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九章 城市】市政及公《用设施规《划,管理 ? 第9.— 1条?。 城市市政及公】用设施除《符,合自贡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满足《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外还应同时—符合本章的规—定 《     》。村镇给水、排水、】供电、电信、—防洪等基《础设施工程规划【和建设按现》行镇规划《标准中“《公用工?程设施规《划,”的相?关规定执行》 : 》 第9. 》2条 ? ,城市道路《、广场、公共设施】、公共建筑、公【共绿:地必须遵循》。无障碍设《施的有?关规定?应设置方便》残疾人?通行的无障》碍坡道、盲》道及标志 — 第9】., 3条 城市【道路设计应严—格执行现行城市【道路设计规范和【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 》第9.3.》1条 城市道路按!照道路在城市道路网!中的地位、交—通功能及对沿线建】筑物的服务功能等划!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类其中快【速路、主《干,路和次干路在—自贡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各分区规划】中确:定支路在详》细规划中确定 ! 《 ,第9.3.2条 】 ,城市道路横断面【设计应在道路红线内!进行道路横》断面形式《布置、各《组成部分《尺寸和比例应按道】路类别、级别、计】算车行速度和—人行、车行交—通量:确定并统筹安排交】通,组织、交通设施【、地上杆线》、,地下管线(含排洪】沟下同)《、照明?和绿化 !第9.3.》3条 新建的【城,市道路机《动车:道宽度按《表91确定 表9!1 《 , 】。类型及行驶状态 ! , 《计算车行道速度【。(㎞/h《), 《 一个》车行道宽度(m【。), 】 大】型汽车或 【 —。大、小型汽车—混行 《。。 ≥40】 3】.75 》。 】。 ,。 <4》0 《 3.—5 】 》 小?型汽车专用线 【 —。 》 3.5 【 — 公共汽!车停靠站 】 , 》 3》.0: 》 第《9.3.4条 【 全封闭或部分封】闭的城市快速路【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直接【。。通向:快速路的路口只允】许通过周边路—网和:辅道进?出快速路 ! 第9.《 4条 人行道一!般沿:城市道?路两侧?设置其?人行交通应》。形成连续的有层次并!。相,互贯通的系统其【纵、横断《面,。的坡度和梯道设【。置应满足《公共安全要》求并符合《残疾人无障碍通【行规:范规定人行道—设置宽度应满足【工程管线埋设和符合!。道路绿地《指标:人行道最小》宽度按表92的规】定确定?;特:殊情况?单侧设置人行—道时其宽《度不小于3米 】 表92 ! , : !。 人《行道最小控制宽度】 【 》道路两侧用地类别 ! ? 人流量(人/!。分) 《 人行道】最,小宽度(m) 【 】 : : 商?业、公共建》筑、车站《等 : >1】50: 《 , 4.5 — ! ? 居 住 【 11—5,150 】 3.5 ! : 》 75《11:5 ? 3.0 】 , ! <75 【 》 ,。。2.:5 》 《 ? : 工 业 》 ? 【 2.53.5! , 【。第9. 5条 【 ,人行过街天桥—下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4》.8:米宽度宜3.04.!5 米天桥上—及梯道下均不得设置!经营性设施 ! , 第《。9. 6条 人行!过街地道《净空不?小于2.《5米行人通》道宽:度,宜3.5《。5.0 《米(利?用人行过街地道设】置经营?性设施的《须另增加宽度—) 《 , ? 第9.《 7条 城—市,道路上开设》机动车出入口(【含地下停《车库出?入口:)必须?与城:市道路?妥,善衔接?并符合?。下列规?定(:距,。离均:以出入?口边缘与相应设施】外边缘或端点—计算) —     一—、与城市道路—连接:的交角不小于7【5,°   【  二?、距:离人行过街天桥【、地道和桥》梁、隧道引道不【小于50米;距【离非道路交叉口的】过街人?行道不小于5—米;距公交站台不】小,于10?米;距离学校、医院!