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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章 城市市政】及公:用,设施规划《管理 第9.! 1条 城市【市政及公用设施除符!合自贡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满【足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外还应同时符【合本章的《规定  【   村镇给水【、排水、供》电、电信《、防洪等基础设施工!程规划?和,建设按现《行镇规划标准中“】公用工程《设施规划”的相关规!定执行 】 第9. 2条! 城市道路、【广场、公共设施、公!共,建筑、公共》绿地必须遵循无【障碍设?施的有关规定—应,设置方便残疾人通行!。的无障?碍坡道、盲道—及,标,志 《 第—。9. 3《条 城市道—路设计应《。严格执行现》行,城市道路设计规【范,和,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第!9.3.1条 】城,市道路按照道—路在城市道路网中的!。。地位、?交通功能及》。对沿线建筑》物,的服:务功能等划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类【其中快速路、主干】路和:次干路在自贡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各】分区规划中确定支】路在详细规划中确定! : ? 第9.3.2!条, 城市道路横断】面设计应《在道路红《线内进行道》路横:断面形式布置—、各组成部分尺寸】和比例应按道路类别!、,级,。别,。、计算车《行速:度和人行《、车行交《通,量确:定并统筹安排交【通组织、交通设【施、地上《杆线、地《下管线?(含排?洪沟下同)、照明】和绿:化 ? , 第9.3.3!条 新建的城市道!路机:。动车道宽度按表91!确定: 表91 !。 《 ? 类型及《行驶状态《 计】算车行道速》度,(㎞/h) 【 一个【车,行道:宽度(m)》 ? 《 ,。 : 《 大型?汽车或 !。 : 大、?小型汽车《混行 《 ≥40】 : , 3.7【。5, : ? ? <40! 3】.5 】 ? 小型汽】车专用线 ! ? —3.5 — 【 公共汽车停!靠站 】 【 3.0《 】第,9.3.4条 【 全封闭《或部分封闭的城市】。。快,。速路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直接通向!。快速:路的路口只允许通过!。周边路网和辅—道进出快速路 !。 : 第9. 4条 !人行道一《般沿:城市:道路两侧设置其人行!交通应形成》连续的?有层次并相》互贯通?的系统其纵、—横断面的坡》度和梯道设》置应满足公共—。安全要求并符合【残疾人?无障碍通行》规范规?定人行道设置—宽度应?满足工?程管线?埋设和符合道路【绿地指标人行道最】小宽度按表92的】规定确?定;特殊情况单侧】设置人行道时—其宽度不《小于3米 — 表92 ! 【 】人行道最小》控制宽度 】 道!路两侧用地》类别 】 人流量(人/分】) 人!行道最小宽》度(m)《 — 》 《商业、公《共建:筑、车站等 ! >《150 》 《 4:.5: 【 居 !住 — 1151—50 《 《3.5 》 — 7【。5115 【 3.0— 】 —。<7:5 】2.5 】 — 工 》业 【 】2.53.5 】 —第9:. 5条《 人?行,过街天桥下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4.8】米,宽度宜3.04【.5 米《天,桥上及梯道下—均,不得:设,置经营性《设施: : 第【9. 6《条 人行过街地道!净空不小于2.5】米行人通道》宽度宜3.55【.,0 米(利用人【行过街地道设—置经营性设施的【须另增加宽度) 】 【第9. 7》条 城市道路上开!。设机动车出入口(含!地下停车《。库,出入口?)必须与城市道路】妥善衔接并》符合:下列规定(》距离均以出入口边缘!与相应?设施外边缘》或端点计《。算) 》     一、【与城:市道:路连接的《。交角不小《于75° 【   ?  二、距离人行】过街天桥、地—道和桥梁、隧道引道!不,小于50米》;,距离非?道路交叉口的过街人!行道不小于5米;距!