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监测方法—及技术要求
】
》
7.1 一般!规定
—
7》.,1.1 监—测,方法应根据监测【对象和监测项—目的特点《、工:程监测等级、设计要!。求、精度要求、场地!。。条件和当《。地工程经验》等综合确《定并应合理易行
】。
?
7.1.2 】 变形?监测基准《点、工作基点的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基准】点应布设在》施工影响范围以外】的稳定区域》且每个监测工程【的竖向位移观测的】基准点?。不应少于3个水平】位移:观测的基《准点不应少》于4个;
》
【 2 》当基准点距离所监】测工:程较远致使》监测作业不方便时宜!设置工作基点;
!
,。
》 :3 基准点和工作!基点应在《工程施工前埋—设并应埋设在相对】稳,定土层内经观测【确定稳定后再使用】;
?
《。 4 — 监测期间基准【。点应定期复》测当:使用:工作基点时应—与基准?点,进行联?。测;:
》
》5 ?基准点的埋》设宜:符合:本规范附录B第B.!0.:1条、第《B.0.2条的规】。定
—
7.1.》3 : ,监测仪器、》设备和元器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监测仪器、设备【和元器件应满—足监测?精度和量程的要【求并应?稳定、可靠;
【
】 ,2, 监测仪器—和设备应定期进行检!。定或校准《;
—
《 3 元》器件应?在使:用前进行标》定标定记录应齐全】;
【 《4 监测过程中应!定期进行监测仪器的!。。核查、比对》。设备的维护、保养以!及监测元器件的检】查,。
《
7.1》.4 监测传【感器应具备》下列性能
!
: 1 与量】测的介质特性—相匹配;
!
2 】灵敏度高《、线性好、重复性好!;
?。。
,
— 3 性能稳定】可靠漂移、滞后【误差小;
】
4 !防水:。性好:抗干扰能力强
【
?
7.1.—5 : ,对同一监测项目现】场监:测作业?宜符合下列》规定
! 1 —宜采用相同的监测】方法和监测路线;
!
!2 宜使》用,同一监?测仪器和设备;
!
】3 宜固定监测】。。人员;
—。。
《 ?。4, :宜,在基:本相同的时》段和环境《条件下工作
【
7.—1.6 》工程周边环》境与周围《。岩土体监测点—应,在施工?之前埋设《工程支护《结,构,监测点应在支—护结:构施工过程》中及时埋设》监测点埋设并稳定后!应至少?连,续独:立进行3次观测【并取其稳定值—的平均值作为—初始:值
【7.1.7》 , ,监测:精度应根据监测项】目、控?制值大?小、工程要》求,、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等综合确定并—应满足对监测对【象的受力《或变形特征分析的】要求:
7.1!.8 监测—过程:中应做好监》测点和传感器的保】护工作?测斜管、水位—观测孔、分层沉降】管等管口应》砌筑窨井并加盖【保,护;爆破振动、应】力应变?等传:。感器应防止信号线被!损坏
7!.1.?9 工程监测【新技术、新》方法应用《前应与传统方法进行!验,证且监测精度—。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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