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3—.5 《建筑基地出入口与配!建停:车位指标控制—
?
3.5.1 【 所:有建设?用,地一律?不准在?机动车专用主干【路以上?等级的城市道—路上开口
【
3.【5.2 车流量】较多的建筑基地与】城市道路相》交的出入口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3.5.2—.1 距离—城市:主干道交叉口—的距离自道路—红线交叉《点起不应小于70】米,
,
, 3.5.2.2! 距离城市次干道!交叉口的距离—。自道路红线交叉点】起不宜小于60米】
3》.5.2.3— 距离桥梁的引】道、隧道坡道的【起止线?不应小于《30米
《
: 3.5.》2.4 距人行横!。道,线、人行过街天【桥、人行地道(【包括引道、》。引桥、地下通—道,出入:口等)最边》缘线不?应小于5米
—。
3.5.2】.5 《。距公:共交:通站台边缘不应【小于20《。米
3—.5.2.6 】距公园、学校、儿童!及残疾?人等使用建筑的出】入口不应小于2【0,米
3.5.!2,.,7 位于两条以上!。道路交叉口其—出入口?应设置在级别较【低的道路《上
? 3.5》.2.8 距城】市道:路互通式《立体交叉口的距离】应根:据匝道与干》道的速度保证相应】的变速车道》。和过渡?段长度?内不:应,设置基地《出,入口具体变速车道和!过渡段?长度:数据按照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 —379?0)第6.》3,。.10?条规定
《
— 3.?5.3 》大型文化娱乐—、商业服务》、体育、交通等人】员密集建筑的—基地应至少有2个以!上不:同方位通向》城市道路的出入口】且应避免直》对城市主《要干道的《交叉口?
【 3.5.4 】基地出入道路—单个车道宽度不应小!。于4米双《车道路宽度不应小于!7米且当车行道【路改变方向时应满足!车辆最小转》弯半径要求
—
3.!5.5 居住区、!公共建筑及》园林绿地等基—地出:入道路应根据城【市道路和建筑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200—1J 1142【001?)要求设《置无障碍通》道和设施并与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相连》接
—
3.?。5.6? 桂林市》城市规划区内各【项建设项目》的,静态交?通设施(包括室外停!车场和室内停车【库)除必须满—足交通、消》防,安全等技术规范及城!市总体规划与其他相!关规划外应同时【符合表?3.5.6》的规定?且,建成后不得改—变其使?用,性,质或:占,用、停用改、扩建的!公共建筑总》面积大于或》等于2000平方米!的凡原停车场(库)!未达到?规定的必《须按规定增建地面】、地:下或立体停车设施
!
表3.5.—。6 停车场(库)!设置指标控制—
—
》 ,建 设 项》 目
》 单 位
!
《 机动车
【 《非机动车
【 :
《。
?。 内部
! 外来
】 ,
?
》 批发市—场(含仓储》式购物场所) 【。
车【位/1?0,0㎡建?筑面积
— 1.8
!。 : 2.0》
—5.0
》 , ,
— 仓库—
? 车位—/,1,00㎡建筑面积 】
—0.05《
?。 1
】 :1,
《
— 《。。建筑面积≥10【0,00㎡的
【 : 商业建【筑,。
》 停车位/—100㎡建筑面积 !
1.0!
? 2.0
】 5.0
】
】
, 1》。0000㎡>建筑】面积≥2《000㎡《的商业建筑
! ?停车:位/100㎡建筑面!积,
《 ?1.2
】 2.0
— 5》。.0
》
《
?。 建筑面积】<200《0㎡的
》
《。 商业》建筑:
— 停车位/》100㎡建筑面积 !
: 1.5
! 《2.0
!5.0
!
— 商业门面—
— 车位/1》00㎡建筑面积 】
0【.2
》 : 1.0
— 2.0【
【
—。 农贸?市场
】 车位/100㎡】建筑面?积
》 2
【 ?。15
《 ? 15?
】
影【剧院
— 车位/1【。00座
! 4.0
》
5.0】
25
!
—
餐饮!娱乐
《
车位/1!00㎡建筑面积 】
《 :3.0?
,
2.0
!