、公园以及老人、】。儿童、残疾人等公共!建,。筑物入口不小于2】。0,米 《    《 三、在城市道路】交叉口附近开口时应!尽可能远离》。交叉口开口》位置自城市道路红线!交,叉,点起算城市主—。干道不小于》80米、城市次干】道,不小于?70米、城市支【路不小于50—米 :  《   四、建设项目!用地周边相》邻,道,。路为两条或两条以上!时应在低级别道【路上开口;》一个项目沿同—一条道路《的长:度大于120米可】开,口12个;长—度小于120米可】开口1个;长度小】于60米原则上与】相邻建设用地—共,用机动车道口 【 ?    《五、相邻《用地的机动车道【出入口应合》并设置? ?。     六、开设!机动车道口不—得擅自改《变城市各《级道路和人行—道的标高或》砌造:斜坡、高坎必须保证!人行:道的连续和畅—通 】 第9. 》8条: 城市公共汽车停!靠站:城市主、次干—道须设置港湾式公共!交通车辆使用的【停车港其他道路可】设置港湾式或划线式!。停车:港站台可《。设置在人《行道侧或《分,车带上;《。道路同侧《停车港的间距—宜500-80【0米(城市组—团之间道路除外【)异侧停车港—。。宜错位设置港湾【式,停车港直线段—长度不?小于25米划线式】停车港直线》段长:度不小于20米【 — 第9.》 9条? :占用人行道设置【公共交通站台、【电话亭、阅报栏【等设施的《应当在宽《度大于4米的人行道!上设置书报亭—、,非机动?。车停:放亭(?点)、流动厕所等】设施应在宽度大于5!米的人行道上设置】。设,置设施后的人行道通!行宽度应《不小于?3,米  — ,  占用人》行道:设置广告牌》的,应当遵守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有关规定不得【影响城市道路通行】和安全宽度小于3】米,的人:行道不得设置—广告牌 ! : ,第9. 10条【 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库) 】 第9.【10.1条 【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库):选址应满《足靠近服务对象、符!合城市环境和—交,通组织要求服—务半径宜在2—。。。0,0300米》每,个停:车位占地面积按地】面不小于25 平】方米/位地下或室内!不小于30平方米/!位计算 ! :第9.?10.2条》 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库—),出,入口设置停车位少】于50个的可设置】一个出入口其—宽度宜?采用:双车道;停车位50!300个《的应设置两个—出入口;停车位30!0,5,。。00个的应分别【设,置23个出入口【其之间的距离大于】2,。0,米;停车位大于【。50:0个的应设置34个!。出入口且出入口须分!别布置在不同的【城市道路上》 》 第9. 【11条 城市桥】梁 ? 》。 第9.11.【1条 新建、改】建城市桥《梁的设计应严—格执行城市桥梁【设计:准,则并遵循以》下规:定   【  (一)桥—梁造型应简洁、美观!与环境协调 】  :。   (二)—桥梁平面、竖向【和桥面形式》须与连接的》。城市道?路妥善衔接 】     》(三)桥梁的宽【度不应?小于规?划的:道路红线宽 】 , : :第9.11.2条】 与城《市道路走向一致的跨!河、跨线等桥梁桥梁!中线:与河道?、,道路、?铁路等中心线应尽】量正交特殊情况下不!得小:于45° 【 》第9.?。1,1.3条《 架设《在不通航河流上的桥!梁按城市防洪规划确!定的标?准控制桥下净空【;架设在《通航河流上桥梁【的净空应符合内河通!航标准?规定当通航水—位与城?市防洪标《。准、:道路标?。准、地形《等发生矛盾时应【组织论证《后确定  】  : 跨路、跨线桥梁】净空:应符合铁路》、,道路、桥梁等技【。术,。规范有关规定 ! ? :第9:.11.4条 【 连接城《市主:次道:路的桥梁设计荷载不!小,。于汽:。20级、挂100 ! — 第9.11.【5条 在不影响桥!梁结构安全和造型】美观前提下应充【分考虑和预留市政】管线敷设、保护【。及维修位置 — 》 :第,9.12条 — 城市公共加—油站、加《气,。站的布?点既要符合公—共安全要求又要满足!车辆加?油、加?气,的便:捷建:设规模应大、中【、,小结合以小型站【为主服务半》径宜0.9》1.2公《里 —  :  加油站、加气站!