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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建筑!物高:度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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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桂林市建筑物(构】筑物)的《高,度必须严《格控:制除符合建筑—间距消防等方面的要!求外同时应符合本章!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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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2 在有净空!高度限制的》飞,机场:。、,气象台、电台和其他!无线电通讯(含【微波:通讯)?设施周围的新—建、改建建》筑物:、构筑物其控制高】度,应符合有关净空【高,度限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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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 距规划与现状【。风景区(点)用地范!围周边30》米内的建筑物控【制为低层建筑—其,。高度不超过》1,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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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 》 建筑基地位—于下:列山体的《。。建,筑高度控制圈内【的其建筑高度须符】合以下规定
【 3?。.3.4.1 】一级重点《保护山?体有叠彩山》、独秀峰、伏波山】、象:山、:南溪山、穿山、【普陀山、塔》山、老人《山,。、净瓶山等》十座:。山,体以:各,座山山?顶投影点为圆心半径!300米内的建筑】高度由?低层:向多层逐《步增高?但高度不大于1【6米
3.3!。。.4:.2 二级重点保!护山体?有清秀山、西—山、中隐《山、隐山、虞山、】宝积:山、骝马山、斗【鸡山、铁《封山、月牙山—、鹦鹉山、雁山、国!。家山:等十:三,座山体以《各,座山山顶投影点为】圆心半径250【。。米内的建筑》高度由低层向多【层逐步增《高但高度《不大:于16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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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3,。 三?级重:点保护的景观山【体有芙?蓉山、马《鞍山、甲山、会仙】山、九华《。山、骑?马山、朝阳山、雉】山、方竹《山、乳钟山等十【座山体以《各座山?山顶投影点为圆心】控制圈半径2—0,0,米内的建筑高度由低!层,向多层逐步增高但高!度,不大于24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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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 建筑基地位于!下,列水:体高度控《制圈内的其建筑高度!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 3.3.5—.1 漓江—沿江第一排建筑高】度不得超过》18米(历史城区段!漓江沿江第一—排建筑高度不—得超过12米)【沿岸300米范围】内为多?层,建筑控制区建—筑高度不得超过【24:。米
3—.3.5.2— 桃?花,江、宁远河、訾洲河!、小东江、杉湖、桂!湖,和,木龙:湖沿江、湖第一【排建筑高度不—得超:过12米
】3.3?.5.3 榕湖】和八角塘沿岸第一排!建筑高度不得超过1!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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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6 【 建筑基地位于【。。城,市重要景《观视廊?范围内的《其,建筑高度应按以【下要求执行
】 3.3《.6.1 象山、!伏波山、叠彩山、独!秀峰、普陀山、穿山!、南溪山、》西山、老人山—。景观视廊内的建筑】高度不得超过山体高!度的1?/3
》 3.3《.6.2 》 穿山、塔山以北】至上:海路之?间的建筑高度控【制在6米《以下
3.3!.6.3《 :。阳桥东?、西两侧《群峰:视廊内的建筑—高度控制在》1,6米以下
— 3.3》.6.4 》。 南门?桥头东、《西两条?景观视廊可视—群峰以?内其建筑高度不得超!过山峰高度的1【/,3
3.3.!。6.5 十—。字街:广场(?中心)东《、西:两条景观视廊可视】群,峰以内其建》。筑,高度不?得超过山峰》高度的?1/3
— 3.3《.6.6 —解放桥、漓江桥、】虞,山桥、净瓶山桥南】、,北可视?群峰以内其建筑高】度不得超过》。。山峰高度《的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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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 —所有文物保护单位】周围10米》范,围内为?非建:筑区:;非建筑区外20米!范,围内:为低:层建筑区新》。(改)建建》筑高度不得超过1】。0米
】 靖江王府沿王府!城墙30米范围内为!低层建筑区建筑高】度不:得超过10米其中城!。。墙外16米范围内为!非建筑?区,
【 有:特殊要?求的以文物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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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8 市中】心区“两《江四湖”(漓江、桃!花江、榕《湖、:杉湖、桂湖、木【龙湖)历史风貌【保护区域内的建筑】高度不得超》过24米其中—解放:东路以?北建筑高度不—。得超:过18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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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9》 建筑基地位【于城市新区范围【内的其建《筑高:。。度应按以《下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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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1 《。 琴潭新《区核:心,地段允许少》量,成组高层《建筑其最高建筑高度!不得超过6》5米
—3.3.9》.,2 : 城北新《区火车?。铁路客运站附近允】许,少,量,成组:高层建筑其最—高建筑高度不得超过!54:米
3—.3.9.》3 ?三,里店中心附近允许少!量成组?高层建筑其最高【。建筑高度不得超过4!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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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4 上海路】、中山南路商业【区建筑高度》。不得超过《40米
3.3.!9.5 》其余地段建》筑高度为34米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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