5.【0
?
! , 旅?馆
— , ≤三星级
】 ? 车位/套客—房
》 0.3
】 , : 0:.2
【 ,-,---
【
:
【 ≥:四星级
】 0.5
【
?
《
《 办公楼
】 行《政,办公
》。 车位/1】00㎡建筑》面积
》 1.5
! 3.0
! 1》.0
?。
】。
, , ?其他办公
【 1.0【
,
【
,
?。
》 建 设 项 !目,
》 单 位》 ,
机动】车
】非机:动车:
《
:
,
》 内部
! 外来 —
— :
高级】住宅(每户》建筑面积>14【4㎡)
【 ?车位/套
—。
1—.5
《 1》.0
【 0:.,5
:
【
《 普通《住宅(90㎡<每户!建筑面?。积≤14《4㎡)
【 车位/套【
》 1.0
【 1.—5
— 0.5
】。
【 普通住宅(】每,户建筑面积》≤90㎡《不含经?济适用房及廉租【房) ?
车位】/套
— 0.》5
《 2.0
! 1
【
:
,。 , ,
》 经济适用房— ,。
: 车位—/套
】。 0.2
】 :2.5
!0.5
【。
:
》 廉租房—、公共租赁房 【
》 车位/套 —
—0.03
! 2
0!
,
—
:
宿舍 】
》 车位/1》。00㎡建筑》面积 ?
0【.3
《 2》
? 0《.5
—
【 大专院校
!
车位/1!00师生
—
? 1.5
! , 40
】 20
!
》 : 中学?。
《 车位》/10?0师生
》
, 0》.6
》 5《0
【10
?。
:
! :小学
】 ,车位:/100《师生
】 ,。0.4
!10
— 50
【
! 幼儿园 —。
车位/!100师生
【
? 0?.4
?
, 5
!。 10
】
《
展览馆!、博物?馆等
【 车位/100】㎡,建筑面积
! 1.0》
1.】0
? ? 1.5
— :
【 工业厂房【。区
?
:。 车《位/100㎡建筑】面积
》 0》.4
》 3.》0
》 ----
【
《。
【 , 医院
! 车:位/100㎡建筑面!积
【 0:.,4,
: 1.0
】
2.0
!
,
! 火车》站、:汽车站?
—。 车位/高峰—日每:百旅客
! 2.5
! 0.5
! 5
—
! 客运码头
】 《车位/高峰日每【百旅:客
?
《 2
》 0.》。5
:
? 5
《
?
! 客运机《场
车!位/:高峰日每百旅客
!
, 《4.5
【 2.0
—。
: : ----
】
【 体育场馆】
【车位/百座
】 :。 8.5》。
2.0!
25】
?
】 游览场所(】公园) 《
《 车位/1—00㎡游览面积 】
: 0.2
! 0.1
】
?。 , 0.?5
—
注
! 1.表】中,未列:出的:其他类型《的建设项《。目按相关规》范确定停车场(【库)面积
— 2【.表:。列配建?指标为建设项目应】配建的?。停车车位最低—指标其中不包—括单位?。拥有的专业车队【。所,需机动车停车位【
【 3.?表中建?筑面积是《指总建筑面积—不包括车库面—积
《 , : :4.住宅《停车位也可按每【车位/90平方【米建筑面《积进行统计
】 5.机】动车位?以标准当量小汽【车计量其他各型【车辆停车位按有关】换算办法计算—
: 》 6.住宅项目除上!。。表配建车位》指标外还应增设【并注明?公共停车位其中高】。。。级住宅须《增设的公共停车【位,不少于上表应—。。。配置车?位,的20%普通住【宅,须增设的《公共停车位》不少于?上,表应配置车位的【10%
》 7【.地面立体机械停车!库四:周不:得,有围墙围《合其距离周边设【施的间距《按车库?高度的0.》8,倍控制
【 8.非机】动车指标《栏,中的“?内部”指满足—内部:员工使用的停车【配建指标“外来【”指:满足外?来人员的停车—配建指标
【 9.》廉租房项《目机动车停》车位均作《为公共停车》配建
3》.5.7 建【筑物配?建的停车设施可采用!地下车库、立体【停,。车楼(库)、地面】停车等多种形式【居住区?应优:先考虑?地下:(室内)停车—地面停车《位数一般不宜大于总!停车位数的》10%?其余建?筑地面停车位数不宜!。小于总停车位数的】。15%地《。面停车?位可与树《阵式绿?地相结合每》一个地面停车位【应按30平方—米集中安排用地并设!置专用?停车场和通道不得】在建筑物间任意设】置和占用小区出入】口通道设置停车【位
