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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城市景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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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城市—建筑景观
】5.1.1 各】级城市规划均要【注重城市的整体景】观效果提高城市【整体环境《质量;?要注重形成城市【景观的地方特色和】各类功?。能区:的特色除《。历,史文化保《护地区外要体现【时代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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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2 城市》规划区内新建—居,。。民住宅区的》。建,筑风:貌应着重《体现桂林《地方特色并鼓励【在延续的《。。基础上对桂林地方】特色进行创》新,与探索
! 5.1.3 】 位于城市规划区】中的景区、景观山体!、,水体:以及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周围建筑高度】控制区范围内—的建筑屋顶》形式必须采》用,具有桂?林地方特色的坡屋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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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 住【宅建筑长度不宜【超过50米厂房一】般不:得超过80》米(特殊工》艺除外)公共建筑】参照住宅长》度执行但在》不涉及自然景观风貌!时可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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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 严格】。控制城市《规划区内的所—有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外墙、檐口等部分】的色彩?应采用与桂林山水】环境相协调的成【调色彩具《体由桂林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查:确,定
】 5.1《.6 居住、【公共建筑在立面上安!装各:种空调及其他建【筑设备?与,遮阳棚等设》施必须?统一协?调设:计、统一施工建【筑,屋,顶需要设置水箱、】冷却塔、电》梯间等设备用房须进!行建筑?形式处?理、不?得直接外《露建筑?首层防盗网须—平外墙面安》装不得突出墙面【二层以?上须在窗内侧安装】不,得露出玻璃窗外【临城市道路的住宅阳!台应予封闭并要求】与建筑统一》设计、统《一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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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7 ? 同一住《宅建筑群《体的风格、造型、色!彩宜协调统一并在】此基础?上体:现单幢?住,宅,建筑的标识性—
5!.1.8 涉及已!建住宅建筑外—部造型?、色彩的改变必须】以楼幢为单位整体】规划与?。设,计并应?保持与周《围环境?的协调统《一
!5.1.9 住】宅封闭阳《台空调室《外机、太阳能—热水:器、防盗《铁栅等户外》设施的安装宜—以楼幢为《单位统一进行—不得影响城市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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