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矿《 山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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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 ?矿山法的初期支护结!构拱顶沉降、净【空收敛监测断面【及监测?点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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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初期支护结构拱顶】。沉降、净空收敛【监测:应布设垂直于隧道】轴线:的横向监测断面【车站监测断面间距】。宜为:5m~10m区【间,监测断?面间距宜为10m~!。15m?。;
】。 ?2 监测点宜【在隧道拱《。顶、两侧拱脚—。处(全断面开挖时】)或:拱腰处(半断面【开挖时)布设拱顶】的沉降监《测,点可兼作净空—。收敛监测点净空收敛!测线宜?为1条~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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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分【部开挖施工的每个】导洞均应布设横向】监测断面;》
— 4 — 监测点《应,在初期支护结构完成!后及时布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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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 矿山《法的初?期支护结构底板竖】向位移监测点—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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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监!测点宜布设在初期支!。。护结构底板的—。。。中部或两《侧;
—。
2 !监测点的布设位置】。与,拱顶沉降《监,测点宜对应布设
】
?
,
5.4.3 矿!山法的隧道拱脚竖向!位移:。监测点?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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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在隧道周围岩土体!存在软弱土层时应布!设隧:。道拱脚竖向位移监】测点;
! 2 隧】道拱脚竖向》位移监测点与初期支!护结构拱顶》沉降监?。测宜共同《组成监?测断面
—
5.》4.4 《 矿山法的车站中】柱沉降、倾》斜及结构应力—监测点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选!择有:。代表性的中柱—。进行沉降、倾—斜监测;
》
】 ,2, 当?需进行中柱结—构,应力监测时监—测数量不应少于中】柱总:数,的10%且不—应少于3根每—柱宜布设4个监测】点并在同一水平【面内均匀布设
】
5.4.】5 矿《山法的围岩压力、初!期支护?结构应力、二次衬】砌应力监测断—面及监?测点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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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在【地质条件复杂或【应力:变化较大的部位【布设监测断面时应】力监测断《面与净空收敛监【测断:面宜处于同一位置】;,
— 2》 监测点宜布设】在拱顶、拱脚—、墙中、墙脚—、仰拱?。中,部等部位监测断【面上每个监测项目不!。宜少于5《个监测点;》
【 3 —需拆除竖向初期【支护结构的部位应】根据需要《布设监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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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6 矿山法的周边!地表:沉降监测断面及监】测点: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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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监测点应沿每个【隧道或?。分部开挖导洞—的轴线上方地表布设!且监:测等:级为一级、二级【时监测点间距宜为5!m~10m;监测等!级为三级时监测【点,间,距宜:为10m~1—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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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应根》据周:边环境和地》质条件沿地表布设垂!直于:隧道轴线《的横向监测断—面且监测等级—为一级时监》测,断面间距《宜,为10?m~5?0m;监测等级为二!级、三级《时监测断《面间:距宜为50》m~100m;
】
】 3 在车站与区!间、车站与附属【结构、明暗》挖等的分界部位【洞口、隧道断—面变化、联》络通道、施》。工通道等部位及【地质条?件不良易《产生开挖面坍塌【和地表过大变—形的部位应有横【向监测断面控制;】。。。
【 , 4? 横?向监测断面》的监测点数量宜【。为7个~11个且】主要影?响区的监《测点间距宜为3m】~5m次要影响区】的监测点间距宜为】5m~1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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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7 —矿山法的《。周,围土体深层》水平位移和分层竖】向,位移监测孔》及监测点布设应【符合本规范第5.】3.4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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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8 【 矿山法的》。地下水?位观测孔《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观测孔》位,置选择、孔深等【应符合本规范第【5.2.12条的】第1:款,、,第2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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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观测孔》数量应根《据,工程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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