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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九章 城》市市政及公用设【施规划管理》 《第9. 《1条 ? 城市市政及公【。用设:施除:符合自?贡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满足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外还《应同时符《合本:章的规定  !   村镇给—水、排水《、供电、电信、【。防洪等?基础设施《工程规划和建设按】现行镇规《划标准?中“公?用工程设《施规划”的》相关规定执行— — 第9《. 2条 城市】。道路、广场、公共】。设,施、公共《建筑、公共》绿地必须《遵循:无障碍设施》的,有关规定应设置方】便残:疾人通行的》无障碍坡道、盲道及!标志 【 第9.— 3:条 城市道路设】计应严格执行现行】城市道路设计规范和!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 》 第?9.3.1条 】。城市道路按照道路在!城市道路网中的地】位、交通《功能及对沿》线建筑物《的,服务功?能等:划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类其中快速路!、主干路和》次干路在《自,贡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各分》区规划中确定支路】在详细?规划中确定 — 第】9.:3.2条 城市】道路横断面设计应】在道路红线》内进:行道路横断面—形式布置《、各组成《部分尺寸和比例【应按道路类别—、级别、计》算车行速《度和人行《、,车行交通量确—定并统筹《安,排,交通组织、交通【。设施:。、地上?杆线、地下管—线(含排洪沟下同)!、,照明和绿化 ! :第9.3.3条 !新建的城市道路【机动车道宽度按表9!1确定 表—91 ? ! , 类型及行驶—状态 》 计算—车,行道速度(》㎞,/h) 】 一?个车行道宽度(【m) 》 》。 ? 大》型,汽车或 《 — 大、小》型汽车混行》 》 :≥40 《 , 》。3.75 【 : 》。 <40【 3】.,5 《 ! 小型汽车专用线! ! 》。3.:5 ! ? 公共汽—车停靠站 — , 《。 — 3.0 — 第9】.3.?4条:。 全封闭或部分】封闭的城《市快速路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直接通向快【速路的路口只允许通!过周边?路网和?。辅道进出快速—路 《 第9》. 4?条 人行》道一:般沿城市道路两侧设!置其人行交通—应形成?连续的有层次—并相:互贯通的系》统其纵、横断面的】。。。坡,度和梯道设》置应满足公共—安全要求并符合【残疾人无《障碍通行规范规定】人行:。道设置宽度应满足工!程管线埋设和符合】道路绿地指》标人行道《最小宽度按表92的!规定确定《;特殊情况单侧设置!人行道时其宽度不小!于3米? 表9》2 《。 《 : , 》 ? 人行道最—小控制宽度 【 , , 《 ? 道:。。路两侧用地类—别 ? 人—流量(人/分—) — 人行道最小宽】度,(m) 》 ? 【 商业、—公共建筑、》车站等 【 >150 】 —4.:5, ? —。 》居 住 】 11《5,150? 3.】。。5 】 》 751》15 ? ? 3.0 】 】 <7》5 ? 2—.5 ! 》 工 业 】 ! 2.53.5 ! ? 第9. 】5条 人行过街】天桥下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4.8米】宽度宜3.》04.5 米天桥上!及梯:道下均不得设置经营!性设施 — 第9. !6条 人》行过街地道净空【不小于2.5米行人!通道宽度宜》3.5?5.0 米(利用】人行过街地道设【。置经营性设施—的须另增加宽度)】 : ? , 第9. 7条】。。 城市道路上开】设机动车出》入口(?。含地:下停车库出入—口)必须与城市道路!。妥善:衔接并符《合下列规定(距离均!以出:入口边缘与》相应设施外边缘或端!点计:算) 》     一—、与城市《道路连?。接的交角不小—于75° 】   ?。 二、距离人行【过街天桥、地道和】桥梁、?。隧,道引道不《小于50米;距【。