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3.5 建】筑基地出入口—与配建停车位指标控!制
3—.5.1 所有建!设用地一律》不准在机动车—专用主干路以—上等级?的城市道《路上开?口
—
?3.5.《2 车流量—较多的建筑》基地与城《市道路相交的—出入口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3.5.2.1 】 距离城市主—。干,。。道交叉口的距离自道!路红线交叉点起不】应小于70》米,
《3.5.2.—2 距《离城:市次干道交叉—口的距离自道路红线!交叉:点起不宜小于6【。0米
3.5!.2:.3 距离桥【梁的引道、隧道坡】道的起止《线不应小《。于30米《
3.5【.2.4 距人】行横道线《、人行过街》。天桥、人行》地道(包括引道【、引桥、地下—通道:出入口等)最—边缘线不应小于【5米
》 3.5.2.5 ! 距公共交》通站台边缘不应小】。于2:0米
3.5!.2.6 —距公:。园、学校、儿童及】残疾人等使用—建筑的?出入口不应小—于20米
— 3.5.2.7! 位于两》条,以上道路交叉口【其出入口应设—置在级别较低—。的道路上
》
: 3.5.2.8 ! ,距城市道路互—通式立体《交,叉口的距离应—根据匝道与干—道的速?度保证?相应的变《速,车,道和过?渡段长?度内不应设置—基地出入口》具体变速《车道和过渡段长【度数据按照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 3】7,。90)第6.3.】10条规《定
—
, 3.5》.3 《。大,型文化娱乐》、商业?服务、?体育、交通等人员】密集建筑的基地应】至少有2个以—上不同方位》通向城市道》路的出入口》且应避免《直对城市《主要干?道的交叉口
】
》3.5.4》 基地出》入道:路单个车《道,宽,度不应小于4米双】车,道,路宽度?不应小于7米且【。当车行道路改变【。方向时应《满足车辆《。最小转弯半径要求
!
?
? 3.5.5— 居住区、公【共建筑及园林绿地等!基地出入道》路应根据城市道路】和建筑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2!0,01:J 1142001!)要求?设置无障碍通道和】设施:并与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相!。连接
3!.,5.:6 桂林市城市】规划:区内各?项,。建,设项目的静态交【通设施(包括室外】停车场和室》内,。停车库?)除必须满》足交通、消防安全等!技术规范《及城市总体规划与其!他相关规划外应【同时符合表》3.5.6的—规定且建成》后不:得,改变其使用性—质或占用、停用改】、扩:建的公共建筑总面积!大于或等于200】0平方米的凡原停】车场(库《),未达到?规定的必《须按规定增建地面、!地下或立体停—车设施
《
,表3:.5.6 —停车场(库)设置指!标控制?
,。
《。
:
建— 设 项 目
】
单 位】
【机动车 《
,
》非机:动车
》。
—
》 内部 《
外来 !
,
:
! 批发《市场(含《仓储式购物场所【)
》 ?车位/100㎡建筑!面积
》 ? 1.8
— , 2.0—
: 《5.:0
【
— 仓库
—
》车,位/100㎡建筑面!。。积
0!.05
】 ,1
? 1
—
【
》 建筑面积≥1【0000㎡的—
】 ,商,业建筑
》。
: 停车位—/1:00㎡建筑面积
!
? 1?.0
【。 2.0
】。。 5.0
】
! 10000㎡】>建筑面积≥20】00㎡?。的商:业建筑
】 停?车位/1《00㎡建筑面积
!
? 1.2
! :2.0
【 5.0
【
! 建《筑面积<200【0,㎡的:
— 商业建筑【
? 停车位/1!00㎡?建,筑面积
— 1.—5
? 2.0
! 5.0
! ,
:
】 商业门面
】 车位—/100㎡建筑面积!
:
0.2】
1.0!
? : 2.0
》
?
?
:
农—贸市场
— 车位—/100㎡建筑面】积
》。 2
】 15
】 , 1:5
》
】。 影剧院
】 车位—/,。100座 》
4.0!
,
5—.0
《 25
!。。
:
!餐饮:娱乐
】 车位/《1,。00㎡建筑面—。积
》 3.0
!。 2.》0
? 5.0
】
?