及合建站的》选址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一、应?靠近:城市:交通干道或设在出入!方便的次要干道【上;不应设置—。在公共建筑》集中区和居住区内】;不得设置》在历史文化保护区】内和重要公共建【筑,、城市主次干—道交叉路口1—0,0米范围以》内 ?     —二、进出口的停【车视距不小》于100米特殊情况!下不得小于50【 米    ! 三、与《。中,小学、消防》站、医院等主要入口!和桥梁引道口—。、隧道口、》铁路平交口、军事设!施,。等的距?离不小于10—0米 《     —四、加油《站、:加气站及合建站【进出口应分开设置 ! 》 第9. 13条! 城市给水、排】水、电力《、燃气、电信工【程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统:一布置、分》期实施?按远期?规模设计《和预留? 《 第9—.14条《 《给水管线工程— , 《 ?第9.14.1【条 为提高供水的!可靠性、安》全性:配水管网《。宜设置成环状;【管,道宜按远期》用水量设计 】。 :。 第9》.14.2》条 主《、次干道下敷—设的输水管管径【不宜小?于DN400毫米】 ? 《 第9.14.【3条 消防给【水管最小管径应不】小于1?00毫米;消防栓宜!按地下式设置间距不!大于120米 ! 第【。9.15条 【。 排水管线—工,程 》 : 第9.15【.1条 城—市排:水按照旧区》。改建地段区采用雨、!污合流制新》建区:采用:雨、:污分流制 】 ,。 第9.1【5.2条 城市排!水管网系统及污水】处理厂的布局—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排水管、沟断】面尺寸?应,根,据人口规模、土【地开:发强度、地形条【件等因素综合取【值并考?虑,城市远景《发展需要《。中心:城区道路下的主排水!。。管管径?不得:小于50《0毫:米 》 第9—。。.15.3条 】生产企业、医院等】。单,位的污水和废水应】因地制宜《采用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系统 】 : 第9.1】5.4条 位于城】市,污水处理厂吸纳【范围以?。外的地区工业污水】必须通过自行处理】达标后方允许排放】;生活污水必须通】过自备?污水处理或沼气【池、化粪池等设施】净化处理后方可排放! : 第【9,。.15.5条 设!计道路?、广场、绿地时【应考虑雨水》的收集和利》用根据地质情—况按透水性结构设】计并设置相应—的收集、处理—、储存和利用等设】施、系统 》 》 第9.16条】 电力管》线工程? : 《 第9.1—6.1条《 在:城市规划建成—区内新建的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电力线】。路应采用《地,下电缆敷设》;城市?商,业中心区和其他特】别地区所有》电力线路须》采用:地下电?缆敷设;《上述规定因特殊条件!限制近期无法实【施的经?。方案:论证:后可采用临时架空线!路待条件具备后【再下地?敷设现有1》0KV架《空电力线路应—逐步:改为地下电缆 】 ? : 第9?.16.2》条 :架空电力《线路应根据》地形地貌、规划道路!等实际情况尽—量沿:道路、铁路、绿【。化带:、河渠等架设路【径应短捷、顺直【并减少与道路、铁】路、河渠的交—叉;:线路:。横穿道?路、铁路时应尽量直!交架空?高度应保证道路、铁!路和河道通行、通】。。航安全?满足行道树》和其他绿《化用地、风景区树木!的生长空《间;:在道路交叉》口的输电线路的【定位杆(塔)—应设:在道路视角三角形范!围以外 !第9.16.3条】 同一路段上的各级!电压电缆线宜同路径!。敷,设在规?划道:。路临:。现状或规《划变电站一侧应设置!双沟:或加大?浅沟:或排管规格》、尺寸电《力浅沟、排管的敷】设应满?足城市道路的景【观要:求在绿化《带,内敷设时《应满:足绿:化种:植条件电力浅沟【、排管设置按—。表,93执行 —表93 — : 《 , 电?力管沟排管、布置】表 : 》 》 道路宽度D ! D<20【m ?。 《 20m≤D≤【3,。。0m ? D【>30m 】 : — ?预制U型槽 【 》1.0 m╳0.】6 m 】 , 1.0 》m╳1?.0: m !1.0 m╳1.】0 :m ! 排 !管, , 》 9孔 — 12孔【 , ? 12孔或【16孔 】 ? 【布置形式 》。 —单侧 — 单侧 【 ? 双侧 【 《 —。 布置《位置 】。 