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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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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 1条 ! 城市?用地以?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和:。。用途依照现行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进—。行划分和归》类分为?10大类46中类】73小类《城市用?地大:类的类别代号见【。表21
表2【1, ? ? 【 城市用地类别代!。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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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地 《分 :类
代! 号
《。
《 用 地 分 类】
《 代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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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住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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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道路】广场:用地: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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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设施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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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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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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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
》 G
】
【 仓储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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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
】特殊用地
! 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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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交》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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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域和其】他用地 《
《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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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 2条 各类】建设用地的》。性质划分、》。使用应遵《循,兼容性原则控制性】详细规划已明—确兼容?性内容?(包括?兼容范围及兼容比】例下同)的》按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无控制性详细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未明确兼容—性内:容的:下达:规划条件《时按附?。录一建设《用地:适建兼容性表核定】
? 《 建:设项目?拟兼:容的用地性》质或用?途在建设用地适【建兼容性表》中未:列入的应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该项:目主导用地性—质,和与周边《环境相互影响情况】、基础设施》。配套条件等具—体核定?适,建,兼容:性内容纳入建设【项目:规划条件的》。规,定性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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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 3条 !建设用地地块规划条!件或修建性》详细:规划按法定程序批准!后除项目按有关【技术规范和规定应配!套的公共服务用【房,。及设施外建》设单位?(,含个人下同)必须严!。格按照规划条件【对该:项目核定的用—地性质、兼》容性内容实施建【设不得自行增加过】改变
【。
, ,。 第2. 4条【。 , 建设用地》范,围内存在《。多种规划用地—性质且规《划要求?单,独占地的应在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设用地》总平面?规划中分《类标示?各类用地的划—分和列出技术经济】指,标;不需要单独【占地:的应明确标示各【配置的位置和规模】
《
第2. 5!条 计算建—设项目各项规—划,控制指标的用地面】积以该项《。目建设用地规划红线!范围内的用地面积为!准不包括项目建设】用地红线以》外的拆迁用地—面积和代建、代征】。的城:市规划绿《线、黄线、》蓝线、紫线等范【围内的用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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