《
—旅馆
— ,。 ,。 ≤:三星:级,。
《 , 车位/》套,客房
【 0.3》
0【.2:
,
-—---
!
【。 ≥四星级》
:。
: 0.5—。
》
,。
】办公:楼
】行政办?公
车!位/100㎡建筑面!。积
1!.5
3!.0
— :。1.0
—
《
《 ?其他:办公
》 1.0【
,
【
—
》 建 设 项 目】
》 单 位 —
机【动,车
【 非机动车》 ,
》
!内部 ?
? ?外来 ?
《
》
高级【住宅:(每:户建筑面积>—14:4㎡)
》。
车位/套!
【1.5
》 1.0
! 《0.5
《
】。
? , 普通住宅(—90㎡<每户建筑面!积≤144㎡)【
:
: 车位/套
!
, 《1.0
《
1.【5,
: ,。 0.5
!
】 普通住宅(每!户建筑面积≤90㎡!不含经济适用房及】廉租房)《。
:
? 车位/》套
【。 0.5
》
2.0】
,
1—
【
经】。济,适用房
【 车《位/套
— ? 0.2
》
? , 2:.5
【 0.5
】
】 廉租房、—公共租赁房 —
》 车位/套
! 0.0—3
》 2
】 ,0
】 ,
? 宿舍 —
: 车》位/:100?㎡建:筑面:积
【 0.3
! 2:
: 0.5
!
?
》 , 大专院—校
《 车》位/1?00师生
【 《1.5
》 40—
,
?。 20
!
《
, 中学
】
车位【/,。100?师生
【 0?.6
【 50?
10
!
】
小学
!
车位/1!00师生
】 0.》4
? 10
【
, 《50
《
】 《幼儿园
— 《车位/?100师生
!。 0.4—
《 5
】 1:0
?
】 展览—。馆、博物馆》。等
】。车位/100㎡【建筑面积
】 1.0
】。 1》.0
》 1.5
【
《
【 , 工业厂房区 【
》 车位/100㎡建!筑面积 《
0.4!
? 3《.,0
— ----
—
?
【 医院
【
? 车位《/100㎡建筑【面积
《
, ? 0.4
【 1.0
! : 2.0
】。
— 火车—站、汽车站
! 车《。位/高峰日每百旅客!
— 2.5《
? 0《.5
— :5
?
】 客运码头】
:
车—位/高峰《日每百旅《客,
—。 ,2
《 0.》5
5】
,
— ,
客运机!场,
《 车位/—高峰日每百旅客 】
4.】5
? ?。。 2.0
【。 ----
!
?
:
【体,育场馆?
》 车?。。位/百座 》
8.】5
【2.0?
—25
《
》
游】览,场所(公园) 【
车位/!100?㎡游览面《积
?
: 0.2—
《。 0.《1
0.!5
—
?
注
— , 1.—表中未列出的其【他类型的建设项目按!相关规范确定停【车场(?库)面积
》
》 2?。.表列配建指标为】建设项目应》配建的停车》车位最低指标其中不!包括单位《拥有:的专业车队所需机动!车停车位
】 , 3.表中建筑!面积是指总建筑面积!。不包括车库面—积
!4.住宅停车位也】可按每车位》/90平方》米建筑面积进行统】计
《 5.机】动,车位以标《准当:量小:汽车计量其》他各型车辆停—车位按有关换算办法!计算
》 6.【住宅项目《除上表配建车—位,指标外还应增—设并:注明公共停》车位其中高级住【宅须增设的公—共停车位不少—。于上表应配置车位】的20%普》通,住宅须增《设的公?共停车位不少—。。于上表应配置车【。位的:10%
【 7.—。地面立体《机械停车库四周不得!有围墙围《合其距?离周边?设施的间《距按车库高度的【0.8?倍控制?。
【 8:.非机动车指标【栏中的?“内部”《指满足?内,部员工使用的停车】配建指标“外来”指!满足外来人员的停】车配建指标
—
: 9.廉租房项!。目机动车停车位均】作为公共停》车配建
《
3.5.7— , 建筑物配》建的停车设》施可采用地下—。。车库:、立体?停,车楼(库《)、:地面:停车:等多种形式》居,住,区应优先考虑地【下,(室内)停车地面】停车位数一般不【宜大于总停车—位数的1《0%其余建筑地面停!车位数?不宜小于总停车位】数的15%地面停】车位可与《树,阵式绿地相结合每一!个地面?停车位应《按30平方米集中】安排用地并设置专用!。停,车场和通道不得在】建筑物间《。任意:设置和占用小—区,。出入:口通道设置停—车位