规划?道路中线《。以西或南 》 》 规划?道路:中线:以西或南 【 : ! 】距道路红线位置【 ,。。 ? 0.6—m 】0,.,6m:。 0】.6m或0.7【m 》 》。第9.16.4条】 新建?、改建的高压架空】线路不应穿越—对景:观有要求的》区域:;不得?跨,越易燃、易爆物【品,储存、生产》及,爆炸作业等》区域;一般不得跨】越建筑物特殊情况】需跨越时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征】得电力主管部门同意!后审:批同时建设单—位应采取《安全:措施 ? 》 第9.1—6.5条 电力高!压,线路保护《区,按以下规定划定 】。     【一,、地下电《缆保护?区线路?地面:标桩两侧向外—延伸:1m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 【     二、 】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单》杆单回?。水平排列或》单杆多回《垂,直,排列的35-50】0KV高压》架空电?力线路的《规划走?。廊宽度应根》据,地理位置、》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气象等条!。件及当地用地条件结!合,表94的规定执【行 表94 ! , 《 》 《架,空高压电力线路【保护控制《范围 ! 》线路电压等级(【KV) 】 :高压线走廊宽—度(m?) — :。线路电压等级(KV!) 《 《高压线走廊宽度【。(m)? 】 ,。 —500 — 60~75】 66】、110 — 《15~25 —。 《 !330 — 35~—45 — 35 】 12~20 】 》 】220? 3【0~40 】   !  : 《 第9.—17条 燃气管线!工程 ! 第9.17—.1:条 :。 ,城市燃气干管—布置应?根,。据工业和民用用【。户用气量及分—。布全面?规划宜按逐步—形成环状供》气管网进行设计 ! 第【9.17.》2条 ? 沿:城市道路敷》设的燃气输、—配气:管管:。径,一般:。不小于?1,0,0毫米中压燃气管】道宜敷设在人—行道下、次高压【、高压?燃气管道宜敷设在】绿化带?内应尽量避免在机】。动车:道下敷设燃》气管道 【。 《第,9.:17.?3条: 燃气《管道宜?采用直埋敷设不【宜,在高压走廊》范围内长距离敷【。设;禁止在建—。筑物、易燃易爆、】。腐蚀性液体》堆,场,下敷设;并不宜【与其他管道或—电缆同沟敷设当确】需同沟时必须采【取保护措《施 — : 第9.17.【4条 燃》气管道穿越隧道、】道路、铁路》、,河道、排水管沟【等时应按相应的【技术规范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 燃气管道利用【。桥梁设置的》其管道的压力应不大!于0.?。4M:pa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 第9【.18条 电信】管线工程《(包括有线、移动】电话和非《话,数据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通—讯线路?和设施) 【 第—9.18.1条 !电信线路均应下【地敷设并采用管道】合建方式进行电信管!道的建设 —   《  电信管道路由所!需的:。孔数:与规模除应满足其】服务:范围终期通信线【。路的需要外》还应预留备用管【孔并:一次建成一般不考】虑在同一《管道断面《上分期敷设管孔 ! 《 第9.18.2!。。。条 电信管道一般!应建在非《机动车道下其设【。置,按表94的规—。定,。执行 表95 】 , 《 ? 电信】。管道排管《、布置表 — 》 道—路宽度(D)— —。 规 模 【 ? 布: 置 形 式 【 布 】置 位? 置 【 《 D≤】12m 【 9孔 ! 单侧布—置 《 规》划道路中线》。以,东,或,北 —。 【 12》 m≤D≤20【4m 》 12—孔 《 《单侧布置 】 ?规划道路《中线以东《或北 《 ! 24— m≤?D<40 m 【 ? 15孔 【 单【侧布置? 》。 规划《道路中线以》东或北 【 ? 《 40m≤D!<50m — 《 主干孔2》4孔 《 (1!。。5孔×2) 】 《单侧:布置: 】 (重?要路段双侧布—置) 《 ? 规划道》路,中线以东或》北 】 : : 快速孔【36孔? 《 ? (1《8孔×2) — , : 【 ? D!