 市和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把基础!测绘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所,需经费纳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
市和区县(】自治县、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基:础测绘规划会同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基础】测绘年度计划并分】别报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 建立】基础测?绘成果定《期更:新制度?
》 ,
一比两》千、一比《一千、一比》五百比例尺地—形图三至五年—更,新一:次一比一万比例尺地!形图五至十年更新一!次
—
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城市规划建设及】。重大工程急需的基】础测绘成果应—当及时?更新
—本市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控制网【。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定期维护《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