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5:。 建?筑基地出入口与配】建停车位指》标控制
3】.5.1 所【有建设用地》一律不准《在机动车专用主【干路以上《等级:的城市道《路,上,。开口
?。
【3.5.《2 车流量较多】的建筑?基地与城市道路相】交,的出:入口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3.5.【2.1? 距离《城市主?干道交叉《口的距离自道路红线!交叉点起不应小于】70米?
3.5.2!.2 《。距离城市次干—道交叉口《的,距离:自道路红线交叉点】起不宜小于》60米
3】.5.2.》3 距离桥梁的】引道、隧道坡—道的起?止线不应小于30】米
3.5】.2:.4:。 距人行横道线、!人行过街天桥、人】行,地道:(包括引道》、引桥、地下—通道出入《口等)最边缘线不应!小,于5米
3.!5.2?。.5 ? 距公共交通—站台边缘不应小【于2:0米
—3.5?.2.?6 ?距公:园、学校、》儿童及残疾》人等使?用建:筑的出入口不—。应小于20米
【
3《.5.2《.7 位于—两,条,以上道路交叉口其】出入口应设置在级】别较低的道》路上
3.】5,.2.8《。。 :。距城市道路互通式】立,体交叉口的距离应】根据:匝,道与干道的速度保证!。相应:的变速车《道和过渡段长度内】不应设置基地出入口!具体变速车道和过】渡段长?度数:据按照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 !3790)第6.】3.10条规—定
—
3《.5.3 —大型文?化娱:乐、商业服务、体】育、交通《等人员密集建筑的】基,地应至?少有2个《以上不同方位通向】城市道?路的出?。入口且应避》免直对城市主要【干道:的交叉口《
?
3.5】.4 基地出入】道路单个《车道:宽,度不应?小于:。4米双车《道路:宽,度不:应小于7米》且当车?行道路?改变方向时应满【足车辆最《小转弯半《径要求
! 3.5.5 !居住区、公共建筑】及园林?绿地等基地出入【道路应根据城市【道路和建筑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2001—J 114200】1)要求设置无障】碍通道和设》施并与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相连《接
【3.5.6 【。桂林市城《市规:划区内各项建设项】目的静态交通—设施(包《括室外?停车场和室内停车库!)除:必须:满足:交通、消防安全等技!术规范及城市总体规!划与:其,他相关?规划:外应同时《符合表3.》5.6的规》定,且建成后不得—改变其使《用性质或《占用、停用改、扩】建的公共建筑—总,面积大于或》等于2000平【方米的凡原》停车场(库)—未,达到规定的必—须按规定增建—地面、地下或—立体停车设施
表!3,。.5.?6 ?停车场(库)设置指!标控制
】
》 建 设》 项 目《
《 单 位—
》 机动车
【
, :。 非机动车
! :
— 《内部
!外来
【。
! 批发?市场(含仓储式【购物:场所)
— 车》位,/10?0㎡:建筑面积
—
, , :。 ,1.8
》 : , 2.0
】。 5?.0
!
》 仓库
】 车位》/10?0㎡建筑面积— ,
?。 : 0.05
! 1?
1
!
?。
:
— 建筑面积≥10】。00:0,㎡的 ?
商!业建筑
—。 停车位/1!。00㎡建筑面积【
— 1.?0
:
, 2.0【
5【。.0
【
!10000㎡—>建筑?面积≥2000㎡】的商业建筑
!。 : 停车位《/,100㎡建筑面【积 :
1【.,2
? 2.—0
? 5.0【
【
:
》建筑面积<2—0,00㎡的《
? —商业建筑《
【停车位/10—0㎡建筑面积
! 1.5
】
2—.0:
? ?5.:0
!
》 ,商业门?面,。
《 车《位/:100㎡建筑面【积 :
—0.2?
1【.0
2!.0
?
! 农》贸市场 《
,
车位【/,100㎡建筑面积 !
: 2》
? 15
—
《 15?。。
?
【。 影剧—院
】车位/100—座
《 , 4.》0,
5【.0:
—25
?