—
3.5【.8 在》规,划,一级控制区及商务】核心区?内建设大中型公【共建筑(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2000平方—米下同)其》配,套地上停车位(含】停,车楼车位)比—。率应不?少于按表3.5【。.6规定《车位的?1,0%;?在规划?二、三级控制—区及非商务核—心区内建设的大中型!公共:建筑的配套》地上停车位》(含:停车:楼车位)比率不【。少于:按表:。3,。.5.6规定车【位的:2,。0%
》
:
?3,。。.,5.9 居—住区内可《采用多种停》车布:置方式相《结合为?节约用地鼓励采用】地下停车、架空【停,车以及立体式—停车方式
【
《 3:.5.1《0 每《标准:机动车停《车场计算面积为【室外停车场面积为3!0平方?米/辆、自行车为1!.4:平方米/辆;室【内停车?库,面积:为,40平方米/辆自】。行车为?1.8平方》米/辆其他车辆按】表,3.5?.7规定进行折算】
表3.5.【7 车辆换算【当量系数
》
—
车型 】
《 机? 动 车
!
? 非 机 !动 车
】
】
》。微型
!小型
】 中型? ,
—大型:
《 铰接 —
:。 , :。 自行车
—
三轮车】 ,
!
: 换算系数
!
0—.6
— 1.0》
2.】。。0
2.!5
— 4.?0
? ? 1.?0
? 3》.0
【
,
3.《5,.11 停车【库(场)的》车,辆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停车数》量大于50》0辆的特大型—停车库(《场)车辆出入—。口不:应少于3个;各车辆!出入口之间的—净距应大于15米;!但当停车数量不超过!50辆?的停车?。库(场?),可设1个车辆—出入口
—。
? 3.5.12】 停车库(场)【的车辆出入口宽度】单个车道不应—小于:4米双车道》不应小?。于7:米出入口应设—于城市次干道及【以,下等级道路》并,设置有?效标志不应》直接与城《市主干道连》接并不得设在人行横!道、:。公共交通《停靠站及桥隧引【道处停车《库(场)的车—辆出入?口与城市人行过【街天桥、《地道、桥梁或隧【道等引道口的—距离应大于50米】;距离道路》交叉口?应大于80米
【
》 3.5.13】 在地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单层(!建,筑,层)地下停车库【(场:)应为机械停车【预留两层(机械停车!层,)净空净空高度【不应小于3.6米】;多:层(建筑层)—地下车库层高依【照国家规范执行【
,
— 3.5.14 】停车:库(场)《的车辆出入口与城市!道路垂直《时应距离城市道路红!线不小于7.5米并!在距出入口边线【2米处作视点的12!0度:范围内至边线—外7.5米以上【不应:有遮挡视线障碍【物;停车库(场【)的车辆出入—口与城市道》路平行时应经7.】5米以上《的缓冲车《道汇入城市道路
】
》 3.5.15】 特大、大、—中型停车库(场【)的:车辆宜分组停放每】组停车数量》不应超过5》0辆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米
【
3.5.1】6自行车公》共停车场应》。符合下列规定
】 :3.5.16.1 ! ,长条形?自行车停车场宜【。按,15:米至20米长分段每!段应设一个出入口其!。宽度不得小于—。3米;
3】.5:.16.2 【大于500个车位】的自行?车停车?场出入口不得少于】2个:;大:。于150《0个:车,位,的自行车停车场【。应分组?设置:每组:应设500》个停车位并应各【设一对出入口—;
《 3:.5.1《6.3 大型【体育设施和文化娱】乐设施的自》行车停车场》应与:其机动车停车场分】组设置其《停车场出口的自行车!与机动车的流线【不,应交叉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