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4.8《 城市综合—防灾:和减灾
4】.8.1 城市】生命线工程包—括交通、通讯、供】电,、,供水、供气、热【力、医疗、卫—生及消防等》主要系统应》充分满足城市防灾和!减灾的需要
!
4.8.】2 根据城市行】政区划划分城市防灾!分区根据城市功能分!区和:路网系?统,确定防灾单元防【灾单元之间以城【市主干道《及绿化带分隔每【个防灾分区》应设立防《灾应急指挥中心、急!。救医院、通信专【业队:。伍、消防专业队【。伍、工程抢险专业】队,伍,和物资储备设—施等
【
4.》8.3 城市防】灾疏散道路系—统应由城市防灾疏】散,干道和防灾疏散【次干:。道组成每个城市防灾!。分区在各《。个方向应至少保【证有两条防灾疏散】。通道应?利用防灾分区内的城!市公园、《绿地、?体,。育场、?停车:。场和街头广场作为避!灾人口的《疏散场地《防灾疏散场地应【设立明确的标识面积!在,2公顷以上的防【灾疏散场地应设【置给:水、:排水及供电等市【政公用设《施
》
4.8.】4 桂林》市为国家二类人【防重点城市》城市各类《人防设施的》战术技术指标均应】参照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来确定》新建:十层以上或者基【础埋深大于3米【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首层面积修建—防空地下室建筑【层数九层以》下基础埋深小—于3:米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的2%修】建防空地下室住【宅区防?灾地下室的》。布局在满足战时【需求的?前提下宜相对集【中并应布置在交【通方便且《。能满足战时》和平时需要的适【。中地段
】
4.8—.5 桂》林市地震设防—标准按国家地震【局颁布?的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的有关规】定,地震基本烈度分属V!I度:区具:。体界线以地震部门划!定为准建(构—)筑物及设施—需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的要求作抗震】处理
《。
《 4.8.6【 城市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灾害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
,4.8.7》 消防站分为普】通消防站和》特勤:消防站普通消防站】。的布局应满足接到】报警5分钟》内消防车可以—到达责任区边缘【。。的要:求每4~7》平方:。公里设置一处消【防站消防站服务【范围:应符合表4.8.】7的规定
表4.!8.7 用地类【型与消?防站服?务范:围表
】
—用地类型 》。
—服务范围(km2)!
《。
:
》 政》府,机关:。地区化工、仓储单】位和:高层建筑集中—地区商业中》心,区重点文物建筑集】中地区三、四级【耐火建筑和易燃建】筑高度集《中、人口密集、街】道狭窄?的地区其《它火灾?危险性?。大,的地区
【 4《~,5
!
工厂企!业、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高层建筑多的】地区
》。 5~6
!。
—
一、】二级耐火《建筑的居民区、【工厂企业《和三级耐火建—筑较分?散,的,地区
》 6》。~,7
【
4.8.8【 , 室外消火栓—应,。沿,道路设置消火栓【。。间距不?。应超过1《20米;道路宽度超!过,60米时宜》在道路?两边:设置消火栓并宜【靠近十字路口
】
《 :4.8.9》。 城市街》区内消防通道道路】中心线间《距不宜超过16【0米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米净空不《应小于5米消防车】道应:满足消防《车登高面距建筑【外墙大于5米、小于!1,0米的要《。求在消防车的登【高面:与建筑之间》不应种植高度超过】4,米的乔木或其—它影响消防车登高的!植物
—
,
4.8—.10 建筑物】总长度?超过220米或【沿,街部分长度超过【150米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其穿过建筑物门【洞的净宽《不小于4米净空不】应,小于:4米人行出》入口间距《不宜超过80—米,当建筑物长度超【过80米时应在【底,层架:设人行通道
—
— 4.8.11 】 城市防洪、排涝规!划应采取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合理【利用、蓄泄》结合和以泄为主的方!针将工程防》治措:施与非工程防治【措施结合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