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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周【边环境监测》点布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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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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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周边环境监【测点的布设位置【和数量应根据—环境对象的类型和特!征、环境风》险等级、所处工程影!响分区、监》测项目及监》测方法的要求—等综合确定并—应满足?反映环境对象变【化规律和分析环【境对象安全状态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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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周边—环境监?测点应布设在反【映环:境对象变形特—。征的关?键部位和《受施工?影,响敏感的部》。位
6.!1.3 周—边环境监测点的布】设应便于观测且【不应影响或妨—碍环境监测对象的结!。构受力、正》常使用和美观—
—6.1.《4 ?爆破振动监测点的布!。设及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的有关规定监测【建(构)筑》物不同高度的振动时!应,从基础到顶》部的不?同高:度部位布设监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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