≥50 m》 : 主干路1!5孔×2 】 双侧布置 ! 《 ! 》   》 :。 快速路1》8孔×2 】   !     沿道路!双侧布置电》。信管道应间隔适当距!离设置横向》连通管   【  工业集中—区内的道路可按【表95?适当减少电信—管道:。配建的规模》    》 在规划《道路临现状或规【划的:电信枢纽《一侧的电信管道应按!电信枢纽的容量确定!其建设规模 】 第9.《18.3条》 在规《划道路交叉》口的每个路口—必须预留城市—交通:管制控制线路—。地下过街管孔 【 第9.1【8.4条 》 电信?线路交接箱》。。位置:应选:择在道路红》线以外?的隐蔽地点或做隐】蔽、美化处理 ! 第:9.19条 — 管线综合   !  城市各类管线】设置执?行,现行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居住类建设—项目用地内的各类管!线,设置执行现》。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并符合本条各】项,要求:?。 ? 第9.19.1条! 新建《、改建、《扩建:30米以上的城市道!路和规?划宽度为24—米以上的城市道路交!叉口:应做管?线综合规划》 第9.19!.2条 》敷设在?城市道路红线内的】各类市政管线—应与道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     城—市道:。。路新建、《改建、扩建后五年】内无特?殊原因不《。得开挖道路敷设各】类管线;同》类管:线在:道路同路《段敷设后五年—内不得?进行新建、扩建和】改,建, ? 第9?.19?.3:条 新建、扩建和!改建道路红线5【0米及以上的城市】道路应同步设置市】。政综合管线管沟新】建、:扩,建和改?建道路红线50米】以下的?城市道路应同步统】。一设置各类市政工程!管线管?沟综:。合管沟应有足够的】空间便于人员、设】备进入进行》管,线维修或增容敷设 !。     》综,合,管线管沟设置市政】管线: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相互无干扰【的市政管线可在【综合:管沟内同仓(室)设!。置相互?有干扰的市政—。管线应?分别设置在不—同管沟或不同仓【(室)  — ,  二、《高压输电管线与电】信管线必须》分开燃气管线—应单独设《置排水等《重力管线如需进综合!管,沟的应设《置在管沟《最底部   【。。  三、为道—路两:侧用户配套服—务的综合管沟内的】市政管线应预留支管!并延伸至道路两侧红!线或绿化带》以外支管位置—。按现状实际》需要或按规》。划预留规划预留位置!。宜统一设置间—距一般为120米 ! 第9》.1:9.4条 在【城市道路两》侧分别设置的各【类地下工程》管线应符合以—下规定 》    《一、各类《工程管线应与规划】道路中心线平行【布置宜按以下—次序排?列 ?    《道路西、或南侧为电!。力、给水、雨—水; ?    《 道路东《、或北侧为燃—气、电信、污水 】。     》二、各种《工程管?。线交叉时自地—面向下的《次序排列《宜为:电,力、电信、燃气、给!水,。、雨水、污》水工:。程管线在交》。叉点的高《程应根据《。排水管线的高程【确定     三!、各种工程管—线及:检,。查井等附属设施应顺!道路方?向在:该管线规划》规,定的位置设》置不得占用其他管线!及附属设《施,位,置 ?    四》、各种管线走向应】与道路中线相平行横!穿铁路、《道路的线《路应尽量垂》直交叉特《殊,情况下斜《交交角可《为45°最小不【得小于30》°     五】、地下?。管线:的埋设深度应根【据道路?结构、标高和—管线的安全要求【。确定埋设各种工程】管线的埋置》深度和最小》。。覆土深度及》管线间的间隔距【离、垂直距离—应,。符,合技术规范有关规定!;,在地面敷《设或架空的》管线应确《保行人、车辆—和周:边环境?安全: ,     六—、各种管沟、—检查:井的盖板应与道路】车行道?、,。人行道?路,面,保持平整不》得凸出路《面确保?道路的安全和—畅通不?得妨碍行《人正常通《行 《。 第9.19—.5条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市各—类工程管线与—临近建筑物基础【的最小水平净距为】给水、排《水、燃气管(沟【),。道不:小于1.《5米3米供水主干管!净距:原则上应大于6米】城市电?