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第77条 城市交通发展政策:
在国家宏观交通发展规划的指导下,积极扶持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制定相关的优惠政策,采取灵活多样的融资方式积极筹措资金,进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协调和控制好其它交通(如私人小汽车、出租车、摩托车等),为城市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交通环境。加强城市综合交通网的建设,建立现代化的交通运行、协调、管理中心,形成完整有效的适应城市发展的现代化的交通管理系统。
第78条 发展目标:
近期对外交通运输以公路为主,主要出入通道基本形成,各交通之间转换进一步便捷。城区主要道路网络基本形成,各种基础交通设施基本配套。城区基本形成以步行、自行车、公交等出行方式相适应的客运交通网络。
远期对外交通形成公路、铁路、水路各具特色的格局。区域对外交通更趋合理,各交通之间转换更加便捷。城区道路网形成,各种交通服务和管理设施完善,基本形成较为现代化交通网络。在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战略的指导下,逐步建立以快速轨道交通、常规公共交通为主体,辅以其它客运交通方式的多层次的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城市客运交通体系。同时形成贯穿和联系城市主要货源点的城市货运干道系统。
第一节 对外交通规划
第79条 公路规划
城区大冶、铁山出口方向、鄂黄公路、鄂州方向出口、铁贺线、铁山向咸宁方向出口道路规划均为一级标准。106国道根据交通部区域交通干线规划,并考虑城市用地发展需要向西南方向外迁。
第80条 铁路规划
将原黄石站外迁至武九铁路正线罗桥处,按一级站规划控制,二级站进行建设。
从罗桥车站北侧出线沿黄荆山南麓至西塞与冶钢铁路专用线相接,并引专线至棋盘州港口作业区。在山南铁路四棵和西塞各设一处中间会让所。
第81条 水运规划
城区设置四个港口作业区:大桥肉联厂上游的件杂、农副产品港口作业区;黄石外贸、客运港口作业区;冶钢和西塞工业区专用港口作业区;棋盘州散货、件杂集装箱港口综合作业区。
第82条 航空规划
根据现代交通辐射能力日益强大、快捷的特点,吸取珠江三角洲机场重复建设的经验教训,结合城市未来客流流向的预测,规划黄石市充分利用沪蓉高速公路至武汉天河、阳逻两大机场较为便捷的优势,由武汉天河、阳逻机场承担黄石市对外航空客、货运交通职能。
第二节 城区道路交通规划
第83条 城市快速路
大泉路和沈下路分别延伸至大冶城区中心广场,成为联系黄石城区和大冶城区的快速道路和主干道。快速路红线为42米,两侧各控制10米的绿化隔离带。
第84条 城市客、货运干道
第85条 城市景观路
沿江路和杭州路按城市景观路进行规划和建设。沿江路路幅宽应不小于7米(即机动车道宽),两侧依据地形可进行不对称的设计。
第86条 组团间道路交通规划
黄石港、西塞山与团城山交通由沈下路、沿湖路、杭州路承担;团城山与下陆交通主要由肖湖路延伸至下陆的29#干道承担;铁山与下陆、大冶交通由106国道、货运干道承担;规划28#路为铁山与主城联系的第二条通道,并延伸与106国道相连,道路红线为25米;团城山与罗桥新城、大冶城区的交通由快速路、沈下路和桂林路延伸的72#、75#路承担;规划83#路为贯穿罗桥新城的城市主干道,与沈下路和桂林路延伸道路相交,形成联系团城山和罗桥新城的主环路,道路红线为60米。罗桥新城、大冶城区与西塞、河口(含棋盘州)交通由山南公路、铁路承担;西塞、河口组团及棋盘州港口交通由黄石大道延伸段以及规划沿江路、沿堤路承担。
第87条 组团内道路交通规划
第88条 公共交通规划
第89条 城市广场
建设三处城市广场:人民广场为城市中心广场,占地14公顷;团城山高新工业区广场,占地4公顷;罗桥火车站站前广场为城市交通集散广场,占地5公顷。
第90条 桥隧规划
桥梁规划:在快速路与城市主、次干道相交处,建设互通式和分离式立交桥;城市主干道之间相交,交叉处均应留足立交桥建设用地。在西塞至河口长江段预留城市第二座长江大桥。
隧道规划:在黄荆山建设两处城市隧道,隧道宽度应满足双向四车道要求。保留并改善黄思湾隧道通行条件,在陈家湾和黄思湾山体间建设交通联系隧道。
第91条 轨道交通
远景在城区内部铁路专用线基础上建设城市轻轨交通系统,并适当向大冶城区延伸。
第92条 城区静态交通设施规划
第93条 道路技术指标
城区道路按道路等级分为: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支路。快速路规划道路红线为42米,两侧各控制10米的绿化隔离带;主干道红线一般为40~60米,次干道25~40米,支路15~20米。
规划城区干道总长为277.2公里,干道网密度为3.42KM/KM2,道路广场面积为1038.0公顷,人均道路广场用地为11.53平方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