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设计《水量
》
》4.0?.1 《设,计供水?量应由?下列:各,项组成
【
《。 :1 综合生活【用水包括居》民生活用水和公【共设施?用水;
《
】 2 工业—企业用水《。。;
! , 3: 浇洒市政—道路、广场和绿【地用水?;
《
,
? 4 管【网漏损水量;
!
5 ! 未预?见用水;《
,
】 6 消防用【水
—
4.0.2 水!厂设计规模应—按设计年限规划供】水范围内综合生活用!水、工业企业用【。水、浇洒市政道【路,、广场和绿》地用:水管网漏《损水量未预》见用水的最高—。日用水量之》和确定当《城市供水《部分:采用再生水直接供】水时水厂设计—规模应扣除》这部分再生水水量
!
4.【0.3 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和综合生活【用水:定额应?根,据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资源充沛《程度、?用水:习惯在现有用水定额!基础上?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给水!专业规划本着—节约用水的原则综】合分:析确定当缺乏—实际用水资料情况】下,可参照类似地区确定!或按表4《.0.3-1~表4!.0.3-4选用
!
表4.】。0,。。.3-1 最高日!居,民生活用水定额[L!/(人·d》)]
—
表!4.0.3-2 !平,。均日居民生活用水】定额[L《/(人·d)—]
》
,
:
》表4.0.3-3】 最高日》综合生活用水定【额[L/(人·d)!],
》
表4!.,。0.3-《4 ?平均:日综合?生活:用水定额[》L/(人·d)]
!
!
《 注1《。。 超大城市指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及以上的!城市特大城市—指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Ⅰ型大?城市:指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Ⅱ《型大城市《。指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30:0万以下的城市【中等城市《指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城市Ⅰ】型小城市指城区常】住人口?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城【市,Ⅱ型小城市指—城区:常住人口2》。。0万以下的城市【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
》。。 2 — 一区包括湖北、湖!南、:。江西、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上海、江苏、安】徽二:区包括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黑【龙江、?吉林、?辽宁、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河南】、山:东、宁夏、陕—西、内蒙《古河套以东和甘肃黄!河以东的地区三区包!括新疆、《青海、西藏、—内蒙古河套以西和】甘肃黄河《。以西的地区
!。
】 , 3 经》济开发区和特区城市!根据用水实际情况用!水定额可酌》情增加?。
】 —4 当采用—海水或污《水再:生水等作为》冲厕用水时用水【定额相应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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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 工业企】业生产过程用水量】应根据生产工艺【要求确定大工业【用水户或《经济:开发区的生产过程用!水量宜?单独计算;一—般工业企业的用水】。。。量可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结合现》有,工业企业用水资【。料分析确定
】
4.0.【。5 消防用水量、!水压及延续时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和!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的》有关规定
【
4.0.6 ! ,浇洒:市,政道路?。、广场和绿地用【水量应根据路面、绿!化、:气候和土壤等条【件,确定浇洒道路和广】场用水可根据—浇洒面积按》2.0L/(—m2·d)~3.0!。L/(m2》·d)计算浇洒【绿,地用水可根据浇洒】面积按?1.0 L/(【m2·d)~3.】0L/(m2·d】),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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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7 城镇!配水管网的基本漏损!水量宜按综合生【活用水、《工业:。企业用水、浇—。洒市政道《路、广场和绿地【用水量之和的—10:%计算当单位供水】量管长值大》或供水?压力高时可按现行】。行业标准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 92?的,有关规?定适当增《加
4】.0.8 —未预见?水量应?根据:水,量预测时难》以预见因素》的程度确定宜采【用综:合生活用水、工【业企业?用水、浇《洒市政?道路、广场》和绿地用水、管网漏!损水量之和的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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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9 城镇供水的】。时变化系数、日【变化系数《。应根据城镇性质和】规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供《水系统布局结—合现状供水曲线【和日用水《变化分析确定当缺乏!实际用水《资料时最《高日城?市综合用水的时【变,化系数宜采用—1,.2~1.6—日,变化系?数宜采用1》.1~1《.5当二次》供水设施较》多采用叠压供水模】式时时变《化系数宜取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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