公交:站台不小于》10:米;距离学校、医】。院、:公园以及老人、儿】童、残疾《人等:公共:建筑物?入口不小于20米 ! , ,     三、【在城市道路交—。。叉口附近开》口时应尽可》。能远离交叉口开口】位置自城市道—路,。红线:交叉点起算》城市主干《道不小于80—米、城市次干道不小!。于7:0米、城市支路不小!于50米《 ?     四、建】设项目用地周边相】邻道路为两条或【两条以上时应—在低级别道路上开口!;一个?。项目沿同一条道【路的:长度大于《120米《可开口12个—;长度小《于1:20米可开》口1个;《长,度小于60米原【则上与相《邻建设用地共用机】动车道?口     !。五、相邻用地的【机动车道出入口应】合并设置 【    《 六、开设机动【车道口?不,。得擅自改变城市各级!道路和人行道的【标高或砌造斜坡、】高坎必须保证人行道!的连续和畅通 】 ? ?第9. 8条— ,。 ,城市公共《汽车停靠站城市【主、次干道须—设置港湾式》公,共交:通,车辆使用的》停车港其他道路可】设置港湾《式或划线式》停车港站台》可设置在人行道侧或!分车带上;道路同】侧停车港的间距【宜500-800米!(城市组团之间道】路,除外)异侧停车港宜!错位:设置港湾《。式停车?港直线段《长度不小于25米划!线式停车港》直线:段长度不小于—。20米 】。 ?第9. 9条 】占用:人行道设《置公:共,交通:站台、电话亭—、阅:报栏等设施的—应当在宽度大于【4米:的人行道上》设置书报《亭,、非机动车停放亭】。。(点)、《流动厕所等》设施应在宽》度大:于5米的人行道【上设置设置设—施后的?人行道通《行宽:度应不小于3—米 》    占用人行道!设置广告《牌的应当《。遵守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有【关规定不得影响【城市道?路通行和《安全宽度小于3米】的人行道不》得设置广《告牌 — 第—9. 10条— 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库) 【 第9.!10.1条 【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库)选址—应满足靠近服—务对:象、符合城》市,环,境和交通组》织,要求服务半径宜在】200300米每】个停车位占地—面,积按地?面,不小于?2,5, 平方?米/位地《。下或室内不小于【30平方米》/位计算 —。。 》。 第9.10.2条! 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库)出?入口设置停车位少】于50个的可设置】一个出入口其宽【度宜采用双车道【;停车位5030】0个的应设置两个】出入口;停车位3】。00500》个的:应分:别设置23个—出入口其之间的距离!大于20米;停车】位大于?500?个的应设置》34个?出入口且出入—口须分别布》置在不同的城—市道路?上 》 《第,。9.: 11条 》 城市桥梁》 , 》 第9.》11:.1条 》新建、改建城市【桥梁:的设计应严》格执行?城市桥梁《设计准?则并遵?循以:下规定  】   (一)桥梁】造型应简《洁、美观与环境协调!   — , (二)桥梁—平,面、竖向和》桥面形式须与—连接的城市道路妥善!衔,接  —   (三》)桥:梁的宽?度不应小于规—划的道路红线宽 】 — 第:9.11《.2条 《 与城市道路—走向一致的跨河【、跨线?等桥梁桥《。。梁中线与河道、道】路,、铁路等中心线应】尽量正?交,特殊情?况下不得小》于45° —。 : ?。 第9.11.3】条 ?架设在不通》航河流上的桥梁按城!市防洪规划确—定,的标准控制桥下净】空;:架设在通航河流上桥!梁,的净空应符合—内河通航标准—规定当通航水位【与,城市防洪标准、【道路标?准、:地形等发生矛盾【时应组织论》证后:。确定 —   ? 跨路?、跨线桥梁净空【应符合铁路、—道路、桥梁等技术规!范有:关规定 ! 第9.》11.?4条 《连接城市《主次道路的》桥梁设计《。荷载不小于汽20】级、挂100 【。 : 》第9.11.5条】 , 在不影响桥—梁结构安全》和造:型美观前提下—。应充分考虑》和,预留市政《管线:敷设、保护及—维,修位置 ! :。第9:.,。1,2条 城》市公共?加油站?、加气站的布点既】要符:合公:共,安全要求又要—满足车辆加油、【加气的便《捷建设规模》应大、中、小—结合:以小型站为主—服务:半径宜0.》91.2公里—    】 加油站、》加气站及合建站的选!