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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取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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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水》源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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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水源选【择前的水资源勘【察和论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 507《88的有关规—定
【5.1.2》。 水源的》选用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后综合】确定并?应满足下列》条,件
! 1 位于【水,体,功能区?划所规定的取水【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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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不易受污染便!于,建,立水源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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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选择次序—宜先当地水、后过】境水先自然》河道、后需》。调节径?流,的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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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可取水量充》沛,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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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水质符》合,国家有关现行标准;!
— 6》 与农业、—水利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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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取水、输【水、净?水设施安全经—济和维护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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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具有交【通、运?输和施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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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供水水源采用!。地下水时应》有与设计阶》段相对应的》水文地质勘测报告取!水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 50788【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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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 供—水水:源采用?。地表:水时的设计》。枯水流量年保—证率和设计枯—水位的保证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 50788】的有关规定
】
5.1.5】 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的选择与构建—应结合?。当地水资源》状,况、常用《。水源特点以及备用】或应:急水源的用途—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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