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四章 《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 建立能】源利用监《测制度 》 ?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用能单位!的主要耗能设—备、设施、》生产工艺的能源【利用状况《。进行监测 【 :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前款规定】实施:能源利用监测可【以委托有资质—的能源利用》监,测机构进行能源【利用监?测机构接受委托实施!的,能源利用监测有关】用能:单位:应当配合 》 【     》能源利用监测机构】对列入法定监测【计划的能《源利用监测项—目实施监测不得收】。费所需经《费由委?托行政机关承担 ! , 》 :。。 , 第二十八—条 建?立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管理制度》 , 《     】市节能?工作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对?使用:煤,炭、天然气、—电力和成品》油的用能单位实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管理 【 《 第二十九】条 建立单位产品】能耗超?限额加价收费制【度加价?收取的费用作—为政府用《于节:能的专项资金单位产!品能耗超限额加价收!费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 ! 第三十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制定地方节【。。能技:术标准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督促!用能单?位和个人执行—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节能标准【 : 》 ? 第三十一【条 :用,能,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加?强能源计量管理确】。保能源计《量准确可靠 】 《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对用!能单位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和计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 第三十二【条 各级统计部【门,和,有关统计《机构:应当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健全能源统计制度】做好:。能源生?。产、:消费和利《用状况统计工作 ! 【    《用能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做好能源—产品生?产,、,。购进、消费、—库存原始记录和建立!。健全统计台帐按【规定向统计部门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送能源统—计报表 ! 《 第三十三条 !。建立能耗指》标公报制《度 》 , : :    市统计部】。门应当会同市—。节能工作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对:各区县(《自治县)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电耗、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重点】耗能企业单位产值能!耗等用?能信:息予:以公布 — 【 第《。三十四条 禁止【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或设备 !   —  凡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或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停止】使用 —   【  设计《单位在进行》。项目或产《。。品设计?时不得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或】设备: ? , , , :   ?  在产《品设计、《生产等环节禁止【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标:准 【 — 第三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定能源最低消—费,量 !     生产【或供应?能源单位不得向本单!位员工或其他居民】无,偿,或低于?。国,。家规定价格提—供能源产品 —。 》     生产或】供应能源单》位不得对本单位员】工或其他居民—实行能源《使用:包费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