离非道路交叉口【的过街人《。行道不小于5米【;距公交站台—不小于10》米;距离学校、【医院、公园以及老】人、儿童、残疾【人等公共建筑物入】口不:小于20米 】     三、在】城市道路交》叉口附近《开口时应尽可能【远离交叉口》开口位置自城—市道路红线交—叉点起算城市—主干道不《小于80米、城市次!干道不小《。于7:0米:、城:市支路不《小于5?0米   】  四、建设项目用!地周边相邻道路【为两条或两条以【上时应在低级别道路!上开口;《一,个项目沿同一条道】路的长度大》于120米可开口1!。2个;长度小于【120米《可开:口1个;长度小于】60米原则》上与相邻《建,设用:地共用?机动车道口》  》   五《、相邻用地的机动】。车道出入口》应合并设置 】     六、开设!机动车道口不得擅自!改变城市各》级道路?和人行?道的标?高或砌造斜》坡、高坎必须保证人!行道的连续和畅通 ! 《 , 第9. 8条 ! ,城市公?共汽车停靠站城市主!。、次干道须设置【港湾式公共》交通车辆使用的停车!港其他道路可设置港!湾式或划线式停【车港站台可设—置在人行道》侧或分车带上;【。。。道路同侧停车港【的间距?宜500《-800米(城市组!团之间道路除—外)异?侧停车港宜错—位,设置港湾式停车港】。直线段长度不—小于25米划线【式停车港《直线段长度不小于2!0米 ? 第】9,. :9条: ,。 占用人行道—设置公共《交通站台、电话【亭、:阅,报栏等设施》。的应当?在宽度大《于4米的人行道【上设:置书:报亭:、非机动车停放亭】(点)、流》动厕所等设》施应在宽《度大于5米》的人行道上》设置设置《设,。。施,后的人行道通行宽】度应不小于》。3米 ?     【占用人?行道设置广》告牌的应当遵守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有!。。关规定不得影响城市!道路通行和安全【宽度小于3米的【人行道不《得设置广告牌 】 》 第9. 10】条 ?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库》),。 】第9.?10.1条 【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库)选址—应满足靠近服—务对象、符合城市】环境和交通》组织要求《服务半径宜》在200《300米每个—停车位占《地面积按地面不【小于25 》平,方,米/位?地下或?室,内不小于30平【方米/位计算— 【 第9.10—。.2条 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库)!出入:口设置停车位少【于50个的可设【置一个出入口其【宽度:宜采用?。双车道;停》车位5?0300个的—应设置两个出入口】;停:车位3?00:500个的》应分别设《置,23个?出入口其之间的距】离大于2《0米;停车位大于】50:0个:。。的,。应设置?34:个出入口且》。出入口须分别—布置在不同的城市】道路上 — 第—9. 11条 】城市桥梁 【 第9【.,11:.1条 《 ,新,建、改建《城市桥?梁,。的设计应严格执行城!市桥:梁,设计准则并遵—循以下?规,定 ?。     (一)!桥梁造型《应简洁、美观—与环境协调 【 ,   ?  (二)桥—梁平:面、竖向和桥面形】式须与连接的—城,市道路?妥善衔接 —    》 (三)桥梁—的宽度不应小—于规划?的道:路红线宽 — 第9.!11.2条 — ,与城市道路走向一】致的跨河、跨线【等桥梁桥梁中线与河!道,。、,。道路、铁路等中心线!应尽量正交特—殊情况下《不得小于4》5° 》 第—9.11《.,。3条 架设在不通!航河流上的桥梁按城!市防洪规划确定【的标准控制桥下净】空;架?设在通航河流上【桥梁:的净空应符合内【河通航?标准规?定当通航水》位与城市《防洪:标,准、道路标》准、地?形等发生《矛盾时应组织论证】后确定 —     跨路、】跨线桥梁净空应【符合铁路、道路、桥!梁等:技术规范有》关规:定 】 第9.11.4条! 连接城市—主次道路的桥梁【。设计荷载不小于汽2!0级:、挂100》 : : 第9.【1,1.5条 在【不影响桥梁结构【。安全和造《型,美观前提下应充分】考虑和预留市政【管线敷设、》保护及维修》位置 — 第》9.12条 城市!公,共,加油站、加气站的】布点既要符合公共】安全:要求:。又要满足车辆—加油:、加气的便捷—建设规模《应大、中、小结合】以小型站为》主服务半径宜0.9!1.:2公里 《 ?     