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 城市景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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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城》市建筑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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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 各:级城市?规划均要注重—。。城市的整体景观【效果提高城市—整体环境质》量;要注重形—成,城市景观的地方【特色和各类》功能:区的特色《除历史文《。化,保护地?区外要体现时代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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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2— 城市《。。规划区内新建居【民住宅区的》建,筑风貌应着》。重体现桂林地方特】色并鼓励在延—续的基?础上对桂林地方特色!进,行创新与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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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 ,。位于:城市规划区中的【景区:、景观山体、水【体,以及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周围建筑高度控制】区范围内《的建筑屋《。顶形:式必须?采用具有桂林地【方特色的坡屋—顶
】 5.1.》。4 ?住,宅建筑长度》不宜超过50米厂房!一般不得超过—80:。米(:特殊:工艺:除外)公共建筑【参照住宅长度—执,行但:在不涉及自然景观风!。貌时可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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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5【 严格控制城市规!划区内的所有—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外墙、檐》口等:部,分的色彩应》采用与桂林山水环】境相协调《。的,成调色彩具》体由桂林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查确】定
】 5.1.6 【 居住、公共建筑在!立面上安装各—种空调及其他建【筑设备与遮》阳棚等设《。。施必须统《一协调设计、统一】施,工建筑屋顶需要设】置水:箱、冷却塔、电梯】间等设?备用:房须进行建筑形【式,处,理、不得直接—外露建?筑首层防《盗网须平外墙—面安:装不得突出墙面二】层,以上须在《窗内侧安装》不得:露,出玻璃窗外临—城市道路的住宅阳】台应予封闭并要【求与建?筑统一设《。计、统?一施:工
】 5.?1.7 同一住】宅建筑群体的—风格、造型》、色彩宜协调—统,一并:在此:基础上体现单幢住宅!建,筑的标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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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8 【涉及:已建住宅《建筑外?部造:型、色彩《的改变必须以楼幢】为单位整《体规划与设计并应保!持与周围环》境的协调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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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9 住!宅封闭?阳台空?调室外机、太阳能热!水器、防盗》铁栅等?户外设施的安装【宜以楼幢为单位【统一进行不得影【响城市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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