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监?测方法及技》术要求
》
【
,7.1 》一般规定
】
7》.1.1 》 监测方法应根【据监测?对象和监测项目的】特点、工《程监测等级、设计】要求、精《度要求、场地—条件:和当地工程经验等】综合确定《并应合理易行
】
7》.1.2 —变形监测基准点【、工作?基点的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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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准点应布【设在施工影响范围以!外的稳?定区域且《每个监测工》程,的,竖,向位移观测的基【准点:不应:少于3个水平位移观!测的基准《点不应?少于4个;
—
,
【。 2 当基准点】距,离所:监测:工,程较远致使监测作】。业不方便时宜设【置工作基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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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准点和工作基点】应在:工程施工前埋—设并应埋设在—相对稳定《。土层内?经观测确《。定稳:定后: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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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4 监》测期:间基准点《应定期复测当—使用工作基点—时应与基准》点进:行联:测;
【
5 【 基准点《的埋设宜符合本规】范附录B第》B.0?.1条、第B.【0.2?条的规定
!
,7.1.3 监测!。仪器、设备和—元器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监【测仪器、设备和【元器件应满足监【测精度和量》程的要求并应稳【。定,、可靠;
!
? 2 《 监测仪器》和设备应《定期进行检定—或校:准;:
! 3 ? 元器件应在使用】前进行标定标—定记录应齐全—;
《
4 ! 监测过程中—应定期进行》监测仪器的核查、比!对设备的维》护、保养以及监测元!器件:的,检查
】7.:1.:4, :监测传感器应具备下!列性能
【
《 1 与量【。测的介质特性—相匹:配;
! : 2 灵敏度高、!线性:好、重复性好;
!
:
3 !性能稳定可靠—。漂移、?滞后误差《小;:
— 4 防】水性好抗干扰能力】强,
:
7.—1,.,5 对同一监测项!目现场监测作业【宜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宜采用相同》的监测方法和—监测路线;
【
2! 宜?使用同一监》测仪器和设备—;
—
? 3 宜固定监!测人员?。;
》。
》 4 宜在基本】相同的时段和环境条!件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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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6,。 工程周边环境与!周围岩土体》监测:点,应在施工之前埋【设工程支护结构【监测点应在支护结构!施工过程中及—时埋设监测点埋设】并稳定后应至—。少连续独立》进行3次观测—并取其稳定值—的平:均值:作为初?始,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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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7 ! 监测精度应根【据监测项目、控制】值,大小、工《程要求、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等综】合确定?并应:满足对监测对象的】。受,力或变形特征分析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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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8 监】测过程中《应,做好监?测点和传感器的保】护工作测斜管、水位!观测孔?、分:层沉降管《等管口?应砌筑窨《井并加盖保》护;爆破振动、应】力,应变等传感器应【防,。。止,信,号线被?。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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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9 工《程监测新技术、新方!法应用前《应与传统方法—进行验证且监测精】度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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