加油站、!。加气站及合建站的选!址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  一、应》靠近城市《交通干道或设—在,出入方便《的次要干道上;不应!设置在公共建—筑集:中区和?居住区内;不得【设置在历史文—化保护区内和重要公!共,建筑、城《市主:次干道交叉路口10!0,。米范围以内 !。   ? ,二、进出口的停车视!距,不小于10》0米特?殊情:况下不得小于—50 米 —     —三,、与中小学、消防站!、医院等主》要入口和桥梁引【道口:、隧道口、铁路平】交口、军事设—施等的距离不小于1!0,0米 ?。 :    《 四、加油站、【加气站?及合建?站进:出口应分开设置 ! 第【。9. 13条 【 城市给水、排【水、:电力、燃气》、电信工程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统一》布,置、分期实施—按远期规模设计和预!留 — 第9.1【4条 —给水管线工程— ? ? , 第9.《14.?1条: 为提高供水的】可靠性、安》全性配水管网宜设置!成,环状;管道宜按【远期:用水量设计 】 :。 ?第9.14.2条 ! 主、次干道—下敷设的输水管管径!不宜小?于DN400—毫米 ! ,第9.14.3条】 消防《给水:管最小?。管径应不小于—。100毫米》;消防栓宜按—地,下式设置间距不【大于120米 ! 第9.!15条 【排水管?线工程 — 《 第9.15.1】条 城市排水【按照旧区改》建地段区采》用雨、污合流—制新:建区采用雨、—污分流?。制 ?。 第9.!15.2条 【城市:排水管网系统及污水!处理厂的《布局: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排水管、沟断面】尺寸应根据人口规】模、土地开发强度】、地形条件等因素】综合取值并》。考,。虑城:。市远景发展》需要中心城区—道路下的主排水管管!径不得小《于500《毫米 ! 第9?.15.3》条 : 生:产企业、医》。院等单位的污水和废!水应:。因地制宜采用—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系统 《 ? 第》9.15.》。4条 位于城市污】水处理厂吸纳—范围以外的地区工业!污水必须通》过,自行处理达》。。标后方允许排放;】生活污水《。必须通?过自备污水处理【或沼气池、化粪池等!。设施净化处理—后,方可排放 【 》第9.15.5条】 设计道路、广】场、绿地时》应考虑雨水的收集】和利用根据地质情况!按,透水:性结:构设计并设置—相应的?收,集、:处理、?储存和利用等设施、!系统 《 , 第9【.16条 》 电力管线工—。。程 !第9.16.1条 !在城市规《划建成区内》新建的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电力【线路应采用》。地下:电缆敷设;》。城市商业中心区【和,其他:特别地区所有电【。力线路?须采用地下电缆敷】设;:上述规?定因特殊条件—限制近期无法—实施:的经方案论证—后可采用《临时架?空线路待条件具备】后再:下,地敷设现《有10KV架—空电力线路》应逐步改为地下电】缆 !第,9.1?6.2?条 架空电》力线:路应根据《地,形地:貌、规划道路等实】际情况尽量沿道【路、铁?路,、绿:化带、河渠等架设】路径应短捷、顺直并!减少与道路》、铁:路、:河渠的交叉;线【路横穿道路、—铁路:时应尽量直交架【空高度?应保证道路、铁路和!河,道通行、通航安【全满足行道树和其】他绿:化用地、风景区树木!的生长空间;在道】路交叉口的输电线】路的定位杆》(塔)应设在道路】视角:三,角形范围《以外 — 第9.16【.3条 同一—路段上的各级电压】电缆:线宜同路《径敷设在规划道路】临现状或《规划:变电:。。站一侧?应设置双沟或—加,大浅沟或《排管规格、尺寸电】力浅:沟、排管的敷—设应满?。足城市道《路的景观《要求在绿化》带内敷设时》应满足绿化种植条】件电:。力浅沟、排管设置】按表93执行 】表93?。 — 》 电力管沟排管、】布置表 《 — 道路宽度!D ? D<2【0m !20m≤D≤30】m — D>30m ! — 预】制U型槽 ! 1?.0 m╳0—.6 m《 — 1.0 m—╳1.0 m— 1】.0 ?m,╳1.?。0 :m ? : 】 排 管— 《 9孔 】。 ? 12孔 】 12孔或【16孔 【 】 布置形式 ! 