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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 建筑高度规划控制!
第6. 】1条 ? 建筑物《的高度?控制除符合建筑【间距、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外同时应《符,合本:章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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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 2条 ! 在:微波通讯通》道、气象台(站【)等设施周》围及:。城,市景观?、风貌保护等有净】空高度限制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其控制高!度应符合相关部【门有:关空间和高度—限,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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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 】3条 在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自流井-恐龙风!景名胜区各景区规划!控制区域、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列入保护名册】的历史建筑、遗迹周!围,的建筑控制地带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构)筑物其控制高】度应符合文物和建】筑保护的有关规定和!规划要求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筑设计方案应进行】视线分析提出—。建筑控制高》度和保护《措施(建筑高—度控:。。制视线分析》方,法见附录三》。计,算规:则)并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 第6. 4条【。 :。沿城市?快速路及主、次干】。道两侧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其控制】高度(?H)不得超过道路】。规划红线宽度(W)!加上沿?路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S)之和的【1.5倍(》见下:图示:)即H?≤1.?5(W?+S)
】
第6. 5条! ?沿规:划红线?宽度24米及以上】。的道路和河岸—、城:市广场、《公,共绿:地等开放空间—的居住建筑(—含商住综合楼)【当建筑?高,度不大于2》0米时其面》宽或连续面宽的投】影长度不宜大于1】00:米当建筑高度大于2!0米且不大于—60米时其面宽或】连续面宽的》投影长度不宜大于8!0米当建《筑高度大于60【米且不大于》80:米时其?面宽或?连续面宽的投—影长度?不,宜大于60米当建筑!高度大于8》0米时其面宽或【。连续面宽的投影长】度不宜大于4—0米(见图》示二)
— 不同建筑高度【组,成的连?续居住建《筑其最大面宽或连续!面,。宽的投影长度限【制值按最高建筑所】对应的面宽》执行
《 —。图示二(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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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 【6条 位于道路交!叉口侧或临接—两条及两条以上道路!的建筑建筑物临【街面:室外地坪标高(【同侧的平均标高)】之间的高差不大于5!米且建?筑沿较窄道路—长度小于《30米的可按—较宽的道路规划【红线计算《控制高度但建筑沿较!窄,道路长度超过3【0米:时其超过部分按较】窄道路计算其控【制高:度;建筑《物临街面《室外地坪标》高之间的高》差大于5 》米的应分别》按相临的道路规划】红线:计算控制高度或【由,市,规,划主管部门具体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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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 7条 】建筑物直《。接临:接或其?面,临的:道路临接广场、【河道、?绿地的在计算控制高!度时可?将广场、河》道、:绿地的二分之一宽】度计为W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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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 8条 在—净空高度限》制区域以外》和,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自【流井:。-恐龙风景名胜【区各景区规》划控制区域》、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列入保护【名册的历《史建筑、遗迹周围】的建筑控《制地带以外的建筑】物因建筑造型或使】用功能需要突出【屋面的附《属设施突出物高度】不大:于6:米、投影面积之和】不,超过屋面面》积,十分:之一、连续长度不超!过8米的其突出部分!可以不受《建,筑高度控《制规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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