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监测方法及技】术要求
》
:
,
《。
7.1 一般规!定
?
7.1!.,1 : 监测方法》应根据监测对象和监!。测项目?的特点、工程监测】等级、设计要求、】精度要求、场地条】件和当地《工程经?验,等综合确定》并应合理易行
】
7.—1.2?。 变形监测基准】点、工作基点的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基准点应布设在施】工影响?范围以外的稳定区域!且每个监测工程【。的竖向?位移观测的基准【点,不应少于3个—水平位移《观测的基准点不应】少于4个《;
【 《2 : 当基准点距—离所监测《工程较远致》使监测作业不方便时!宜设置?工作:基点;
】
? 3 基—准点和工作基—点应在工程施工【前埋设?并应:。埋设在?。。相对:稳定土?层,内经观测确定稳【定后再?。使用;
】
》4 监测期间【基,准点应定期》复,测当使用工作基点时!应,与基准点进行—联测;
—
》 :5 基准》点的埋设《宜,符合本规范附—。录B第B.0.1条!。、第:B,.0.?2条的规定
!
7.《1,.3: 监?测仪器、设备和【元器: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监测仪器【、设备和《元器件应满》。足监:测,精度和量程的要【求并应稳《定,、可靠;
【
— 2 监测仪【器和设备应定期【进行检定或校—准;
! 3 》 元:器,件应在使用前—进,行标定标定记录应】齐全;
《
》 : 4 监测过程!中应:定期进行监测仪【器,的核查、比对设备】的,维护、?。。保,养以及监测元—器件的检查
【。
7.1.4! 监测传感器【应具备下列性能
】
》 1 — 与:量测:的介质特性相匹配】;
《
《 2 灵【敏度高、线性好、】重复性好;
—
,
,
3】 , 性能稳定》可靠:漂移、滞后误差小】;
?。
4! 防?水性好抗干》扰能力强
—
7.1.5! 对?同一监测项》目现场监测作业【宜符合下列规—定
! , 1 《宜采用?相同的监《测方法和监测路【线;
—
,
: ?2 ?宜使用同一》监测仪器和设备【。;
:
,
3! , 宜:固定监测人员;
】
— ?4 宜在基本相】同的时段和环境【条件下工作
!
7.1.6【 工程周》边环境与周围岩土体!。监测:点应在施工之前埋】设工程?支护结构监测点【应在支护结构施工】过程中及时埋设监】测点埋设并稳定【后,应至少连续独立进】行3次观测并取【。其稳定值《的平均?。值作为初始》值
7.!1.7 》监,测精:度应:根据监测《项目、控制值大小、!工程:要求、?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等综合确定》并应:满足对监测对象【的受力或《变形特征分析—的要:求
—
,。7.1.8》。 监测过程中应】做好监测点和传感器!的保:护工作测斜》管、水位观测孔、分!层,沉降管?等,管口应砌《筑窨:井并加?盖保护?;爆破振动、应【力应变?等传感器应》防止:信号线被损坏
【
7—.1:.9 工》程监测新技术、新方!法应用前应与传统】方法进行验证且监】测精:度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