址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  一、应靠近【城,。市交通干道或设【在出:入方便的次要—干,。道上;不应》设置在公共》。建,筑集中区和居住区内!;不得设置》在历史文化保护【区内和重要公共【建筑:、城市主次干道交叉!路口10《0米范?围以内  】   二、进出【口的停车视距不小于!100米特殊—情况下不《得小于5《0 米 —     三、【与中小?学、消防《站、医院等》。主要:入口和桥梁引道口】、隧道口、》铁路:平交口、军事设施】等的距离不》小于100米 !    《 四、加《油站、加气站—及合建站进出口应】分开设置 ! 第9.— ,13条 城市【给水、排水、电【力、燃气、电信【工程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统》一布置、分》期实施按远》期规模设计和预留】。 : 《 第?9.14条 】 给水管线工程 ! 《 第9.1—4,.1条 为提高供!。水的可靠性、安全】性,配水管网宜设置成环!状;管道《宜按远期用水量设计! 【。。 第9.14.2条! , 主、次干道下敷】设的输水管管径不宜!。小于:DN400毫米【 】第9.14.3条 ! 消防给《水管最小管径应不小!于100毫米;消防!栓宜按地下》式设置间距不大【。于120《。米 《 , , 第》。9.15条 !排水管线工程 【 第9!.15.1》条 : 城市排水》按照旧区改建地【段区采?用雨、污合流制新建!区采用雨、污分流】制 》 第》9.15.》2条 城市—排水:管网:系统及污《。。。水处理厂的》布局: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排水》管,、,沟断面尺《寸应根?据人口规模》、土地开发》强度、地形条件等】因素综合《取值并考虑城市远景!发,。。展需要中《。心,城,区道路下的主—排水管管径》。不得小于《500毫米 ! , ?第9:.15.3条 】。生,产,企业、医《院等单位《的污水和废水应【因地制宜采》用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系统 — 《第,9,.15.4条 位于!。城市污水处理厂吸】纳范围以外的地区工!业污水必须通过自行!处理达标后方允【许,排放;生活》污水必须通》过自备污水处理或沼!气池、化粪池等【设施:净化处理后》方可排放 》 《 第9.1【。5.5条《 设计《道路、广场》。、绿地?时应考虑雨水的收】集和利用根据地【质情况按透水性结】构设计并设置—相,应的收集、处理、】储存和利用等—设施、系统 ! 第》9.16条 电】。力管线工程 —。。 : 《 第9.1》。6.1?条 在?城市规划建》成,区内新建的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电力!线路应采用地下电】缆敷设;城市商业中!心区和其他特别地区!所有:。电力线路须采—。用地下电缆》敷,设,;,上述:规定因特殊条—件限制?近期无法实施的经方!案论证后可》采用临时《架空线路待条件具】备,后再下地敷设现有】10KV《架空电?力线路应《逐步改为地》下电缆 】 第《9,.16.2条 【架空电力线路应根】据地形地貌、—规划道路等实际情况!尽量沿道路、铁【路、:绿化:带、河渠等架设路径!应短捷、顺直—。并减:少与道路、铁路、】河渠的交《叉;线路横》穿道路、《铁路时应尽量直交架!空,高度:应保证?道路、铁《。路和河道《通行、通航安全满足!行道树和其他绿【化用地、风景区树】木的生长空间;在】道路交叉口》的输电线《路的定位《杆(塔)应》设在道?路视角三《角形范围以》外 》 第?9.16.3条【 同一路《段,上的各?级电压电缆线宜同路!径敷设在《规划道?路临:现状或规划》变,。电站一侧应设置【双沟或?加大浅沟或排管规格!、尺寸电《力浅沟?、排:管的敷设应》。满,足城:市道路的景观要求】在绿化带内敷设时应!满,足绿化种植条件电力!浅沟、排管设置【按表93执行 【 表93 》 , — 电力管沟】排管:、布置表 ! : 道路【宽度D 《。 D<20!m ? 20m≤!D≤30m — , 《 D>30》m 】。 : 《 预制U型槽 ! :。 1.0 m】╳0.6 》m 《。 1.0 】m╳1.0》 m !1.0 《m,╳1.0 m— 【 , 排 !管 ? 9孔【 1】。2孔:。 ? ? ,。12孔或《1,6孔 《 ? ? 布】置形式 》 : 单侧 — 单侧 ! 》 双侧 ! 【 布置位》置, 规】划道路中线以西或】。南 《 , ?规划道路中线以西】。或南 》 :。 : , : ! 距道路红线位!置 — 0.6m 【 》 0.6m ! 0.6m或0!.7m? : — 第9.16—.4条 新建—、改建?的,高,压架空?线路不?。应穿越?对景观有要求的区域!;不得?跨,越易:燃、易爆物品储存、!生产及爆炸作业等区!域;一般不得跨【越建筑物特》。殊情况需跨越时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征》得电力主《。管部门同意后—。审批同时建设单位】应,采,取安全措施》 : 《 第9.1—6.5条《 电力高压线【路保护区按》以下规定划定 !     一—、地下电缆保护区】线,路地面标桩两侧向】外延伸1m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 :    二、 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单杆单回水—平排列或单杆多【回垂直排列的3【5-500KV高】压架空电《力线路的规划走廊宽!度应根据《。地理:。位置:、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气,象等条件及当地用】地条件结合表94】的规定执行 【表94 ! 》 架空】高压:电力线路《保护控制范围 【 】 , 线路电压等【级(:KV)? 【高压:线走:廊宽度(m) ! ? ,线路电?压等级?(,KV:。) 》 , 高压线走—廊宽度?(m) 》 , 【 5—00 — ,。 60~《75 6!6,、110 】 15《~25?。 》 【 330 — 35~】45 3!5 ? 12~20!。 》 【 :220 【 30~》40 —   《   】。 —第9.17》条, :燃气管线工程 【 《。 第9.—17:.1条 城—市燃气干管布置【应根据?工业和民用用户用】气量及分布》全面规划宜按—。逐步形?成环状供气》管网进行设》计 ? 第【9.:17.?2条 ? 沿城市《道路敷设的燃—气输、配气管管径一!般不小于《100毫米中压燃】气管道宜敷》设在人?。。行,道,下、次高压、高压燃!气管:道宜敷设在绿化带】内应尽量避免在机】动车道?下敷设燃气》管道: 【 第9.17—.3:条 燃气管道【宜采用直埋敷设【不宜:在高压走廊范—围内长距离敷设【;,禁,止在建筑物、易燃易!爆、腐蚀性》液体堆?场下敷设《;,并不宜与其他管【道或电缆同沟敷【。设当确需同》沟时必须采取—保护措施 【 第—9.:17.4条 — 燃气?管道穿越隧道—、道路、《铁路、河道、排【水管沟等时应按【相应的技术》规范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  燃气管》道利用桥《梁设置的其管—。道的压力应不大【于0.4Mpa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 第《9.:1,8条 电》信管线工程(包括】有线、移动电—话和非话数据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通讯【线路和设施) 】 第9】.18.《。1条 ? 电信线路》均应下地《。敷设并采用管道【合建方式进行电信】管道的建设 !    电》信管道?路由所需的孔—数与规模除应—满足其服务范围终】期通信线路的需要外!还应预留备》用管孔并一次—建成一般不考虑在同!一,管道断面上分期【敷设管孔 】 第9—.,。18.2条》 电信管道一【般应建在非机动车】道下其设置按表【94的规定执行 !表9:5 《。 《 电!。信管道排《管、:布置表 《 : 】 道路宽度(D) ! 规 模! , 布 】置 形 式 ! 布《 置 位 置 】。 【 : D≤12】m, 》。 9孔 ! 单侧布置 【 规划】道路中?。线以东或北 — ,。 ! 12— ,m≤:D≤:204m 【 12孔【 》 :单,侧布置 — ? 规划道路中线以】东或北 ! 》 ? ,。24 m≤D<40! m 】。 15孔 — 《 单侧?布置 》 ? 规划道路中线以东!或北 ? 》 !40m?≤D<50m— 【主干孔24孔 】 (1!5孔×2《) 【 单侧布置 — ,。 : :。 (重要—路段双侧《布置:),。 , 》 规:。划道路中线以—东或:。北 : : 【 快速【孔36孔 】 (18】孔×2?) ! ? 】。 D≥》50 m !。 , 主干路15—孔×2 《 双侧布】置 】 》 】   — 快速路18】孔×2 !  : :     !沿,。道路双侧布置—电信管?道应间隔适当距离设!置横向连《通管     】工业集中区内的【道路:可按表95适当减少!电信管道配建的规】模 ?  :  在规划道路临现!状或:规划的电信枢—纽一侧的电信管道】应按电?信枢纽的容量—确,定其建设规模 !。 第9.18.3条! 在规划道路【交叉:口的每个路口必【须预留城市交通【管制:控制线路地》下过街?管孔 第9】.18.《4条 电信—线路交接箱位置应】选择:在道路红线以外的隐!蔽地点或做隐—蔽、美化《。处,理, : 第9.19条 ! 管线综合 —     》城市各类管》线设置执行现—行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居住类》建设项目用地—。内的各类管线设置执!行,现,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并符合本条各【项要求: — , 第9.19.1】。条 新《建、改建、扩—建30?米以上的城市道【路和:规划宽度为24米以!上的城?市道路?交叉口应做》。管线综合规划—。 : , 第9.19—.,。2条 敷设—在城市道路》红线:内的各?类市政管线应与道】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 城市?道路新建、改建、】扩建后五《年内无特《殊,。原因不得开挖—道,路敷设各类管线;】同类:管线在道路同路段敷!设后五?。年内不得进行新【建,、,扩建和改建 !第9:.,19.3条 新】建、扩建和改建【道路红线《。50米及以上—的城市道路应同步设!置市政综合管—线管沟新建》、扩建和改建—道路红线5》。0米以下《的城市道路应—同步统一《设置:各类市政工程管线管!沟综合管《。沟应有足够的—空间便于人》员、设备进入进行管!线维修或增容—敷设     综!合管线管沟设置【市政管线应遵循以下!原,则 ?    《一、相互无》干,扰的市政管线—可在综合管沟—内同仓(室)—设置相互有干扰的市!政管线应分别设置在!不同管沟或不同仓(!室)     二!、高压输电管线与】电信管线必须分【开燃气管《线应单独《设置排水等》重力管线如需进综合!管沟的应设》置在管沟最底部 】     三、【为道:路两侧用户配套服】务的综合管沟内【的市政管线应预【留支管并延伸至【。道路两?侧红线或绿化—带,以外:支管位置按现状【实际需要或按—规,划预留规划》预留位置宜统—一设:置间距一般为120!米 》第9.19.4条 ! 在城?市道路两侧分别设】置的各类地下工【程管线应《符合:。以下规定 》   ? , ,一、各类《工程管线应与规【划道路中《心线平行布置宜按以!下,次序排列   】  道路《西、或南侧为—电力、给水、雨水】; ?    道路—东、或?北侧为燃气、电信、!污水    【 二、各种工程【管,线交:叉时自地面向下【的次:序排列宜为电力、】电信:、燃气、给》水、雨?水、污水工程—管线在交《叉点的高程应根据】排水管线的》高程确定《   《  三、各种—工程:管线及检查井等【附属:设施应顺道》路方向在该管线【规划规定的》位置设?置不得占用其—他管线及附属设施位!置    — ,四、各种管》线,走,向应与?。道路中线相平行横】。穿铁路、道路的【。线路应尽量垂直【交叉特殊情况下斜】。交交:角可为45°最小不!得小于30°  !   ?五、地下管线的【埋设深度应》根据:道路结?。构、:标,高,和管线的安全要求】确,定埋设各《。种,工程管线的埋置深】度和最小覆土—深度及管线间的间】隔距离、垂》直距离应符合—技术规范有关规【定;在?地面:敷设或?架空的?。管线应确保》行人、车辆和—周边环?境安全    】 六、?各种管沟、检—查井的盖板应与道路!车行道、人》行道路面保持平整】不得:凸出路面确保—道,路的安全和畅—通不得?妨,碍行:人正常通行 !第9.19.5条 !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市各!类工程管《线与临近建筑物基础!的最小水平》净距:为,。给水、排水》、燃气管(》沟):道不小于1》。.5米?3,米供:水主干管净距原则】上应大?于6米城市电力电】缆或管?