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章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
第】二十:。四条 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在规定的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或者质【量缺陷时施工单【位必须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只当《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 第:二十五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 , :
《。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
《
: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住宅!工程售房单位对用】户的保修期》要从交给用户住【。。房钥匙之日》起计算在施工单位】保修期内由售房单位!。负责组织施》工单位为用户保【修;超?过施工单位保修期】。在建设工程最—低保修期限》内的由售《房单位自《行为用户《保修
】 第二十六条 建!设工程?在规定?的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或者【损坏应当《由施工单位履行保】修义务保修和赔偿】所需要的费用由造】成质:。量问题的责任方按以!下规定承担
!
—。(一)施《工单位未按》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造成质量缺陷—由施工单位负责【返修并?承担经济责任;
! 《。
,
(《二)由于《设计方面的原—因造成质量缺陷先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其:经济责任按有关规】定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索赔;!
》
:
(三)—因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质】量不合格《引起的质量缺—。陷先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其经济责任属于【施工单位《。采购:的或者经其验—收同意的由施工【单位承担经》济责任;属于建设】单位采购《。的由建设单位—承担经济责任;
】
【 :(四)?因建设单《位(:含监:理单位)错》误管理造成的质【量缺陷先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其【经济责任《由建设单位》。。承担如属监理单位责!。任则由建设单位【向监:理单位索赔;
【
!(五)因使用单【位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问?题先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其经【济责任由使用—单位自行《负责;
《
—
: (六)责任—单位发生《解体的?由质量?监督机构《组织:维修所?需费用从《原责任单位预交的工!程质量保修抵押金】中支付;
!。
》(七:)因地震、》洪水、台风等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损坏问题先由施【。工,首位负责维修建设参!与各:。方根据国家具体政】策分担经济责任
!
【。 责:任方应?在维修开始时向施】工单:位付款?维修结束时付—清款
》
第二十—七条 ?在建设工程保修期内!用户发?现质量问《题有权要求建设单】位予以维修施工【单位自?。接到建设单位维修】通,知之时起应当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规?定的时限《内,修复经?两次通知《施工单位《仍未按时到达现【场用户有权在不提】高工程标准》的前提下自行—维修:所发:生的费用由原施工单!位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