力,电缆或管道不—小于1?.5米 工程【管线: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当受》道路宽度、》断面以及现状工【程管线位置等因素】限制:。难,以满足要求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后—适当减?少其:最小水平净》距,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专业部门确定—。 , ?第9. 20条 !在自贡市《城市规划《区中心城《。区范:围内建设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库)应符合以下规定! :   ? 一、外来》。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库!。)应:设置在城市出—入口道路附近或其它!合,适的地点;市内公】共停车场(库)应】靠近:主要服务对象设置其!场址选择应》符合城市规划和【车辆出入口不妨碍道!。。路,畅通的要求》     二、机!动车停车场(库【)出:入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应有良好的!视,线符合行车视距【的要求并应右—转出入?车道;     !(二)、距离道【路交叉口缘》。石半径端点的—距离:不小于?50米;距桥梁、隧!。道坡道起止线和过街!天桥、地《。道,引道口不小》于50米  】  : 三:、 室外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在其用地周边【应设绿化隔离—带其中大《型停车场的停车【场地与住宅建筑相】邻间距应大》于10米并》设置大于5米—乔灌木结《合的绿化隔离—。。带,停车:场内宜按停车方式或!。间距种植乔木地面】宜选:择植草砖铺地以提高!绿化覆?盖率    【 四、建设项目中】可与主体建筑—分开单独建设单层】或多层公共停车库】(不含地下停车库】)但需满足》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建】筑退界、间距的要求!并应符合环境景【观要求  —   五《、,地下停车库在规划、!建设中应与人—防设施相《。结合 第【9.21条》。 城市公》共厕所、生活垃圾】库 ?。 第9.21.】1条: 城市公共厕【所平:均设置密度》。。按每平?方公:里建设用地3-【5座城市建设用地公!。共厕所的设》置标准采用表9-】。6的指标 表9-!6 ? 】 》 公共厕所!设置标?准 — 用地!类别 ? : 设》置密度 【 (座》/㎞2?) : :。 : 设置间距 】。 》(m) 【 备注 ! ? 】居住用地 — ? , 3-?5 30!0-800 — 旧城区、!商,业区、人流密集【区取密度高》限、间距下限新【建区和其他公共【设施:用地取?密度中低限、间【距中:、上:限 《 ! 公共设施用地! : 》4-11 !。 300-》500 】 【 工业、仓—储用地 】 1-《2, ? 8《00-100—0 :。 》  — ?注1、其他各—类城市用地的—公共厕所设》置结合周边用地【类型综合考虑 】    2》、用地面《积中不包括绿化【及隔离用地 第】9,.21.2条 】商业:区、:。体育场?馆、车站、公—。园、广?场,、市场、大型公【共,建筑、旅游景点、】游乐:场所、?大型:社会停车《场(库?)等:人流集散场》所,内部及附近必—须按规定设置—公共厕所并应—符,合有关?专业规?范规定 【 第9.【2,1.3条《 , ,城市道路沿线应结】合周边用地》。类型:和条件综合考虑公】共厕所?设,。置,可按主要繁华—街道3?00-500米一】般街:道750-10【00米?的间:距设置 》 ? : ,第,9.21.4条【 城市《生,活垃圾库的服—务,半径宜为0.—41 平方公里产生!生活垃圾量较大的】建筑和?设,施(如农贸市—场)附近应单—独设置垃圾库垃圾库!应符合城市规划和环!保、卫生规范—的要求?。距相邻建筑》。间,距应大于8》米居住区的垃圾库宜!。与公共?厕所合建 【 第9.2!1.5条 》。 独立式《公共:厕所、垃圾库与【相邻:建筑物之间距除满足!相应建筑间距规定外!其,最,小间距不得小于8米!并应设置不小—于3米的乔灌木【结合的绿化带—;,附,属式公共厕所应设】置直接通《至室外的单独—出入:口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