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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取水—。
》
?
5.1 水】源选:择
—。
5.1.【1 水源选择前的!水资源勘察和论【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 50—788的《有关规定
—
5.1【.2 《水,源的:选用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后,。综合确定并应—满足下列条件
】。
?
》1 ?位于水体功能—区划所?规定的取水》地段:;
】 2 不易受!污染便于建立水源】保护区;
—
《 : 3 选择次】。序宜先当地水、后】过境水先自然河道】、后需调节径流【的河道;
】
《 4 可取水】量充沛可靠;
!
:。
, 5》 水质符合—国,。家有关现行标—准;
!。 6《 与农业、水利综!。合利用;
—
,
》 :7 取水》、输水?、净水设施安—全经济和维护方【便;
】 8 具】有交通、运输和【施工条件
!
5.1.3 【 供水水《源采:用地:下水时?应有与设计阶段【相对应的《水,文地质勘《测报:告取水?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 50788】的有关?规定
5!.1.4 》。 供:水水源采用地表水】时的设计《枯水流量年保—证率和?设计枯水《位的保?。证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 50!788的有关—规定
【
5.1《.5 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的选择】与构建应结合—当地水?资源状况、常用水】。源特点以《及备用或应急—水,源的用途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