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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周边环境监测点布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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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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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周《。边环境监测点—的布:。设位置和数》量应根据环境—对象的类型和特征、!环境风?险等级、所处—工程影响《分区、监测项目及监!。测方法的要求—等,综合确定《并应满?足反映环境对象【变化:规律:和分析环境》对象安全状态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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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周边环境《。监测点应布设在反】映环境对象变形【特征的关键部—位和受施工影—。响,。敏感:的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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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周边环境【监测点?的布设应《。便于观测《且不应影响或妨【碍环:境监测对《象的结?构受力、正常使【用和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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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 : ,爆破振动监测—点的:布,设及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的有关规定监【。测建(构《)筑物不同高度的】振动时应从基础到顶!部的不同《高度部位布设监【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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