单侧 】 单侧】 《 : 双侧 】 《 布置】位置 【 规划道路中线以!西或南 】 规划《道路中线《以,西或南 【 ? 】 , —。距道路红线》位置 【 0.6m ! 0》.,6,m : , 0—.6m或《。0.7m — 第9!.16.4》条 新建、改建【的高压架空线路【不应穿越对景观【有要求?的,区域;?不得跨越易燃、易爆!物品:储存、生《产及爆炸《作业等?区域;一《般,不得:跨,越建筑物特殊—情况需跨《越时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征得—电力主?管,部门同意后审批同】时建设?单位应?。采取安全措施— ? : : 第9.16.5】条 : 电力高《压线路保护区按以】下规定?划定    ! 一、地下电—缆保护区《线路地面标桩两侧向!外延:伸,1m: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  【   二、 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单杆单!回水平排列或单杆多!回垂直排列的35-!。500?KV高压架》空电力?线路:的规划走廊》宽度应根据地理位置!、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气象等条—件及当地用地条件结!合,表94的规定—执,行 表94 ! ? 】 : 架空高压电力线路!保护控制范围 ! 【 线路电压等级】(KV)《。 高压!线走廊?宽,度(m) —。 线—路电压?等级(?KV:) 《 高压线【走,廊宽度(m)— 】 50!0 : 《 60~75 】 6》6、110》 ?。 15~25】。 】 —3,30 【 35~45 !。 35》 1【2~20 】 : — 220 — ? 30《。~,40: —    ! , 《 第9.17【条 燃气管—。线工:程 【 第9.》17.1条 城市!燃气:干管布置应根据工业!和民用用户用—气量及分布全面规】划宜按逐《。步形成环状供气【管网进行《设计 》 第—9.1?7.:2条 沿城市道路!。敷设的?燃气输、《配,气管管?径一般不小于100!毫米中压燃气管道宜!敷设在人行道下、】次高压、《高压:燃气管道宜敷设【在,绿化带内应尽量【避免在机动车—道,下敷设燃气管道 !。 《 , 第9.《17.3条 — 燃气管《道宜采用直埋敷设】不宜在高压》走廊范围内长距【离敷:设;:禁止在建筑物—、易燃易爆》、腐蚀性液体—堆场下敷设》;并:不宜与其他管—道或:电缆同沟《敷设当?确需:同沟时必须采取保】护措施 】 第9.17】.4条 燃—。气管道穿越隧道、】道路、铁路、—河道、排水管沟等时!应按相应的技术【规范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   燃《气管道利《用,桥,梁设置的其管道【的压:力应不大于》0.4M《pa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 :第9:.18条 电信】管线工程(包—括有线、《移动电话《和非话数据》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通讯线路和设【施): 》 ?第9.18.1条】 电信线》路均应下地》敷设:并采用管道》。合建方式进》行电信管道的建设】     电!信,管,道路由所《。需的孔数与规模除应!满足其服务范围终期!通信线路的需要外】还应预留备用管孔】并一次建《成一般不《考虑在同一管道【断,面上分?期敷设管孔 】。 第9.1!8.2条 》 电:信,管道:一般应建在非机动车!道下其设置按表【94:的规定执行 — 表95 】 ! 电信管道排【管、布置表 ! : : ? 道路宽度(—D) 】 规: ,模 — :布 置? 形 式 》 —布 置? 位 置 】 : 【 D≤12m 】 : 《9孔 【 单侧布》置 :。 规【划道路中《线以东或北 —。 《 ! 12 m≤D≤】20:4m !1,2孔 】 单侧布置 — ,。 , :。 规划道路—中线以东《或北 【 , 【 24《 m≤D<40 】。m 《 《15孔 【 单侧布—置 《 规划道路中!线以东或《。北 : — , : : 40m≤【D<50m — 《 , 主干孔2》4孔 《 》 :(,15孔×2)— 【单侧布置 ! ?。 ,(重要路段》双侧布置) 】 规划道路中!线以东或北 ! 