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 城【。市景观环境
】
》5.1 城市【建筑景?观
5.1】。。.1 各级城【市规划均要注重【城市的整《体景:观,效果:提高城市整》。体环境质《量;要注重形成【城市景观的地方特】色和:各类功?能区的特色除历【史文化?。保护地区外要体现】时代的?特征:
《
5.1.】2 ?城市规划区内新【建居民?住宅区的建》筑风貌应着重—体现桂?。林地方特色并鼓【励在:延续的基础上对【桂林地方特色—。进,行创新?与探:索
—
5.1.【3 位《于城市规划区中【的景区、景观—山体、?水体以及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周围】建筑高度控》制区范围内》的建筑屋《顶形式?必须采用具》有桂林地《方特色的坡屋顶
!。
—5.1.4》 :住宅建?。筑,长度不宜超过5【0米厂房《一般不得超过80米!(特殊工《艺除:外):公共建筑参照住宅长!度执:行但:在不:涉及自?然,景观风?。貌时可适当放宽
】
《
5.1.5】 严格《控制城市规划区【内的所有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外【墙、檐口等部分的色!彩,。应采用与桂》林山水?环境相?协调的成调色彩【具体由桂林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查确定
】。
:
5.》。1.6 居住、公!共建筑在立面上安】装,各,种空调?及其他建筑设备与遮!阳棚:等设施?必须:统一协调设计、统一!施工建?。筑屋顶需要设置水】箱,、,冷却塔、电梯间【等设备用房须进【行建筑形式处—理,、不得?直接外露建筑首【层防盗?网须平外墙面安装】不得突出墙面二层以!上须在窗内侧安装不!得露出玻璃窗外临城!市道:路的:住宅阳台应予封闭】并要求?与建筑?统一设计、统一施工!
】。5.1.7 同一!住宅建筑群体—的风格、造型—、色:彩宜协?调统一并在此基础上!体现单幢住》宅建筑的标》识性
!。 5:.1:.8 涉》及已建住宅》建筑外部造型、色】彩的改变必须以【楼,幢为单位《。整,体规:划与设计并应—保持与周围环境的协!调统:一
:
《
5.1—.9 住宅封闭阳!台空调室外》机、太阳能热水器、!防盗铁栅等户—外设施?的安:装宜以楼幢为单【位,统一进行《不,得影响城《市景: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