道不小于1.5【米 : 工:程管线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当,受,道路宽度《、断面以《及现状工《程管线?位置等因素限制难】以满足要《求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后【适当减?。少其最?小水平?净距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专业部门确定】 《第9. 20—条, :在自贡市城市规【划区中心城》区范围内建设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库)应符合以【下规定    】 一、外《。来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库)应设【置在城市《出入口道路附—近或其它合适的【地点:;市:内公共停车场(【库)应靠近》主要服务《对,象设置其场址选择】应符合城《市规划和车辆出入】口不妨碍道路畅【通的要求    ! 二、机《动车停车场(库【)出入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应有良好】的,视线符合行车—视距的要求并应【右转出入车道; !    (二)【、距离道《。路交叉口缘石半径端!点的距离不》小于50米;—距桥:梁、隧道坡道—起止:线和过街《天桥、地道引道【口不小?于50米 —  :   三、 —室外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在其用地【周,边应设绿化隔离带】其,中大型停车场的停车!场地与住宅建筑相邻!间,距应:。大于10米并设置】大于5米《乔灌木结合的绿化】隔离:带停车场内》宜按停车方式或间】距种植乔木地面宜】选择植草砖铺地【以提高绿化》覆盖率    】 四、建设项—目中可与主体—建筑分开单独建设】单层或多《层公共停车库—(不含地下停车库】)但需满足》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建:筑退界、间距的【要求并?应符合环境》景观要求    ! 五、地下停车库】在规划、建设中【应与人防《设施相结合 !第9.21条 【 城市公《共厕所、生活垃圾】库 第9.】21.1条 城】。市公共厕所平均设】置密度按每平方公】里建设用《地3-5座城市建设!用地公共厕所的【设置标准采用表【。9-6的《指标 表9-6】 — : : 《 —公共厕所设置标准】 , ! 用地类》别 ? 》设置密度《 , : (座/㎞2!) 】设置间距 】 ?(m) 【 备注 】 《 — 居住用地 【。 《 3?-5 ? 3—0,0-800》 : , ?旧城区、商》业区、人流密集区】取密度高限、—间距下限新建—区和其?他公共设施用地【。取密度中低》限、间距中》、上限? 《 : — 公共设—施用地 》 》。4-11 】 30《0-:500 》 《。 《 : 工业、仓储用地! ? 1》-2 》 800-【1000 ! ,  《。 注—1、其他《各类:城市:用地的公共》厕所设置结》合周边用地类型【综合考?虑     2】、用:地面积?中不包括绿化及隔】离用地 第9.】21.2条 【商业区、体育场【馆,。、车站、公园、【广场、市场、大型】公共建筑、旅游景点!、游乐场所、大型】。社会停车场(库)】等,人流集散《场所内部《及附近必《须按规定《。设置公共厕所并【应符合?有关专?业规范规定 】 》。第,9.:21.3条 城】市道路?沿线应结合周边用地!类型和条《件综:合考虑公共》厕所设置可按主【要,繁华街?。道300-》500米一般街道】750-《1000米的—间距:设置 ? 》 :第9.21.—4条 城》。市生活垃圾库的服】。。务半径?宜为0?.,41 平方公里产生!生活垃圾量较大的建!筑和设施(如农贸市!场)附?近应单独设置垃【圾库垃圾库》应符合城市规划和环!保、:卫生规?范的要求距相邻建】筑间距应《大于8米居》住区的垃《。。。圾库宜?与公共厕所合建 】 — 第9.2》。1,。.5条? :独立式?公共厕所、垃—圾,。库与:相邻建筑物之间距】除,满足相应建筑间距】规定外其《最小间距不得小于】8米:并应设?置不小于3米—的乔灌木结合的绿】化带:;附属式公》共厕所应《设置直接通至室外】的单独出《。入口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