【
? 餐饮娱乐
!。
》车位/100㎡【建筑面积
【 3.0
! , 2.》0
【5.0
》
】 旅馆
】
≤三星】级
《。 , , 车位/套—客房
!0.3
】 0:。.,2
【----《
《
!。。 ≥四星级
! ?0.5
!
【 办公楼
! 行政办公—
《 车位/1【00㎡?建筑面?积
《 1.—5
》 3.0
! :1.0
【
— ?。。 其他办公》。
1.!0
?
!。
!建 设 项 目 】
单 】位
?
? 机动车
! , 非机动》车
【
:
内部!。
外】来
【
》 ? 高级住宅(每户】建筑面?积>14《4㎡:)
【。 车位/套
】。 1.5【。
1.】0
0.!5
《
! 普?通住宅(9》0㎡<每户建筑【面积≤144㎡)】
【车位/套 》
1.0!
1.5!。
《 0.5》。
,。
【
》 普通住《宅(:每户建筑面》积,≤9:0㎡不含经济—适用房及廉租房) !
车【位/套?
0】。.5
【 2.0
》
:。 ,。 1
】
】 经济?适用房?。。
车位!/套 ?
0.】2
?。 2.5【
—0.5
!
】廉租:房,、公共租赁房—
— 车位/《套 :
0【.03
【 2
—。 0《
】
》 ,宿舍 ?
车【位/1?00㎡?建筑面积
! :0.:3
《 : 2
《 , 0.》5
】
? ? 大专院校
】。 车位—/100师生
】
: 1.》5
《 40》
《 20
【
】 , , 中学
— : 车位/》1,00师生《
:
》0.6
》 50—
? 10
【
【
小—学
【 车位/100师生!
:
《 0.4
】 10《
? ?50
【。
【 幼儿园
! ?车位/10》0师生
! 0:.4
5!
—1,。。0
【
展!览馆、博物馆等 】。
,
》车位/100㎡建】筑面积
【 : 1.0
— 1.0
! , 1.》5
【
《 ?。 工业厂房区
】
? 车位/10【0㎡建筑面积 【
0.】4
:
3.【0,。
—----
》
?
【 医院
【
》车位/100—㎡建筑面积》。
0.!4
? 《1.0
【 2.0
】
》
》 火车站、》汽车站?
车】位/高峰日每百旅】客
【 2.5
【 0《.5
】5
!
客【运码头
】 :车位/?高峰日每百旅客 】
2【
,
0.5】。
5
! :
《
《 客运机场
! 《车位/高峰》。日每百旅客
【
》。4.5
》 , 2.》0
:
, ? ----
】
! 体?育场馆?
车】。位/百座《
8】.5
2!.0
【 25?
: , ,
:
》 游览场—所(公园)
】 : ,。 车位/《100㎡《游览:面积
【。 0.2
! 0.1
】 ?0.5
》 :。
,
》注
】 ,1.表中未》列出的其他类型【的,建设:。项目按相关规—范确定停车场(库)!面积
— , 2.表列【配建指标为》建设项?目应配建的停车【。车位最低《指标其中不包—括单位拥有的专业车!。队所:需机动车《停车位
《。
》 3.表中建【筑,面积是指总建—筑面积不包》括车库?面积
《 ?。 4.住—宅停:。。车位也可按每车位】/90平方米建【。。筑面积进《行统计
》 5【.,机动车位以标准当量!小汽车计《量其他各型》。车辆停?车,位按有关换算—办,。法计:算
《 6—.住宅项《目,除上表?配,建车位?指,标外还应增》设并:注明公共停车位其】中高级住宅须—增设的公共停车位】不,少于上表应配置【车位的20%普通住!宅须增设的公—共停车位不少于上】表应配置车位的10!%
!7.地面立体机械】停车库四周不得有】围墙围合其距离【周边设施的间距按车!库高度的0.—8倍控?制
》 8》.,非机:动车指标栏中的【“,。内部”指《满足内部员工使【用的停?车配建指标“—外来”指满足外【来人员?的停车配建指标
】
9—.廉:租房项目机动车停车!位均作为公》共停:车配:建
3.》5.7? 建?筑物配?建的停车《设施可采用地下车】库,、,立体停?车楼(库)》、地面停车等多种形!式居住区《应优先考虑》。地下(室内》)停车地面停车位】数一般不宜大于总停!车位:数的10《%其余建筑地—面停车位数不—宜小于总《停车位?数的1?5%:地面停车位可与树】阵式绿地《。相结:合每一个地面—停车位应按30平方!米,集中安排用地并【设置专用《停车场和通道不【得,在建:筑物间任意设置和】占用小区出入口【通道设置停车位