【。 :。3.5.8》 在规划一级控】制区及商务核心区】内建设大《中型公共《建筑(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200—0,平方米下同)其配】套地上停车位(含停!车,楼车:位)比率《应不少于按》表3.5.6规【定车位的10—%;在规划二、三级!控制区及非商务核心!区内建?设的大中型公共【建筑的配套地上【停车:。位(含停车楼—车位)?比率不少于按表3.!5.6?规定车位的20%】
— , 3.5.9 【 居:。住区内可采用多种停!车布置方《式相结合为节约用地!鼓,励采用地下停车、架!空停车以及立—体式停?车方式
】
, 3.5.1【0 每标准机【动车停车场》计算面积为室外【停车场面积为30】平方米?/,辆,、自行车为1.【4平方米/辆;室】内停车库面积—为40平方》米/辆?自行车?为1.8平方米/】辆其:。他车辆按《表3.5.7—规定进行折算
【
表3.5》.7 车辆—换,算当量系数
】
,
》。 车型
【
《 机 动 车!
?。 非 机 ! 动 》 车
》
:。
—
, 微型
! 小型 【
《 中?型
大!型
— 铰接《
— ,自,行车
!三轮车
】
,
—。 换算系—。数
— 0.6
【 1》.0:
: ? 2.0
【 2.5
】 4》.0
— 1.0
—
3.【0
【
3.5》.,11 《停车:库(场)的车辆【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停:车数:量大:于500辆的特【大型停车库(场)车!辆出入口不应少于3!个;各车辆出—入口之间的》。净,距应大?于15米;但当停】车数量不超过50辆!的停车库《(场)可设1—个车辆?出,入口
! 3.5.1—2 停?车库(场)的车【辆出入口宽》度单个?车道不应小于4米双!车道不应小于7米】出入口应设于城市】次干道?及以下等级》道路并设置有效【标志不应《直接与城市主干道连!接并不得设在人行横!。道、公共交》通停靠站及桥隧引】道处停?车库(场)》的车辆出入口与城】市人行?过街天?桥、地道、桥梁【或隧:道等引道口的距【离应大于《50:米;距离道路交【叉口应大于80【米
?
3.5!.13 在地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单层(建筑—层):地下停车库(场【)应为机械停车预】留两:层(机械停车层)】。净空净空高度—不,应小于3.6米【;多层(建》筑,层)地下《车库层高依照国家】规范执?行
—
: 3.5.14 】停车:库(场)的车—辆出入?口与城市道路—垂直时应距》离城市道路红线【不小于7.5米并】在距出入口边线【。。2米处作视点的12!0度范围内》至边线外7.5米以!上,不应有遮挡》视线障碍物;停车】库(场)《的车:。辆出入口《与城:市道路平行时应经7!.5:米以上的缓冲—车道汇入城》市道路
《
:
:
3.5.1】5 特大、大、中型!停车库(《场)的车辆宜—分组停放每组—。。停车数量不应超【过50辆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米
【
3.5!。.16自行》车公共停车场应【。符合下列规定—
3》.5.16.1 】 长条形《自行车停车场—宜按15米》至20?。米长分段每》段应设一个出入【口其宽度不》得小于?3米;?
3.5【。。.16.2》 大于50—0个车位的自行车】停,车场出入口不—得少于?2个;大于150】0个车位的自行车】停,车场应分组设置每】组,应设500》个停车位并》。应各设一《对出入口;
【 , 3:.5.16.3 !。大型体育设施—和文化娱乐设施【的自行车停车—场应:与其机动车》停车场分《。组设置其停车场出口!的自行车《与机动车的流—线不应?交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