【 快速孔36!。孔 《。 》 (18孔》×2:) ? — ! 《 D≥50 m ! 主干路1!5孔×2 】 双侧布置 ! 【 :。 :。 :   】 : 快速路18】。孔×2 — ,   !  ?   沿《道路双?侧布置电信管—道应:间隔适当《距离:设置横向连通管【 :    《工业集中区》。内的:道,路可按表95—适,当,减少电信管道配【建的规模    ! 在规划道》。路临现?状或:规划的电信枢纽一】侧的电信管道应【按电信枢纽的容量】确定其建设》规,模 第9【.18.3条— 在规划道路交叉!口的每个路口必须预!留城市?交通管?。制,控制线路地下—过街管孔 】第9.18.—4条 《电信线路交接—箱位:置应选择在》道路红线以外的【隐蔽地点《或,做隐蔽、美化处理】 , :。 第9.19—条 ?管线综合  【   城市各—类管线设置执行现】行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居住《类建设项目用地内】的各类?管线设置执行现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并符合本条各—项要求:《 第9—.19.1条— 新建、改建、扩!建,30米以上》的城市道路》和规划?。宽度为2《4米以上的城市道】路交叉口应做管线】综合规划 】第9.1《9.2条《 敷设在》。城市道?路红线内的各类市政!管线应与道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   城市道路新建!、,改建、扩建后五年内!无特殊?原因不得开》挖道路敷设》各类管?线;同类管线在道路!同路段?敷设后五年内不得】进行新建、》扩建和改建 】。 第9.19.【3条 新》建、扩?建和:改建:道路红线50米【。。及以上的城市道【。路应同?步设:置市政综合》管,线管沟?新建、扩建和—改建道路红线5【0米以下《的城市道路应同步】统一设置《。各类市政工》程管线?管沟综合《管沟应有足够的【空间便于人员、设备!进入进?行管线维修》或增容敷设   ! , 综合管线管—。沟设:置市政?管线:应,遵循以下原》则  《   一、相互无干!。扰的市政《。管,线,可在综合管沟—。内同仓(室)设置相!互有干?扰的市政管线应分别!设置:在不同管沟》或不同?仓(室) —    《。二,、,高压输电管线与电信!管线必须《分开:燃气管?线应单独《。设置排水等》重力管线《如需:。进综:合管沟的应设置在管!沟最:。底部 ?    《 三、为道路两【侧用户配套服务的综!合管沟内的市政管线!应预留支《管并:延伸至道路两侧【红线或绿化带以【外支管位置按现状实!。际需要或按》规划预留规划预【留位置宜统一—设置:间距一?般为120米 【 ?第,。9.19.4—条 在城市道路两!侧分别设置的—各类地下工程管【线应符合以下规定 !     一、各类!工程管线应与—规划道路中心线【平行布?置宜按以下次序排列!     道【路西、或《南侧为电力、给【水,、,雨水;    】 道路东、或北侧】为燃气、电》。信、污水  【   二、各种工程!管,线交叉时自地面【向下:的次序?排列宜为电力、电信!、燃气?、给水、雨水、污水!工,程管线在交叉点的高!程应:根据排水管线的高】程确定    】 三:、各种?工程管?线及检查井等附属】。设施应顺道路方向在!。该管线规划规定【的位置设《置不得占《用其他管线及附【属设:施位置  —   四、各种管】线走向应与道—路中线相《平行横?穿铁路、《道路:的线路?应尽量垂《。直交叉特殊》情况:下斜交?交角可为《。45°最小不—得小于30° 【     》五、地下《管线的埋设深—度应根据道路结构】、标高和管》线的安全要》求确定埋设各种【工程管线的埋置【。深度和最小覆土深】度及管线间》。的间隔距离、垂直距!离应符合《技术规范有关—。。规定;在地面—敷,设或架空的管线【应确保行《人、车辆和周边环】境安全 《。     》六、各?种,管沟、检查井的盖】板,应与道路《车行道、人行—道路面保持平整不】得凸出路《。面确保道路的安全】。。和畅通?。不得:妨碍行人正常通行】 第9—.19?.5条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市各类工《程管线与临近—建筑物基础的最小】水平:净距为?给水、排水、燃【气管(沟)道不小于!1.5米3米供水】主干:管净距原则上应【大于6米城市电力电!