!。
3.】。5,.8 《在,规划:一级控?制区:及商务核心区内建】设大中?型公共建筑(—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20》0,。0平方米下同)其配!套,地上停车位(—含停车?楼,车位)比率应不少】于按表3.5.【6规定车位的—10%;在规划【二、三级控制区【及,非商务?核心区?内建设的大中—型,公共建筑的》配套地上《停车位(含停—车楼车位)比率不】少于按?表,3.5.6规定车位!的,20%
— ,
3.5.】9 ?居住:区内:。可,采用多种停车布置】方式相结合》为,节约:用地鼓励采用地【下,停车、架空停—车以及立体式停车方!式
!3.5?.10 》每标准机动车—停车场?。计算面积为室外停车!场面积为30平方】米/:辆,、,自行车为1.—4平方米/辆;室内!停车库面积为4【0平方米/辆自【行车为1.8平方】。米/辆其他车辆按表!3.5.7规定进行!折,算
:
表3.《5.7 《 车辆?换算当量系数
【
—
: 车型
【
: ?机 动 《 ?车
】非 机 【动 车
】。
—
? 微型 【
》 小:型
中!型, ,
,
? , ,大型
】 铰:接,
【自行:车
》 三轮车—
《
】 , 换算系数
】
0.【6
1】.0:
—2.0
】 2.5
【 4.0
】 1.0
】
, 3.0
】
【3.:5.11 停【车库:(场)?的车辆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停?车数量?大于:500辆《的特大型《停,车库(场)车辆出入!口不应少于3个;各!车,辆出入口之间的【净,距应:大,于15?米;:但当停车《数量不超过》。50辆的停车库【。(场)?可设:1个车辆《出入口?
《。
:。。 3.《5.12 》停车库(场)的车】辆出入口宽度—单个:车,道不应小《于4米双车道不应小!于7米?出入:口应设于城市次【干道:及以下等级道—路并设置有效—标志不应直接与城市!主干道连接并不【得设在人行》。横道、公《共交通停《靠站及桥隧引道【处停:车库:(场)的车辆—出入口与城市人行】。。过街天桥、地道、桥!梁或隧道等引道口】的距离应大于50米!;距离道《路交叉口应大于8】0米
】 3.5.13 !在地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单层(建筑层—)地下停车库(场】)应:为机械停车预留【两层(机《械,停车层)净空净【。空高度不应小于【3.6米;多—层(建筑层》)地下车《库层高依照国—家规范执行
】
3.5.!14 停车库(【场)的车辆》出入:口与:城市道?路垂:直时应距离城市【道路:。红线不小于》。7.5?米并在距出入口边】线2米处作视点的】120?度范围内至边—线外7.5米以上不!应有遮挡视线障【碍物;停《车库(场)的车辆出!入,口与:城市道路平行时【应经7?。.5米以《上的缓冲车》。道汇入?城市道路《
《
: , 3.5《。.1:5 特大、大、【中型停车《库(场)的车辆宜分!组停放每组停车数量!不应超过50辆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米
【
3.5.!1,6自行?。车公共停车场—应符合下列规—定,
3.5.1!6.1 长条【形自行车停》车场宜按15米至】20米长分段每段】应,设一个出入口其宽】度不得小于3—米;
—3.5.16.2】 大于50—。0个车位的自行车】停车:场出入?口不得少于2个;】大,于1500个车位的!自行车停车》场应分组设置每组】应设50《。0个停车位》并,应各设一对出—入口;
3.!5.1?6.3 》大型体育《设施和文化娱乐【设施的?自行车停车场应与】其机动车停车场分】组,设,置其停车场出—口的自行《车与机动《车的流线不应交叉】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