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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章 绿】地规划管理 — ?第8. 1》。条 各类建—设用地内的绿地面积!占用地总面积的【比例(?以下称绿地率—)按表3-1—、表3-2的规【。定执行 】。 《第8. 《2,条 计算绿地率的!绿,地面积?包,括公共?绿地、集中绿地【、道路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建筑间《距内的绿地和建设用!地,内的防护隔离绿地】等绿化?用地 】 第?8. 3条 公共!绿地应符合以下规定!   —  一、绿化面【积(含水《面):不,得少于70》。% 《。     》二、采?用开敞式分隔—且,至少:应有一?个边与相应级别的】。道路相邻《  》   三、不—少于:1/3的绿》地面积在规定的建】筑,退界和间《距范围之《外 】第,8. 4条 【公共绿?地的设置应符合表】8-1规定 — 表8-1 !。 【 — 公共绿地设【置规定 — !中心绿地 】。 名称 ! 设 置 【内, 容 》 《要求: — 最小规模 】 (公顷!) : ? 】 : 居住区公园 【。 花木草!坪、:花坛水面、凉亭【雕塑、小卖茶座【、老幼设施、停【车场地和铺装地面等! — 园内布局应—有明确的功能—划分 — ≥1.0【 , 《 —。 ?小游园 》 花木【草坪、花坛》水面、?雕塑、铺装地面和】健身、休憩、儿【童设施等 》。 , , : 园内布局应有】。一定功能划》分 】≥0.4 【 ? — 组团绿地 【 《 花木草坪、桌】椅和:简,易,健身:。、儿童设施》等 】灵活布局 【 , : ≥:0.04 】 ! 街头绿地 】。 花木—草坪、?花坛:水面:、雕塑和铺装—地面等 【 灵活》布局 》 ≥0.【02 】 第8. —。5条 居住用地】的公共绿地根据不同!的规划组织结构【类型设置相应的【集中公共绿地包括居!住区级的居住—公园、小《区级的?小游园和组团—级的中心《。绿地公共绿地配【建,指标为居住区(【含小:。区与组团)不少于】。1.5平方米/人小!区,(含组团)不少【于1平方米/人组】。团不少于0.5平方!米/人独《立的组团级》以下的住宅或兼【容,住宅用地不少—于1平方米》/人旧城《区可根据《以上指标《酌情调整《。但不得低于相应【指标的1《0% 《 ? : 第8.《 6条 》居住用?地或:兼容住?宅用地内的》。集中绿地面积应不少!于规定绿《地面积的3》0%;集中绿—地面积不大于—150平方米的应向!城市空间《开敞式?。设置且对外开敞的连!续长度不小于集【中绿地?周长的?30%  】   ?非居住用地内—的,。集中绿地面积—大于:200平方米的【应向城市空间—开敞式设《置且对外开敞—的连续长《度不小于集中绿【地周长的40—%  —  : 交通设《施、商业、体育场】馆等公共建筑—的集中绿地可结合】交通疏散功》能及景观设置 【 —。 第8. 7条 】 位于旧区改建【区的非居《。。。住用地建设项目或】商业建筑面积—与,总建筑面积之比大于!50%?的,商住综合楼项目因】受地:形,限制或拆迁量—大影响?难以达?到规:定绿地指标的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可将符合以下条件的!建筑:屋面地栽绿化面积】折,算成建设用》地,内,绿地面积《     】。一、 按屋顶—绿化技术要求—设计:实现:永,久绿:化发挥相应效—益  —   二、 —种植绿化的建筑屋面!高度:不大于12米且【作为:该建设项目》或商住楼《的,共享公共空间—     三!、 屋面单》块绿:化地栽面积》大于100平—方,米、覆土厚》度大于0.5米 】 :  :   四、 绿地】折算公式《F=M×N 【    《式中F绿地面—积,; :M屋面地《栽,。绿化面积; N系】数( 见表》8,2) 表8—-2 — ? ! 折算绿地系!数,表 ! : 屋面标高【与地面的《高差(H《), 折】算系数(N)— 》。 》 H—≤2 m《 1.!0 ! 2【 ,m 0.!8 《 》 —。。5 :m, 【0.6? 《 》 9 m】 ? , 0.3— 【 : H﹥12! ,。m : ? 0 【 》第8. 8条— 城市《道路绿地率指—标应符?合以下规《定  — ,  红线宽度大于】5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  《   红线宽度在3!0,5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    【 红线宽《。度在30米以下【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 —     景观【。道路和健身路—。径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 】 ,第8.? 9条 城—市规划建成》区范围以外的交【通干道?两侧和交叉路口【(均为?道路红线以外)【划定:绿线的规定如下 !     —一、:高速公?路、:铁路干线两侧绿【化带宽度各不—小于50米 【    》 二、城市》快速路?及城市对《外交通主干路两侧】绿化带宽度各不【小于:30:米     【三、规划的干道交】。叉路:口平交路《口侧绿化带宽度【各不小?于50米;》立交:路口侧绿化带—宽度各不小》于100米 第8!. 10条》 建设《项目室外停车场满足!下,列条件?可按以下规》定比例折算为绿【地并计入绿地率【     】一、停?车场网格《式植:草砖铺地的面积(单!个停车?场,)不小于10—0平方米《的居住用地按1【0%、非《居住用地按20%】折算:为绿地;《    》 二、株行距不大】于6:米╳6米《的树荫式(树径【1,0厘米?以上)停车场—。树阵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的—居住:用,地按40%》、非:居,住用地?。按50%折》算为绿地《 第?8. 1《1条 城市公共】绿地:除,按城市规划》要求可以埋设必【。要的市政管》线,设施和设置表8【1所列的设施—。外可以配建非经营】。性的公共服务设施】用房(含管理用房】下同)并满 【 足下列》要求 《 ,   ?  一、公共绿地】。面积:小,。。于5:00平方米》时,不配建任何公共服】务设施用房; 【。 ,   《  二、《公共:绿地面积50—01000平—方米时可配》建公厕; 》  《   三《、公共绿《。地,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小于50》00平方《米,时可:。配建公厕、》市政配套设施用【房且建筑密度小于2!%地面建筑高度不大!于8米 》    四、—公共绿地面积大于】。。或等于5000平】方米时可配建公厕、!。市政配套设施用【房和公共服务—设施用房《且建筑密度小—于,3%地面建筑高度不!大于8米 第8】.12条 —规划作为公共应急】避险场所《的绿地宜以》草坪:。、疏林为主 【第8.13》条 后退古树名】木树:干距离应符》合园林?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或者后【退,古树名木树冠垂直投!影距离不小于—5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