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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6 燃气工程】。
4.6.】1 : 规:划气源以天》然气为主、液化石油!气,为辅供气方》式宜采?取管道供气现有【的瓶装气供应方【式应逐步向管道气】供,应,。方式转换
—
《4.6.2 — 天然?气分输站《、门站、储配站和】加气母站应设置在】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应具有适宜】的地形、工程地质】、供电、供水—及,通信等条《件,宜,设置在长输》管线:。或输气支线附近其】占,地面积宜符合表4.!6.2的规定
表!4.6.2 天然气!分,输站、门站》、储配站和加—气母:站的用地指标
!
【 燃气站场类型 !
《 用地指标(【hm2)
】
【 分》输站
【 0.2~0.5!
!
》。 ,门,站
?
《 0.3~1.0】
】
— 储配站《
:
, 1》.0~5.0 【
?
!。 加气母站 【
》 0.3《~0.8
】
4.6】.3 液》化石油气储存站、储!配站和灌瓶站应设】置在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应?具有适宜的地形、工!程地质?、供电、供水—及通信等条》件应远?离城市居住区—、学校?、影剧院《及体育馆等人员【密集的地区
!
4.6【.4 长输—管线及输气》支线:线路应避开人口【稠密地带不应通过军!事设施、易燃易爆】品仓库、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保护区、飞机—场、火?车站及码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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