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4.5— 环卫设施
【
4.5.1 !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功能《要求布局合》理、整洁卫生、方便!实用、有利于环境】卫生作业等要—求并应与旧区改造】、新区开发和建设】同时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使用
【
,
, , 4.5.2— 居住区》、商业文《化大:街、城镇道路以及】商场、集贸市场、影!剧院、体《育场(馆)、—。车站、客运码头、】大型:公共绿地等场所【。。附近及其他公共活】动频繁?处应设置垃圾收【集容:器或垃圾收集容器间!、,公共:厕所:等,环境:卫生公共设》施
《
?。 :。4.5.《3 公共厕所是城!市公共建筑的一部】分是为居《民,和行人提《供服务的不可缺少的!环境卫生设施在【制订城市《新建、改建、—扩建区的《详细规划时城市【规划部门应》。将公共厕所的—建设同时列入规划】
】4.5.4 【在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公共厕所应符!合以下规定:
【
4.》5.:4.1 城市公共!厕所的建设应建立以!固定式?公共厕所《为主:活动式公共厕—所为辅沿《街公共建筑》内厕所?对外开放《的布置格局;附属式!公共厕所《应作:为城市公厕建设的】主要方向
》
4.5.4.!2 凡《在一、?。二级规划控制区【城市:主干道两侧总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400【。0平方米的商—业,办公、文化【娱乐、旅游》服务、交通》枢纽设施《、体:育场馆?及医疗卫生等公共】建筑及总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500!0平方米《的商住综合楼其【。底层厕所必须作【。。为,。城市公?共厕所使用》并分别设置内—部使用?与对外开放的独立出!入口同?时按有关规范配置】公共:厕所无障碍》设施
4【.5.4.3 】城市公共厕所平均设!置密:度为每平方》公里规划建设—5座
?
— 4.5.5 城!市中下列范围应设】置公共厕所
!4.5.5.1 !广,场和主要交通—干路两侧
》
4.》5.5.2 商业!。区、:市场、?风景名胜古迹—游览区、公园、客运!交通枢纽、文化【娱,乐设施、大型—社,会,停车场、《体育:场(馆)展览馆【附近:及其它人流集散【公共:场所
4【.5.5.》。3 新建住宅【区及老居民区—
4!。.5.6 —公,共,厕,所,的,相,互间距或服务范围】应,满足以下规定
】。 :4.5.6》.1 主要繁华】街道和公共设施用地!的公共厕所之间的】。距离宜为300米】至500米
—
4《.5.6《.2 流动人口高!度密集?的街:道公厕之间》的,距离宜小于30【0米;一《般,街道公厕《之间的距离约7【50:米,至,1000米为—宜;街巷内》供没有卫生设施住】宅的居民使用—。的厕所按服》务半径70米至10!0米设?置1:座
《 4.5.6.【。3, 未?改造的老居民区【公共厕所间距为【。100米至150米!。;新建居《民区公共厕所—间距为500米【至800米(宜【建在本区商业网点附!近)
—4.5.6.4 !工业用?地、仓储用地的【公共厕所间距为【800米至1—。000米
【。
《 ,4.5.《。7 独《立式公共厕所外部】宜,进行绿化屏》蔽,和环境美化其—与民用建筑开窗一】侧间距不小》于5米无窗》一侧不小于3米且宜!设置不?小于3米宽的—绿化隔?离带
《
4.】5.:8 公共厕—所建筑标准》确定商业区、重要公!共设施、重要交【通客运设施、公共】绿地及其他环境要求!。高,的,区域的公共》厕所不低于一—类标准;《主、次干路及行人交!。通量较大的道路【沿,线公共?厕所不低于二—类标准;其》他,街道及区域的公共厕!所不低于三类标准分!类标准见《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GJJ1487)
!
4.!。5.9? :废物:箱一般设《置在城?市街道两侧和路口、!居住:区、各类交通—客,运设施、《公共设施、广场【、社会停车场等人流!密集的?地区废物箱》。设置间距《按照道路功》能划分商《业、:金,融业街?道的废物箱间—距按50米至100!米;主、次干—路有辅?道的快速路的—。废物箱间距按1【00米至200米;!支路、有《人行道的快速路的】。废,。物,箱间距?按,200米至》400米
—
4.】5.10 城市生!活垃圾转运站—设置的位置》、,规模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卫设施规划—及有关专业规范的】。要求外?型应美观并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操作应实现封闭【、减容、压缩、【设备力求先进飘【尘、噪声、臭气【、排水?等指标应符》。合相应的环境—保护标准并满足以】下规定
《
4.5.【10.1 —设置在建筑》物内的转运站—应设置在交通方【便、:较为隐蔽《的地方并符合—防火、?。卫生规范及各种安】全要求?
: 4.5.1【0,.2 单独设置】的大:、中型转《。运,站(转运量≥—50t/d》)绿地率不》低于:30%?4.5.《10.?3 转《。运站的建筑》物、构筑《物应采用封闭式的建!筑形式并符合相应规!范
《 4.5.10.】4 在规划一级】规划控制区》内不宜单独设置【大,、中型?转运站
《
《。
4.5.1】1 生活垃圾【转运站?数量和标准》应满足以下要求:
!
4.》5.11.》1 ?采用非机动车—收运方式时生—活垃圾转运站—服务半径宜为4【00:米,至1:000?米
? 4.5.11.!。2 采用》小型机动车收运【方式时其服务—半径宜为2000米!至40?00米
【
4.5.12 ! 生:活垃:圾转运站设》置标:准见表4.5.【12
表4.【5.:12 《生活垃圾转运站【设置标准
》
! 转运量(t/】d) ?
用地】面积(m2》)
:
与相【邻建:筑间距?(m)
— 绿》化隔离带宽度(【m):
?
【
? >?450
】 >8?00:0
【。>30
【。 ≥?15:
【
? 150~】450
!2500~》10000
【 ? ≥15
【 ? ≥8
》
—
,
50~1!50
《 800~】3000
—。。 ? ≥10
》。
: ≥5》
?
?
?
, <》50
】200~1000
!
, : ≥8
》
? ≥3
》
《
?注1.?表,内用地面积不包【括垃圾?分类和堆放》作业用地
! : 2.用地面积【中,包括沿周边设置的绿!化隔离带用地
! ?。3.当选用的用地指!标为两个档次—的重合部分时可【采用下档次的绿化】隔离:带指标
》
4.5.1【3 居住》用地内垃圾》转运:站按用地规模—0.7平方公里至】1平方公里设置1座!每处用地《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与周—围建筑物的》间隔距离不小于5】米且应采《用封:闭式设施
—
4.5.1!4 生活》垃,圾收集点应》满足: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要求位【。置应固定《既要方便居》民使用又要不影【响,。城市卫生和景—观环境服务半径不】大于70米垃圾收】集点应与分类投放相!适,应在分类《收集、分类》处理系统尚》未建立之前收集点】的设置应《考虑适应未》来分类?。收集的发展需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