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三—章   激励措施 ! 第二十一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节能专项!资金鼓励多渠道筹】集节能资金》用于能?源,合理利用、》节能标?准制定、《节能产品(》。技术)?开,发、示范和推广 】 — :。 , 第二十二条 开!。发、生产、销售、】推广节?能,产,品(技术)的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产品(技术)节【能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市节能工作》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职能部门颁—发节能产品(技【术)认证《证书并列入节能产品!(,技术)推广目录 ! ?     列】入国家或本市—节能产品(技—术)推广目》录的产品享受—国家和本市规—定,的税费?优惠政策 】 》 第二十三条! 从事节能培—训、节能产品(技】。术)开发与推广、】节,。能技术工程设计【和咨询、节能技【术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享《受国家规定的税费】优惠政策和》金,。融,扶持优惠政策 【 ? 《 第—。。二十四条 与节能】。相关的?科研:、技改建设项目【享受国家规》定的税费《优惠政策 【 ! 第二十五条 市】和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培育节【能技术服务市场支】持节能技术研究【和开发推广》节能技?术、:工艺、产《品 : : 《     市节】。能工作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质监》、科技?等行政管理部门加快!先进节能《产品(技术)研发】与推广应用建立节能!产品(技术》。)推广目录制度鼓励!发展节能产》品(技术)认证服务!体系 ? : :     列!入,节能产品(技—术)推广目录—的产品(技术)【应当列入政》府采:购目:。录优先采购 】。 《    》 鼓励用能单位【和个人使用》节能产品(技—术) 《 , : 】第二十六条 市和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或其!有关部门《对在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 ,     —。。用能:单位对?。在节能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员工给予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