缆或管道不小—于1.?5米: 工程《管线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当受道路宽—度、断面以》及现状工程管线位】置等因素限》制难以满足要—求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后适当减—少其最小水平净距】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专业】部门确定《 第9. 】20条? :在自贡市城市规划】区中心城《区范围内建设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库)应!符,合以下规定   !  一、外来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库)应设置在城】市,。出入口道《。路附近或其它合适】的地点;市内公共】停车场(库)应靠近!。主要服务对象设【置其场址《选择应符合城市规划!和车辆出入口不【妨碍道路畅通—。的要:求 :     二—、,。。机动车?停车:场,(库)?。出入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应有良好—的视线符《合行:车视距的要求并【。。应右转出《入车道; —    (》二)、距离》道路交叉口缘石【半径端点的距离不小!于50米;距桥梁】、隧道坡道起止线】和过街天桥、地【道引道?口不小?于50米 》 :   ? 三、 室外—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在其用《地周边应设绿化隔】离带其中大型停车】场的停车场》地与住宅《建筑相邻间距应大】于10米并设置大】。。于5米乔灌》木结合的绿化隔离带!停车场内宜按停车方!式或间?距种:植乔:木地:面宜选择植草砖【铺地以提高绿—化覆盖率 —    四、—建设项目中可与【主,体建筑?分,开,单独建设单》层或多层公》共停车库(不含【地下停车库)但需满!足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建筑:退界、间距的要求并!。应符合环《境景观要求  】   五《、地下停车》库在规划、建—设中应与人防设【施相结合《 第》9.:。21条 城市公共!厕所、生《活垃圾库 》 ,。 第9.21【.1条 城—市公共厕所平均【。设置密度按每平方公!里建:设用地3《-5座城市建设【用地公?共厕所的设置标准采!用表9?-,。6的指标 》 表9-《6 ? — 《 , 【公共厕所《设置:。。标准 】 : 用地—。。类,别, 设置!密度 — (座/㎞2)! 【设置间?距 】(m:) 备!注 【 !。居,住用地 》 ? 3-5 — ? 300-800! 旧【城区、商业区—、人:。流密集?区取密度《高限、间距下—限新建区和》其他公共设》施用地取密度中【低限:、间距中、上—限 — 《 —公,共设施用地 】 ? 4-1《1, 30】0,-500 》 《 《 《 工业、仓储用地】 ? , 1-》2 — 8:00-1000 !   — : 《 注1、其他各类城!市,用地的公共厕—所设:置结:合,周边用地类型综【。合考虑     !2、用?地,面积中不《包括绿化《及隔离用地 第9!.21.2条 【。 ,商业:区,、体育场馆、—。车站、公园、广场】、市场、大》型公共建筑、旅游景!点、游乐场所—、大型?社会停?。。车场(库)等人流集!散场所内部及附【近必须按规定设置公!共厕:所并:应符:合有关专业规范【规定 — : 第9.21.】3条 城市—道路沿?线应结合《周边用地《类,型和条?件综合?考虑公共厕所设置】可按:主要繁华街道3【00-500—。米一般街道7—50-10》00米的间》距设置?。 》 第9.2【1.4条 —城市生活垃圾库的服!务半径宜为0.【41 平方公—。。里产生生活》垃,圾量:较大:的建筑和设施—。(如农?贸市场)附近应单】独设置?垃圾库垃《圾库应?符合城市规划—和环保?、卫生规《范的要求距相—邻建:筑间距应《大,于8米?居住区?的垃圾库宜与公共】。厕所合建《 — 第9.21.】5,条, 独立式公共厕所!、垃圾库与相—邻建筑物之间距除满!足相应建筑间距规】定外其最小间—距不得小《于8米并《应设置不小于—3,。米的乔灌木结—合的绿化带》;附属式公共厕【所应设?置直:接通至?。室外:的单独出入口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