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 设计?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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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 设!计供水量《应由下列各项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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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综合生活用水【包括居民生》活用水?和公共设施用水【;
【 2 【工业企业用水;【
【 ?3 ?浇洒:市政道路、广—场和绿?地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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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网:漏,损水量;《
《
5 !未预:见用水;
】。
6 】 消防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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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2 ?水厂设计《规模应按设》计年限规《划供水范《。围内综合生》活,用水、工业》。企业用水、浇洒【市政道路、广—。场和绿地用水管【网漏损?水量未预《。。见用水的最高日用水!量,之和确定《当城市供水》部分:采用再生水直接供】水,时,水厂设计规模应扣】除这:部分再生《水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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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3】 , 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和综合生活!。用水定额应根据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资源充】沛程度、用》水习惯在现》有用水定额基—础上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给水《专业规划本着节【约用水的《原则:综合分析确定当缺乏!实际用水《。资料情况下可参【照类似地区确定【。或按表?4.0.3-1【~表:4.0.3-4【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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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0.3-1— 最高日居民生】活,用水定额[》L,。/(人·d)]【
《
【
表4.0.3-】2 : 平均?日居民生活用—水定额[L/(人】·d)]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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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0.【3-3 最—高日:。综合生活用》。水定额?[L/(《人·d)]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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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0.3!-4 平均日综】合生活用水》定额[?L/:(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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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 】超大城市指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及以上》的城市特大城市【指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Ⅰ型大城市指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Ⅱ型大城市指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300万】以下的城市中等【城市指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城市Ⅰ型!小城市指《城区常住人口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城市Ⅱ型小—城市指城区常住【人口2?0,万以下的城市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 2 !一区:包括:湖北、湖《南、江西、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上海、江苏!、安徽二区包括【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黑龙江、吉林、辽】宁、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河南、山东、—宁夏、陕西、内蒙古!河套以?东和甘肃黄河以【东的地区《。三区包括新》疆、青?。海、西藏、》内蒙:古河:套以西和《甘肃黄?河,以西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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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经【济,开发:区和特区《城市根据用水实际情!况用水定额可酌情增!加
】 : : 4《 当采用海水或污!水再:。生水等作为冲厕【用水:时,用,水定额?相应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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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 【 工业企业》生产过程用水量应】根据生产工艺—要求确定大工业用】水户或经《济,开发区的生产过【程用水量宜单—独计算?;一般工业企业【的用:水量可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结合现有工业企业用!水资料分析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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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 !消防:用水量、水压及【延,续时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和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的有关—规定
】4.0.《6 浇《洒市政道路、广场和!绿地用水量应根【据路:面,、绿化、气候和土】壤等条件确》定浇:洒道:。路和广场用水可【根据浇洒面积—按2:.0L?/(m2·d)~3!.0L?/(m2·d—)计算浇洒绿地用】水可根?据,浇洒面积按》1.0 《L/(m2·d【)~3.0L—/(:m2·d)计—算
4.!0.7 》城镇配?水管网的基本漏损】水量宜按《综合生活用水—、工:业企业用水》、浇洒?市政:道路:。、广场和绿地用水】量之和?的1:0%计算当单位供】水,量管长值大或供【水压力高时可按【现行行业标准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 9:2的有关《规定适?当增加
!4.0?.8 未预见【水量应根据水量预测!时难以预见因素的程!度确:。。定宜采用综》合生活用水、工业企!业用水、浇洒市政道!路、广场和绿地用】水、管?网漏损水量》。之和的?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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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9 城—镇供水的时变化系数!。、日变化系数应根】据城镇性质和—规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供水《系统布局结合现状】。供水:曲线和日用水变化】分析确定当》缺乏实际《用水资?料时最高日》城市综合用》水的时?变化系数宜采用1.!2~:1.6日变化系数宜!采用1?.1~?1.5?当二次供水设施较多!采用叠压供水模【式,时时变化系数宜【取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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